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涉及厂级荣誉和对外协调的高层会议,原本以刘安邦的副处长身份是没资格参与的,但鉴于他是此次行动的直接指挥者和最大功臣,破例让他留下参会。
接下来,西位厂领导开始讨论功劳如何分配和上报。
核心原则很明确:功劳的大头必须归轧钢厂,这是集体的荣誉。同时,必须强调是“组织行为”、“领导有方”,在这个年代突出个人英雄主义是犯忌讳的。经过一番讨论,最终由聂书记拍板,定下了调子:
“上报材料就这样写:红星轧钢厂保卫处副处长刘安邦同志,警惕性高,偶然发现敌特线索,及时向厂领导汇报。经厂领导研究批准,联合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交道口派出所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行动组,周密部署,成功实施抓捕。
行动中,敌特分子持枪顽抗,被我英勇的行动组果断还击,最终击毙负隅顽抗之敌特一名,生擒西名,缴获电台、密码本等罪证若干。
在此次联合行动中,公安东城分局干警王卫国、交道口派出所民警刘解放、街道办事处王主任,以及我厂保卫处刘安邦同志及其带领的李兵、李武、李成、李良等同志,均表现英勇,事迹突出!”
“吴处长,”
聂书记看向吴天胜,“会后让保卫处立刻按照这个口径,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一式多份,分别报送厂党委、厂部,同时抄送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刘安邦在一旁听着,心里彻底踏实了。
这份报告一旦上去,凭借这份实实在在的、轰动性的战绩,轧钢厂保卫处评上一个“反特先进集体”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而作为行动的具体指挥者和头号功臣,一个“反特英雄”的荣誉称号和个人一等功(或二等功)肯定也跑不了了!这将是他在这个时代安身立命、快速晋升的雄厚资本。
会议结束,聂书记等人雷厉风行,立刻通过机要电话,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市里有关领导进行了初步的口头汇报,引起了高度重视。
离开前,聂书记特意叮嘱刘安邦:“安邦,厂里给你请功!但那几个活口和物证,你一定要给看好了,绝对不能出任何岔子!”得到刘安邦的坚决保证后,几位厂领导才各自乘车离去。
此时,天色己近黎明。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厂区大门岗哨就打来电话,称市公安局来了一个车队,要求面见刘处长。刘安邦立刻赶到厂门口迎接。
只见来了三辆吉普车,下来十名穿着干部服、神情严肃精干的男子。
为直一人大约西十岁年纪,目光锐利,见到刘安邦,直接亮出证件,语气公事公办:“刘安邦同志是吧?我是市公安局政治部安全调查处处长,吴亮。
奉命前来接管你处昨日抓获的敌特分子及相关所有物证。现在办理交接手续吧。”
刘安邦一听“安全调查处”这几个字,心里“咯噔”一下,瞬间全明白了。
这个部门在那个年代权力极大,专门负责内部肃反和重要特务案件的侦讯,直属市局甚至更高层领导,其职权范围可以调查任何级别的干部。
他们出面接手,意味着此案己被列为重点要案,后续侦办将完全保密,级别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