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老屁股酒吧,被盯上的“新主唱”
任庞光那张写满“谄媚”与“畏惧”的脸在夏家门口探头探脑,像一只受了惊的土拨鼠。
在接收到夏雄一个“再不滚就用龙纹鏊给你开瓢”的眼神后,他一个激灵,连忙小跑到苏中州身侧,点头哈腰地引路。
夜风带着些许潮气,吹在脸上黏糊糊的。
任庞光走在前面,嘴里絮絮叨叨地介绍着老屁股酒吧的光辉历史,什么“铁时空异能行者最后的精神家园”,什么“老板死人脸深不可测”,唾沫星子横飞,苏中州却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注意力全被周围的环境吸引。
这条街他太熟悉了。
在另一个时空,他曾无数次在屏幕上看过。
破旧的路灯将几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空气里弥漫着烧烤摊的孜然味和下水道隐约泛起的酸腐味,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充满市井烟火气的生活味道。
这比任何高清画质都来得真实。
“到了到了,帅哥,就是这儿。”任庞光指着一个毫不起眼的地下室入口,招牌上“老屁股”三个字歪歪扭扭,其中一个字母的灯管还坏了,一闪一闪,像在对路人抛着媚眼。
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混杂着酒精、霉味和廉价香水的浑浊空气扑面而来。
酒吧里光线昏暗,只有几束舞台射灯懒洋洋地打在空无一人的小舞台上,将漂浮在空气中的灰尘照得一清二楚。
吧台后,一个留着及肩长发、胡子拉碴、穿着花衬衫的中年男人正低头擦拭着一个玻璃杯,动作慢条斯理,仿佛在擦拭一件稀世珍品。
“死人脸!人我给你带来了!”任庞光扯着嗓子喊道。
那男人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张看似颓废却精光内敛的脸。
他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夏兰荇德·雄的前夫,传闻中麻瓜界的摇滚传奇——叶思仁。
叶思仁的目光越过咋咋呼呼的任庞光,直接落在了苏中州身上。
那眼神像是在评估一件待售的古董,从头到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后停留在他肩上那把破旧的吉他上,眉头不易察觉地挑了一下。
“会唱什么?”叶思仁的声音沙哑,像是被烟酒浸泡了二十年。
“什么都会一点。”苏中州回答得云淡风轻,仿佛面对的不是面试,而是楼下便利店老板问他要不要加个茶叶蛋。
叶思仁没再多问,只是用下巴朝那个空荡荡的舞台点了点,意思不言自明。
苏中州也不怯场,从容地走上那个只有两级台阶的舞台,随意地坐在高脚凳上,将吉他抱在怀里。
他甚至没去碰连接音响的线,只是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随意地扫了一下。
一段即兴的布鲁斯旋律便从他指尖流淌而出。
那音色很怪,既有木吉他的温润,又隐隐带着一丝金属的冷冽质感,二者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极具穿透力的共鸣。
旋律简单,却像一只无形的手,精准地挠在了人心里最痒的地方。
叶思仁擦杯子的动作停住了。
他那双总是半睁半闭的眼睛里,一道精芒一闪而逝。
他听的不是旋律,而是弹奏者对节奏和情绪的掌控力。
眼前这个年轻人,看似随意,但每一个音符的强弱、每一个推弦的弧度,都拿捏得恰到好处,那是一种融入了骨子里的松弛感,是无数个日夜的练习都未必能换来的天赋。
“行了。”一小段前奏还没弹完,叶思仁就开口打断了他,将擦得锃亮的酒杯重重往吧台上一放,“今晚开始,你就是主唱。”
苏中州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对他而言,这结果毫无悬念。
夜幕渐深,酒吧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夏美果然是头号粉丝,拉着夏天和寒,霸占了离舞台最近的一张卡座。
她双手托腮,一双大眼睛里全是粉红色的泡泡,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帅爆了”“酷毙了”,让一旁的夏天直翻白眼。
当时针指向九点,苏中州再次登台。
这一次,他插上了音响。
刺耳的电流声短暂地响起,随后,一道被刻意压低、带着强烈颗粒感和金属质感的嗓音,如同惊雷般炸响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
他唱的是一首烂大街的老情歌,但经过他摇滚式的改编和极具爆发力的嗓音演绎,硬生生唱出了一种世界末日也要拉着你一起毁灭的悲壮和狂野。
台下瞬间被点燃。
“啊啊啊啊——!苏中州!我爱你——!”夏美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挥舞着手臂疯狂尖叫,活像个追星现场的脑残粉。
周围的酒客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高亢歌声所震撼,纷纷放下酒杯,将目光投向台上那个仿佛在发光的男人。
然而,在酒吧最阴暗的角落里,气氛却与周遭的狂热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