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跪着个探子,头埋得很低,身子微微发抖。
“你再说一遍。”陈大虎开口,声音嘶哑。
“司……司令,”探子声音发颤,“隔壁临县,被……被孙殿英占了。他杀了王有道,自己当了县长,还……还招兵买马,现在手下有五百多人,枪……枪都是新的……”
“五百多人?”陈大虎猛地站起来,“哪来的枪?!”
“不……不知道。但卑职亲眼看见,操场上列队的,确实有四五百号人,人手一杆汉阳造,子弹袋都塞得满满的。还有……还有一挺捷克式。”
陈大虎胸口起伏,眼睛瞪得血红。他背着手在堂里来回踱步,靴子踩得地面咚咚响。
五百人,五百条新枪,还有机枪。这实力,已经超过他了。
最让他窝火的是——孙殿英。半年前被他像赶狗一样轰出去的丧家之犬,现在居然翻身了,还占了县城,招兵买马,过得滋滋润润。
而他呢?守着这永安县城,上头断了粮饷,底下士兵怨声载道,县里百姓被搜刮得差不多了,再榨也榨不出油水。仓库里的粮食,最多还能撑半个月。
“还有,”探子小心翼翼补充,“孙殿英那边……当兵的吃得极好。白米饭管饱,顿顿有肉,听说月饷五块大洋,从不拖欠。”
“砰!”
陈大虎一拳砸在桌上,震得茶碗跳起老高:“放屁!他孙殿英哪来的钱?!”
探子吓得一哆嗦,不敢接话。
陈大虎喘着粗气,脑子里乱成一团。嫉妒、愤怒、焦虑,像毒蛇一样啃咬着他。凭什么?凭什么孙殿英就能有吃有喝有枪有人,他陈大虎就得在这儿发愁明天的粮?
他盯着跪在地上的探子,忽然一股邪火冲上来,抬脚就踹:“废物!这点事都打探不清楚!”
探子被踹翻在地,不敢吭声,连滚带爬又跪好。
陈大虎踹了一脚,心里那股烦躁稍微消了点。他重新坐下,强迫自己冷静。
孙殿英有粮,有枪,有钱。
他没有。
所以……
一个念头慢慢浮上来,越来越清晰。
干掉孙殿英,抢了他的粮,吞了他的兵,占了他的城。
乱世里,弱肉强食,天经地义。
“你,”陈大虎指着探子,“回去继续盯着。孙殿英有什么动向,立刻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