杨村村口。
几匹高头大马缓缓停下。
楚云飞翻身下马,动作潇洒利落。
他今天穿了一身笔挺的晋绥军呢子军大衣,脚蹬擦得锃亮的马靴,手上还戴着一副洁白的白手套,整个人看起来气宇轩昂,透着一股子正规军的精英范儿。
身后的副官孙铭上尉也是精神抖擞,腰间别着两把驳壳枪,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团座,这李云龙的独立团刚打了胜仗,架子倒是不小,连个迎接的人都没有。”孙铭有些不满地嘀咕道。
楚云飞淡然一笑,掸了掸衣袖上的灰尘。
“云龙兄是性情中人,不必拘泥这些虚礼。”
楚云飞看着眼前这座破旧的村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不过,能在半小时内全歼山崎大队,这李云龙确实有些手段。”
“走,咱们进去看看,这独立团到底是何方神圣!”
楚云飞心里其实是带着几分优越感的,他是黄埔五期的高材生,手下的358团是加强团,拥有五千兵力,还有一个炮营。
在他看来,八路军虽然作战勇敢,但装备实在是太差了,那是典型的叫花子部队。
他这次来,名为交流,实则是带着一种富亲戚看穷亲戚的心态,想来看看李云龙是怎么用小米加步枪创造奇迹的。
然而,当他一脚踏进独立团的校场时,那股子优越感瞬间就僵在了脸上。
校场边,一个光头壮汉正坐在石磨盘上,手里拿着一块绒布,细心地擦拭着一把手枪。
楚云飞是个识货的行家,玩枪更是高手。
他的目光瞬间就被和尚手里的那把枪给吸住了。
通体漆黑,造型简洁流畅,没有击锤,握把宽大。
虽然看着材质有些奇怪,但那精密的做工、严丝合缝的套筒,以及那一股子冷冽的工业美感,绝不是土作坊能造出来的!
“这是……”
楚云飞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眼睛微眯。
他下意识地摸向自己腰间,那里别着一对精致的勃朗宁M1910,那是他花重金搞到的名枪,平时爱不释手。
可现在,看着和尚手里那把充满现代感的格洛克,再摸摸自己腰里这小巧玲珑的勃朗宁。
楚云飞心里突然升起一种荒谬的感觉。
怎么感觉,自己这把被视为身份象征的名枪,跟人家那一比,像个娘们用的玩具?
“团座,你看那边的战士!”孙铭突然低声惊呼。
楚云飞转头看去。
只见一队巡逻的战士正整齐地走过。他们虽然穿着灰布军装,但脚上却蹬着清一色的黑色高帮军靴,走起路来虎虎生风。
最关键的是,他们每个人的腰间,都鼓鼓囊囊的,那形状分明是刚才那个和尚手里拿的那种手枪!
人手一把?
楚云飞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就在这时,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传来。
“哈哈哈哈!云飞兄!哪阵香风把你给吹来了?”
李云龙带着赵刚和苏云,大步流星地迎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