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高:这可能是另一个时空的赵高把我们大秦给搞得乌烟瘴气了,这种人绝对不是我。
秦始皇嬴政:哦?你是把朕当傻子吗?算了,我也不清楚你是怎么变的那样的,想想你年轻的时候,相貌英俊,聪明伶俐,又精通律令,擅长书法。
赵高低估:谁还没有年轻的时候啊!
秦始皇嬴政:大胆,赵高,你在小声嘀咕什么?
李斯:陛下,赵高居然嫌弃陛下的话,不如把他的头砍了。
秦始皇嬴政:不必如此,杀了他,我大秦还是会亡,六国贵族问题确实太难平息了。
苏滋:确实没错,后世人总是以为只要提前杀了赵高,废了胡亥,大秦就不会亡了,但是完全忘了,他们只知道根本,却不知道真正的内在原因是因为秦朝法律。
好了,咱们来辟谣下一个谣言,这个谣言就是陈胜吴广延期不会当斩。
公元前75年(西汉):
汉昭帝刘弗陵:简直荒谬,司马迁在《史记》里明确写道:“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霍光:没错,我就不明白了,这陈胜吴广不会当斩的证据是什么呢?
苏滋:先说一件事,其实陈胜,吴广确实不是一位农民,但是为何他的手下全是农民呢?
公元1420年(明朝)
明成祖朱棣:嗯!毕竟农民早就厌倦秦朝暴政了。唉?我这庙号咋回事?居然是祖?
视频播报一下:
以陈胜吴广起义为例,司马迁记载他们因大雨耽误工期,担心违法秦律被杀而起义,然而出土的秦简却揭示了真相:延误三五日仅受口头批评,六至十日需缴纳罚款,超过十日责罚一副盔甲的钱,特别是,因雨水导致的延误,可以免除处罚。
苏滋:怎么说呢,这段话确实是出自于1975年发现的《睡虎地秦简》,原文是: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但是这句话是出自于秦朝的徭律之中,可问题是陈胜,吴广也不归徭律管啊!人家是戍卒,是屯长,领导他们的是将尉,他们的任务是谪戍渔阳,他们的组织是军事编制,因此呢,他们应该受的是军法处置。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原来陈胜,吴广是戍卒,他居然感受敢迟到,这种情况,就算放在我的时期,我也会将其处死。
公元1378年(明朝建国十周年):
明太祖朱元璋:所谓的后代发现的秦简只不过是属《徭律》或《兴律》,只是用于征发百姓服役,而陈胜,吴广则完全不同,也不能适用于陈胜,吴广。
公元前120年(西汉)
汉武帝刘彻:朕的大汉承袭秦制,秦朝的很多法律制度都被我大汉给延续下来了,我觉得我们的法律和大秦法律很相似。
霍去病:陛下,你是否记得前几个月,李广与张骞他们两人的事情。
汉武帝刘彻:我当然记得,但一提到李广,我就很生气,几个月前,我派他和张骞一起去攻打匈奴,我叫李广一定要随时随刻跟着张骞,可没想到他居然孤军深入了,如此行为,那岂不是要全军覆没吗?但是朕念他杀敌确实杀了不少,所以我就按照法律将他贬为民了。
苏滋: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比如,根据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记载:(汉高帝)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戌,江陵丞骜敢谳之。三月己巳大夫禄辞曰:六年二月中买婢媚士五点所,价钱万六千,乃三月丁巳亡,求得媚,媚曰:不当为婢。.媚曰:故点婢,楚时去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媚,占数复婢媚,卖禄所,自当不当复受婢,即去亡,它如禄。.点曰:媚故点婢,楚时亡,六年二月中得媚,媚未有名数,即占数,卖禄所,它如禄、媚。.诘媚:媚故点婢,虽楚时去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占数媚,媚复为婢,卖媚当也。去亡,何解?.媚曰:楚时亡,点乃以为汉,复婢,卖媚,自当不当复为婢,即去亡,无它解。.问媚:年四十岁,它如辞。.鞫之:媚故点婢,楚时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占数,复婢,卖禄所,媚去亡,年四十岁,得,皆审。.疑媚罪,它县论,敢谳之,谒报,署如廥发。吏当:黥媚颜頯,畀禄,或曰当为庶人。
公元前200年(西汉):
汉高帝刘邦:这件事情应该是我在位五年后的事情。
(活动时间:1月1日到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