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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深夜离家为拒爱(1 / 1)

在这个暑期里,有一个男孩常来找乐乐。这个男孩就是那个小学期间差点出车祸、又和乐乐一道读完初中的男孩。既是小学同学,又住得近,得了这天时、地利之便,这男孩就难免常来找乐乐。而和乐乐同村、且又一同读完初中的那个女孩,他却很少去找。

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常遇仙,从小学起,他就有点喜欢乐乐,现在他越发喜欢乐乐了。那种喜欢已经达到了喜欢的极限,也就是爱,他爱上了乐乐!尤其是乐乐毕业前夕,那精妙绝伦的一舞,更给他的心灵留下强烈的震撼,给他留下不可磨灭的美好印记:多才多艺、大气、端庄美丽,这样的女孩,谁会不想与其结为连理?“近水楼台”的他,在等待月亮的升起。

而乐乐呢?却不为所动,对经常来访的常遇仙,并不热情,甚至都有点讨厌。对于乐乐来说,什么爱啊、情啊的,男女之间的事,实在搞不懂!对常遇仙的炽烈目光,她只感到了威胁,威胁到自己的人身自由。对这块烫手山芋,乐乐只想抛掉。

恰好那位乐乐的同村女同学,喜欢常遇仙,乐乐就从中牵线搭桥。每次常遇仙来找乐乐,乐乐就带他去找那位女同学,然后,借故走开。但只要乐乐一走,常姓小子立马就变得心不在焉、魂不守舍,也立马走掉了。

慢慢地,那位乐乐的同村女同学也看出来了:常遇仙真正喜欢的人,是乐乐!而乐乐并不喜欢常遇仙,而夹在他们俩中间的自己,算是什么呢?强扭的瓜不甜,自己也不愿要那强扭的瓜!

于是,那女同学就来找乐乐,说:“别把自己不喜欢的人,往我那儿领!我那儿可不是什么失恋守容站!难事还是自己解决吧。”说完就扭头走了。

父母倒觉得那男孩还不错,高高的个儿,斯文的模样,虽不一个村,但近得如同一个村,有个如此的女婿,倒也不错。于是他们就私下对乐乐说:“现在儿女的婚事,儿女自个作主,如果是放在从前,早就把你许配给个人家了!依我们看呀,经常来找你玩的那个男孩,就很不错!”于是对经常来访的常遇仙,甚是热情。

面对如次境况,乐乐该怎么办?离家出走!这是她当时觉得惟一可行的办法。于是乐乐给父母留下一封家书,上写:“女儿不孝,如此不辞而别。好在过个三年、五载,我还会再回来。不要难过,且莫寻我,相信我的手段,不会令我挨饿!”写毕,放在日常吃饭的小桌上。然后挎一小包,悄悄打开屋门,跳出院墙,人就处在一地清辉里。

在月光的照耀下,乐乐就朝那座大山飞去。那座大山,就是在乐乐家看去不太远、不太高大,实际上却有千里之遥的大山。九岁时,乐乐首次上那座山,今夜,又得重上那座山。乐乐回那座大山,是想拿点金银,做路费兼日常的开支。

一刹那已到了山顶,月光下,山顶如同白昼。乐乐此时才得以仔细察看山顶和山洞:

山顶状如圆台,足够一人坐卧,圆台下边刻有“子虚山”三字的篆体。

距山顶十来米远的地方,就是那个山洞,洞口也刻着三个篆字“乌有洞”。由于年深日久,长了层厚厚的、类似苔藓类的东西,若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那是汉字,几近湮没。

乐乐终于知道:此山名叫“子虚山”,此洞名唤“乌有洞”,不用再喊此山为“那山”此洞为“那洞”了。至于乐乐如何认得那篆体字的,原来乐乐对于汉字,有天生的通灵功能,认得几个篆体字,算不了什么。

其实,春秋战国时期,国人已在书写上使用篆体,到秦朝时,篆体字就是官方文字,不认得一些篆字,可别玩穿越秦朝!面对陌生文字,你就如同一个傻子!

再说乐乐钻入山洞,找到掩埋金银的所在,扒开泥土和石块,取了两小块黄金,和三锭白银,放入挎包中。然后把余下的金银,又掩埋起来。出得山洞,来至山顶上休息。

躺在山顶的圆台上,望着西斜的月亮,与疏落的星斗,细品这夜的幽邃与神秘。渐渐地,乐乐脑海浮现出一首小词《更漏子山顶玄想》:

上山顶,卧圆台,别后今夜又来。

望星月,呈稀落,天横银河阔。

闻峦谷,枭鸟叫,夜静就它称豪。

仙现形,鬼露踪,黑纱遮面容。

就这样玄想了一会,困意来袭,乐乐一会儿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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