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概就是这么一种贱嗖嗖的生物,越是得不到的人,越是不被世俗所接纳的行为,就越是渴望。
她不时侧目打量武松,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一母同胞的兄弟,为什么区别这么大呢?
一个英武俊朗,如同天神下凡,一个丑陋猥琐,像是茶馆说书先生口中的枯木妖怪,哎,倘若能跟面前的男人欢好,那也算不枉此生了。
她的眼神逐渐暧昧,似乎带着钩子,扫来扫去,让武松有些坐立不安,不敢直视。
他也是肉体凡胎,面对美艳逼人的嫂子,不停地明送秋波,除非和大哥一样,否则很难不起反应,那时,可不只是失礼,更是丢脸。
“二郎,奴家敬你一杯。”潘金莲笑语嫣然,端起了酒杯。
“好。”
武松端起酒杯,碰了一下,无意间指背撞在了一起,潘金莲含羞带怯,眼神略带嗔怪,一饮而尽,或许是辛辣上头,酒气上涌,脸上满是潮红。
“嫂子酒量不行,就别喝了。”
潘金莲笑道:“奴家这叫舍命陪君子,二郎,你说是不是?”
武松尴尬的避开她那灼热的眼神:“啊,这个,今天的菜不错,都是嫂子做的么?”
潘金莲见他不接茬,也不生气,相较于之前的强硬决绝,如今武松的态度已经软化了很多,烈女怕缠郎,同样,硬汉怕缠女。
古人说得好,何意百炼钢,化为绕猪肉,不是,绕指柔。
“是啊,二郎若是喜欢,往后奴家天天往官署里送饭。”
武松现在是阳谷县的都头,虽然只是县令见他打虎勇猛,临时任命的小吏员,上不得台面,随时可以免职,但在官署里也有一席之地,在普通人眼里更是高不可攀。
“绝对不可,官署自有制度在。”武松连忙阻止:“而且我平日还要带着弓手们沿街巡逻,缉捕盗贼,很少会在官署。”
潘金莲遗憾的叹了口气:“那就算了。”
谁不想出风头,跟着武大郎受尽了委屈,如今小叔子成了官老爷,有了出息,潘金莲哪能不动心,让附近的街坊邻居也羡慕羡慕。
顿了顿,她轻声道:“那你得闲了就回来,大郎不爱说话,平日里奴家憋得慌。”
武松应了一声,也没敢问,到底是哪里憋得慌。
一直喝到了半夜,武松面色如常,他酒量过人,三碗不过岗的酒,他都能连喝十八碗,面前这一小坛子,勉强算个过瘾。
潘金莲趴在桌上,脸蛋通红,不时地傻笑,偶尔挥动胳膊,向前抓取。
此时已是深秋,炭火也灭了,温度见低,武松也不可能看着她在客厅发癫:“嫂子,上楼去休息吧。”
“嗯,嗯,二郎,你,嗯,不。。。”潘金莲含含糊糊,半天说不出一句整话。
武松无奈,只得来到二楼,推了推武大郎:“哥哥,哥哥。。。”
武大郎揉了揉眼睛,吐着酒气:“咋了,兄弟?”
“嫂子醉了,你把她扶上来。”
武大郎应了一声,刚刚起了一半身,眼珠一转,干咳两声:“二郎,不行啊,这两天有些伤寒,今日又喝了些酒,浑身无力,再说了,你瞧我这个头,哪有本事扶你嫂子,还是你把她抱上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