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保持下去,我看好你!”
“谢谢长官!我一定努力!”
李朝华再次敬礼,姿态恭敬,眼神坚定。
转眼间,李朝华加入西区警署,已逾两月。
这两个多月,对于九十年代初的港岛而言,绝非太平岁月。
经济高速发展的光环之下,是治安形势的急剧恶化。街头抢劫几乎成了每日新闻的标配,金铺、表行、押运车,但凡有点价值的所在,都成了亡命之徒眼中的肥肉。
入夜之后,情况更甚,繁华街区霓虹闪烁的背后,小巷弄堂里,社团之间为了地盘、为了生意、为了面子而爆发的冲突斗殴,隔三差五就要上演,动辄见血,甚至闹出人命。
警笛声成了这座不夜城另一种背景音,西区警署的报警电话,几乎没有彻底安静的时候。
混乱,意味着危险,但也意味着机会——对于矢志在警队快速攀升、积累功勋的李朝华而言,这恰恰是他最“需要”的环境。
这两个多月,他几乎没有一天是真正闲下来的。
跟着陈家驹,或者有时单独行动,他凭借“弹道宗师心得”带来的敏锐洞察力和“钢骨铁躯”赋予的超凡体能,再结合对这个世界“剧情”走向的某种模糊直觉,屡屡在案件侦查中抓到关键线索,更在几次街头突发抢劫和追捕行动中,展现出令人咋舌的果断和高效。
短短两个多月,他已亲手参与并主导抓获了三波持械抢劫的匪徒,击毙拒捕悍匪两名,生擒七人,缴获枪支、刀具、赃款赃物无数。
每一次成功破案,他的档案上就多了一笔扎实的功绩。
虽然还远未到能立刻晋升的地步,但积累的速度,已经让许多熬了多年的老警员都感到眼热。
这天上午,难得没有紧急的巡逻或蹲守任务。重案组大办公室里弥漫着一种久违的、略显慵懒的平静。
阳光透过有些灰尘的玻璃窗,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几个警员趴在桌上补觉,昨晚盯梢熬了一夜;有的在慢悠悠地整理着似乎永远也整理不完的卷宗;还有的凑在一起,低声交流着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八卦。
李朝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面前摊开一份当天的《东方日报》,目光看似在浏览上面的新闻,实则心神沉静,享受着这难得的片刻闲暇。
他穿着熨帖的便装衬衫,袖口挽到手肘,身姿挺拔,即便坐着,也自有一股与众不同的精气神。
周围的同事对他这种“悠闲”姿态,早已见怪不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
入职两个多月,李朝华用他强悍到近乎变态的个人能力,以及那金光闪闪的警校双奖背景,早已赢得了重案组上下的一致认可和尊重。能力强,破案猛,这没什么好说的,警队终究是实力说话的地方。
更难得的是,这位年轻的“超级新人”丝毫没有某些天才那种眼高于顶、难以相处的毛病。
他为人处事相当圆融,该低调时低调,该出手时绝不犹豫,对前辈保持基本的礼貌,对同僚也颇为友善。
尤其是,他出手极为阔绰。
这两个多月,重案组,乃至整个西区警署,但凡谁手头紧,或者有什么喜庆事,李朝华知道了,十有八九会主动表示“意思意思”,请客吃饭、下午茶、宵夜,几乎是家常便饭。
而且他请客从不小气,去的都是像样的地方,点的都是硬菜好酒。次数多了,许多警员,尤其是那些家境普通、靠薪水过活的,简直把李朝华当成了“异父异母的亲大哥”,对他格外亲近,也格外包容。
能力强、背景硬、会做人、还大方……这样的同事,谁会不喜欢?谁会去挑他上班看报纸这种微不足道的“毛病”?
办公室里的平静,被一阵突兀而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
铃声来自陈家驹的办公桌。正拿着一份案卷皱眉苦思的陈家驹,条件反射般抓起听筒。
“喂?重案组。”
陈家驹的声音带着惯有的沙哑。
听筒那头传来董骠严肃而急促的声音,说了几句。
陈家驹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凝重,他腰板挺直,连声应道。
“是!骠叔,我知道了!明白!马上通知所有人!”
他放下电话,没有片刻耽搁,立刻站起身,用力拍了拍手掌,声音不大,但足够让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并且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