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居然尊重女性啊!
秦始皇居然尊重女性啊!
我的天呐!营销号可太会编写历史书了。
秦始皇都被他们写成是女性先驱解放者了。
这见视频不如下:
秦始皇当年在会稽刻石,上面写道: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意思是说,胆敢像公指一样在面乱搞,妻子把丈夫杀掉无罪。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我记得我也没写这么少啊!还有后面部分呢。
苏滋:没错,这就是营销号的第一个问题,只会截取半句。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这句话他们完全当做没看见。
公元前190年(吕雉持政时期)
吕雉:秦始皇解放女性,我是从未听闻。
张良:秦始皇就是暴君人物,岂能被洗成什么所谓的女权先驱呢?
苏滋:三句一对仗,“夫为寄豭”,对应“妻为逃嫁”。
如果杀之无罪的主语是妻,那后面再说妻子怎么怎么样,显然就破坏了对仗关系。
这里,把“寄”理解为在外面乱搞的公猪,倒是没错。先秦时代民风相对开放,比如刘邦跟吕后结婚之前就跟曹氏私通,某种程度上就是“寄”行为。
但公猪跑到别人家猪圈乱搞,被发现后追打它的一定是那家主人;男的跑到别人家偷人家老婆,撞破好情时想杀他的也一定是人家老公。
所以“杀之无罪”的隐含主语应该是别人家丈夫(及其亲属)才对。
公元前200年(西汉白登之围前)
汉高帝刘邦:是后世人不懂历史,还是我们没有用于记载?
萧何:陛下,恐怕是我们没有做出反驳,导致后人大多数都信了。
汉高帝刘邦:说的也是,看来我们不得不写几本关于考察秦始皇就是暴君的论证了,否则空谈秦始皇是暴君是没用的。
萧何:陛下英明,臣等势必会找出秦始皇的蛛丝马迹。
汉高帝刘邦:不过,这得需要花费个好几代才行,一两代肯定是不行的,起码要花费个200年,甚至是500年都有可能,所以只能看后世能否延续我的这种制度。
萧何:确实如此,我们现在刚经过战乱,人口稀少,现在主要的还是先不要打扰百姓,先让百姓安居乐业才行,而且现在国库也没有能力进行如此规模的考察,不过我们可以以天幕为准,撰写一本关于秦始皇就是暴君的史实之书。
汉高帝刘邦:正合朕意。
苏滋:我们先把秦始皇的这段话给总结一下。
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
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大概的意思是,人们都认为有小孩的寡妇再嫁是背叛死者的不贞行为,开始自觉整顿家庭内外,断绝放荡行为,男女之间都是纯洁正派的关系。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如果丈夫偷人家老婆,杀了也没关系。所以男的都老老实实,妻子逃离家庭,小孩失去母亲的现象也彻底得到了整治。
由此可知,“夫为寄豭”根本就不是“女的杀了渣男也不用负责任”的意思,跟尊重女权完全扯不上关系。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我什么时候写过有关于尊重女权的东西呢?而且我岂能会写?
正在边疆的蒙恬
蒙恬:我我看到陛下刻的文字全文都没有,关于有女权先驱这四个字,后世人可真会编造。
苏滋:不止秦始皇,甚至在《大明律》《大清律》里面,依然有本夫捉奸时杀死奸夫“勿论”的规定。
这说明秦制律法对待通好的精神是一以贯之的。
秦始皇的第四个历史谣言,秦朝对“家暴”零容忍。
当苏滋说出此话之后,各个时空的皇帝都惊呆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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