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什么都没说。
李向阳走上楼梯的时候,能感觉到守卫的目光一直钉在他背上。
那种目光他太熟悉了。
敬畏中带着好奇,好奇中带着困惑,困惑中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自卑。
这就是贵族身份的力量。
哪怕他穿着破衣烂衫,哪怕他走路都需要人扶,哪怕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快要饿死的乞丐,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刻进骨子里的气质,依然能让一个普通人下意识地低下头。
这种感觉,说实话,挺爽的。
前世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社畜加牛头人必死的里番爱好者,走在路上没人会多看他一眼。
而现在,他什么都不用做。
只需要站在那里。
这就是投胎的差距。
“侦探先生,”薇薇斯小声说,“那个守卫好像很怕您。”
“不是怕,”李向阳纠正道,“是敬畏。”
“敬畏?”薇薇斯歪着脑袋想了想,“有什么区别吗?”
“怕是因为你可能会伤害他,敬畏是因为他觉得你比他高级。”
薇薇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忽然笑了:“那薇薇斯对侦探先生也是敬畏吗?”
李向阳低头看了她一眼。
小东西仰着脸,眼睛亮晶晶的,嘴角带着甜甜的笑,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让人想要伸手捏一把的……可爱。
“你不是敬畏,”他继续说,“你是……”
他顿了一下,把到嘴边的“馋”字咽了回去。
“你是傻。”
薇薇斯愣了一下,然后鼓起腮帮子:“薇薇斯才不傻!”
“不傻的人会把一个陌生男人从河边捡回家?”
“可是……可是您不是普通的陌生男人呀。”
“那我是什么?”
“您是贵族先生呀。”
李向阳看着她那双毫无杂质的眼睛,忽然觉得喉咙又有点紧。
这个小东西,到底是真的傻,还是装傻?
如果是真的傻,那她是他见过的最傻的人。
如果是装傻……
那她就太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