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因为长得高,被选中去练长跑。每天五点起床,跑十公里,跑到吐,跑到想死。”林以沫看着前方流淌的神田川,眼神有些深远。“但是阿钰那个笨蛋,每次都在终点拿着一瓶水等我。为了那瓶水,我就觉得还能再坚持一下。”
她转过头,看着白鸟希。“你现在没有水,但是你有那个破游戏机,还有……身后那个拿着急救包快要哭出来的傻瓜。”
白鸟希回头,看到了后面一脸焦急、却因为被林以沫拦着不敢上前的李钰。
“还能站起来吗?”林以沫问。白鸟希摇了摇头,腿已经软得像面条了。
“啧,真是麻烦。”林以沫叹了口气。她突然转过身,背对着白鸟希,单膝跪地,拍了拍自己的后背。
“上来。”
“哎?”白鸟希愣住了。连准备冲过来背人的李钰也愣住了。
“林……林姐姐?”
“少废话。虽然我讨厌废柴,但我更讨厌半途而废。”林以沫侧过头,露出一个不耐烦的侧脸,“把你背到终点,就算你跑完了。Switch还你。快点,我很贵的,按秒收费。”
白鸟希看着那个并不宽厚,却显得异常可靠的背影。她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好高。而且……有着淡淡的汗水味,并不难闻,反而让人觉得安心。
“抓紧了。掉下来我可不管。”林以沫轻松地站起身,托着白鸟希的大腿,迈开了步子。“阿钰!把水拿过来!愣着干嘛!”
“啊……哦!来了!”李钰看着这一幕,嘴角忍不住上扬。他快步跟上去,把毛巾递给背上的白鸟希。
晨光中。一个红衣的高挑女子,背着一个穿着旧校服的银发少女,沿着波光粼粼的河流慢跑。像是一幅奇怪却温暖的画卷。
“那个……林姐姐。”趴在背上的白鸟希小声说道。“重吗?”
“轻得像只鸡崽子。”林以沫喘着气,嘴依然很毒,“以后每天给我多吃一碗饭。不然背着你我都嫌硌得慌。”
“……嗯。”白鸟希把脸埋在林以沫的颈窝里,声音微不可闻。“谢谢。”
……
二十分钟后。河边的长椅。三人并排坐着,看着太阳完全升起。
李钰从包里拿出三个用保鲜膜包好的饭团。“给,既然运动完了,就要补充能量。”这不是普通的便利店饭团,而是李钰特制的——“油条碎肉松饭团”(把早上的剩油条利用起来了)。
白鸟希接过饭团,狼吞虎咽地咬了一大口。米饭的软糯、油条的酥脆、肉松的咸香。不知道是因为饿了,还是因为刚才的眼泪,她觉得这可能是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Switch……”白鸟希嘴里塞着饭团,含糊不清地提醒道。
“知道了,财迷。”林以沫从口袋里掏出两个Joy-Con手柄(主机体还在李钰那里),扔进白鸟希怀里。“主机回去给你。但是——”她伸出一根手指:“以后每周一三五,必须出来跑两公里。不想跑就走路。如果做不到,我就把你的存档全删了。”
“魔鬼……”白鸟希小声抗议,但手却紧紧攥着那两个手柄,没有拒绝。
林以沫咬了一口饭团,看着河面,突然笑了。“阿钰。”“嗯?”“你做的饭团,还是那么丑。捏得都不圆。”
“能吃就行了……”李钰无奈。
在这个清冷的早晨,清风庄的三人组(加一位入侵者),达成了一种奇妙的和解。虽然白鸟希的腿还在抖,虽然林以沫依然嘴毒,虽然李钰依然是那个操心的老妈子。但某种名为“羁绊”的东西,在汗水和饭团的味道中,悄悄加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