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在记事本上写下第三个名字的时候,窗外的银杏树落下了最后一片叶子。
那是周明远死后的第十一天,北城县的冬天终于来了。气温一夜之间降到了零下,河面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行人都缩着脖子走路,呼出的白气像一团一团的小云。沈砚坐在书桌前,台灯的光照在记事本的纸页上,将那个名字照得发亮:
王怀安。
他的手指在笔杆上停留了几秒,然后他开始在名字下面写字。不是计划,不是步骤,而是一段他藏在心里七年的话:
“七年前,我哥沈清在北城县垃圾填埋场工地上开挖掘机。他发现了地质报告造假,发现了中标价格虚高,发现了施工方不具备资质。他把这些写成材料,实名举报到了县纪委。材料被周明远碎掉了。他去找李建国理论,李建国说‘这事不归我管’。他去县政府门口站着,站了三天三夜,王怀安的秘书出来说‘王县长很重视,一定会认真核查’。然后,他的挖掘机就翻了。”
沈砚停了一下,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墨水在空气中微微凝结。他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写:
“我哥不是操作失误死的。他是被人害死的。王怀安是那条利益链条的顶端,是策划者,是下命令的人。李建国执行了现场的操作,周明远压下了举报的材料,刘建明在中间传话、协调、善后。四个人,一条链。现在链子断了,只剩下王怀安和刘建明。”
他写完这段,翻到了新的一页。他在页面的正中央画了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分别写着:王怀安、刘建明、沈清。王怀安在顶端,刘建明在左下角,沈清在右下角。然后他从王怀安画了两条线,一条指向刘建明,一条指向沈清。指向沈清的那条线上,他写了一行小字:“坠楼。”
沈砚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坠楼。这是他为王怀安选择的死法。不是毒杀,不是药物相互作用,不是任何需要化学试剂和医学知识的手段。而是坠楼——从高处坠落,身体撞击地面,骨骼碎裂,内脏破裂,瞬间死亡。这种死法没有毒物可查,没有药物可检,没有任何能被实验室捕捉到的化学痕迹。它是物理的,是粗暴的,是不可逆的。
但更重要的是,它是沈清的死法。
七年前,沈清从十五米高的基坑边缘坠落,挖掘机压在他的身上,将他压成了一团模糊的血肉。官方的结论是“操作失误”,但沈砚知道那不是失误。那是一个精心策划的、被伪装成事故的谋杀。王怀安用沈清的死掩盖了贪腐的真相,用十二万块钱买断了一条命,用七年的时间让自己的仕途步步高升。
现在,沈砚要让他从更高的地方坠落。不是十五米,而是更高——高到没有任何“意外”的借口,高到所有人都知道这不是事故,高到他用七年的时间爬上来的位置,在几秒钟内化为乌有。
沈砚睁开眼睛,拿起笔,在“坠楼”下面写了三个字:“县政府。”
县政府大楼,北城县最高的建筑,十二层。楼顶有一个观景平台,平时不对外开放,但王怀安有钥匙——他是县长,整栋楼都是他的。如果他在某个深夜“不慎”从楼顶坠落,没有人会怀疑。一个五十四岁的中年男人,工作压力大,长期失眠,酒后失足——这种事在官场上不是没有先例。
但沈砚不会让他“失足”。他会让王怀安自己跳下去。
不是被推下去的,不是被逼下去的,而是自己选择跳下去的。因为“被谋杀”和“畏罪自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会引发轰轰烈烈的调查,会有人追查凶手,会有人怀疑沈砚。后者会引发轰轰烈烈的议论,但不会有人追查——一个贪官畏罪自杀,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会为一个死人浪费警力。
沈砚要的,就是让王怀安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走向死亡的边缘,自己迈出那一步。
这比任何毒药都难。因为要让一个贪生怕死的人主动选择死亡,需要的不是化学,不是药理,而是心理——一种比任何药物都更加精密的、不可抗拒的心理操控。
沈砚在记事本上写下了几个关键词:压力、孤立、恐惧、绝望、幻觉。然后他在每个词下面画了一条线,线的末端指向同一个词:“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