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军衔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第条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首脑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首脑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首脑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第十一条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按照《天朝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规定,全军编制军衔为上将的职务有中央军事委员会副首脑、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天朝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天朝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他们的编制军衔为上将唯一等级;正大军区级的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两个等级,即可以是上将,也可以是中将。
解放军全军正大军区职的职务有: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央军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火箭军)、各大军区的军政一把手。武警部队编制为上将警衔的,为两名军政一把手(军政主官)[]。
解放军军衔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