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块地盘上,大佬多如狗,堂口遍地走!
东星听着气势磅礴,在江湖上也算有点名号,但他跟的这个大哥大咪,顶多算是东星里面一个不大不小的头目,地盘也就管着几个夜总会和眼前这家油水不大的麻将馆,外加几条鱼龙混杂的街区。
说白了,就是个小角色!比路人甲稍微强那么一点的那种!
而他这个所谓的“双花红棍”,名字好听,实际上呢?
说穿了就是大咪手底下最硬的那把刀,最凶的那条狗罢了!
替大哥冲锋陷阵、干脏活累活、背锅顶雷的“矮骡子”!地位也就比那些站在楼道里放风、在门口吆喝的底层马仔高那么一点点。
看起来有点威风,手下能指挥几个小弟,但在真正的社团势力里,根本连号都排不上!
在那些真正的枭雄眼里,他这种“红棍”就跟街边随处可见的廉价劳动力没什么区别!
今天他能站在这位置上发号施令,明天要是办事不力或者得罪了上面的人,保不齐就被哪个新冒出来的狠人取而代之,扔去码头搬货甚至横尸街头。
这他妈有什么前途?
难道老天爷让他重活一次,就是把上辈子当社畜的那点憋屈,给升级成刀口舔血、随时可能被打成筛子或者被自家大佬抛弃的“高级社畜”?给一个街头小霸王当打手?
这算哪门子重生?!
一想到这个,楚云峰心里那股无名火就蹭蹭往上冒,太阳穴突突直跳,后槽牙都咬得发酸。
他猛地攥紧了拳头,骨节捏得咯咯作响。
不行!绝对不行!
重生一回,难道就是为了继续当别人脚下的泥?为了给这不知所谓的“咪哥”当一辈子保镖打手?
既然阴差阳错来到这里,成了个“古惑仔”,那他妈的就要做最威风的那个古惑仔!
别人能上位,能穿西装打领带,住半山豪宅,手握生杀予夺的大权,出入名流场所,成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枭雄大亨……为什么他楚云峰不行?!
一股子狠劲和不服输的倔强在他心底猛地炸开、燃烧!就像是压抑了很久的地火,终于找到了喷薄的出口!
他不要再做那个随时可以被替代、可以牺牲的廉价炮灰!
他要往上爬!爬得比谁都高!直到所有人,包括那个大咪,都只能仰望他!
那才是正经事!
正当他咬着牙,沉浸在怎么干掉大佬自己上位的血腥幻想中时,脑海里——
“滋……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