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对所有人都好,她只对她认为“值得”的人好。
而他,恰好符合她的标准。
这种被筛选出来的好,比那种一视同仁的善意,更让他觉得……珍贵。
也更加让他想要……占有。
“侦探先生?”薇薇斯见他不说话,凑近了一些,呼出的热气扑在他脸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您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早点休息?”
李向阳深吸了一口气。
奶香。
十六岁的小女孩身上的奶香。
他闭上眼睛,把那幅画面,薇薇斯凑近的脸,白净的皮肤,微红的鼻尖,微微张开的嘴唇,从脑海里赶出去。
“嗯,睡了。”
他翻了个身,把破斗篷裹紧,背对着薇薇斯。
但他没有睡着。
他听着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薇薇斯在收拾盘子,在往篝火里添柴,在把破毛毯铺到离他最远的那个角落。
然后他听到她小声地、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话。
“明天……要穿那件红色的披风吗?侦探先生好像喜欢红色……”
李向阳的嘴角在黑暗中无声地翘了起来。
第二天。
天还没亮透,薇薇斯就来叫他了。
李向阳睁开眼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那张小脸,而是一片红色。
红色披风,红色兜帽,红色绒毛领子。
“侦探先生,天亮了!”
李向阳撑着身子坐起来,浑身上下的骨头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脆响。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灰扑扑的粗呢斗篷,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口还有几个虫蛀的小洞,里面是一件看不出原来颜色的亚麻衬衣,领子上的油渍像一幅抽象画。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他现在的形象,跟“贵族”两个字完全不搭边。
一个真正的贵族,哪怕流落街头,也会想办法保持体面。
前身显然不是那种在意形象的人,或者说,前身落魄到已经顾不上形象了。
但李向阳在意。
不是因为他虚荣,而是因为他需要“贵族”这个人设来办事。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世界里,一个贵族和一个平民说的话,分量完全不同。
“薇薇斯,”他说,“镇上有卖衣服的吗?”
薇薇斯眨了眨眼,有些为难地抿了抿嘴:“有……但是很贵,一件衬衣至少要五个铜板。”
五个铜板。
他现在连一个铜板都没有,那最后一枚铜币已经被他揣在怀里准备当“押金”用了。
“算了,”他站起来,把那件破斗篷抖了抖披上,“先去见治安官,等拿了赏金再买。”
薇薇斯立刻上前扶住他的手臂,小小的身子顶在他腋下,像一根会走路的人形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