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可能得去你们红星小学报名。
她年纪小,又没上过学,以后在学校,还得麻烦您多帮忙看着点。”
闫埠贵一听,立刻拍着胸脯保证。
“上学是好事!应该的!放心吧振华,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以前连你我都……咳咳,我是说,囡囡那么懂事,肯定没问题!在学校有我看着,谁也不敢欺负她!”
他这话倒有几分真心。
一来,王振华这“上道”的举动让他很受用;二来,让囡囡上学,也显得他这三大爷、学校老师有面子,能关照院里孩子;三来,这也意味着和王振华的关系更近一步,以后说不定还有好处。
王振华点点头。
“那就先谢谢闫老师了。我先回去,您趁热吃。”
说完就告辞离开。
他此举既是打个招呼,也是表明态度。
他知道闫埠贵精于算计,但只要自己把功夫做到,让他占点看得见的便宜,他就会明白自己的意思,以后在学校里多少会照拂囡囡一二。给点小恩小惠,换来妹妹在学校里少受点欺负和白眼,在王振华看来很划算。
至少,闫埠贵这人,收了东西是真办事,比后世那些拿钱不办事、甚至倒打一耙的人强多了。
王振华走后,闫埠贵看着桌上那盘油光水滑、香气四溢的大肉包子,乐得合不拢嘴,赶紧招呼三大妈。
“快,快拿筷子!趁热吃!
这王振华,手艺是真不错!
这包子,比外面卖的强多了!”
院里其他早起的人,看到王振华给闫埠贵送了一大盘包子,眼神里都带着掩饰不住的羡慕。不少人心里也开始嘀咕。
这王振华,看着跟以前是不一样了,不仅本事见长,做事也敞亮,知道打好邻里关系。
看来以后,得重新看待这小子了,说不定打好关系,也能跟着沾点光呢。
吃完早饭,上班的大人们陆陆续续推着自行车离开,上学的孩子们也背着书包跑出院子。喧闹了一阵的大院渐渐恢复了平静,只剩下女人们洗衣服的搓洗声、偶尔的寒暄声,以及不知谁家养的狗偶尔叫唤几声。
王振华泡了一搪瓷缸子热茶,搬了个小马扎坐在自家门口,一边慢慢喝着,一边看着囡囡在院子里空地上,自己用树枝在地上划拉着玩。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节奏一下子慢了下来。
他前世在一线城市生活,习惯了快节奏和高压,现在突然置身于六十年代,时间仿佛被拉长了,一时竟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干点什么。
他前世读的是普通的工科学院,毕业后进厂干了十几年老本行,混到了一个几千人大厂的机械工程师。现在穿越过来,有了“万能机械之心”的技能,加上前世的经验,在机械方面肯定比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强。去轧钢厂顶岗是必然的,那里是父亲工作过的地方,也是这个时代很多人安身立命的所在。
想到这里,他决定今天先去街道办把囡囡上学的事情落实了,然后去轧钢厂看看情况,顺便把顶岗的手续也跑一跑。
“囡囡,走了,哥带你出去办事。”
王振华站起身,招呼囡囡。
囡囡立刻丢掉树枝,跑过来拉住王振华的手。
两人走出后院,穿过中院。刚到中院通往前院的月亮门附近,就看到贾张氏端着小马扎坐在自家门口,手里拿着针线,像是在纳鞋底,实则一双三角眼死死盯着王振华,嘴里无声地蠕动着,看口型不是什么好话,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恶毒。
王振华知道这老虔婆因为没讹到房子,秦淮茹借肉也没成功,还丢了大人,肯定恨死自己了。
他本来不想搭理,但贾张氏那眼神实在让人不爽。
就在王振华经过时,贾张氏似乎忍不住了,用不大不小、刚好能让王振华听到的声音咒骂道。
“一家子短命鬼!没良心的东西!吃独食,早晚噎死!”
王振华脚步一顿,侧过头,看向贾张氏,脸上没什么表情,声音平淡却清晰。
“短命鬼?你说谁呢?是说你家贾梗吗?二十几岁就没了,啧啧,是挺短命的。”
贾张氏最听不得别人提她死去的儿子,尤其是“短命”这个词!虽然背后没少人这么议论贾东旭,但碍于贾张氏的泼辣,没人敢当面说。
王振华是第一个!
贾张氏顿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腾地站起来,手里纳鞋底的锥子都举了起来,尖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