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落儿?(2 / 2)

“是的,你是灵魂出窍了。”一个声音从我的后面蹦出来,吓了我一大跳。而且我刚刚明明是自己对着自己的内心说话,这不是见鬼了是干嘛?

只见一个端庄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的身上聚集了一道关,刺得我看不清他的容貌。而且他的生硬似乎是处于男人和女人的中间,或者说,仿佛被什么干扰了,我并不能够听出他到底是男是女。

“你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用管我是谁,你只要知道,你这具身体的寿命尽了就好。”

“也就是说,我死了?哇靠,你们到底什么人啊你们?想让人穿越就穿越,想让人死就死?我告诉你,老娘刚刚跟儿子和好如初,还没有打算死,你赶紧把我的命还给我,要不然我对你不客气。”我卷起了袖子,仿佛是要痛扁他一顿的样子。

“谁让你穿越要穿到一个短命鬼的身上?要不是我好心来告诉你,等下你还要做孤魂野鬼了,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那人,不对,那鬼理直气壮的说着,仿佛是我怎么大型的冤枉了他一个样儿。

“嘿……”我一时气结,狗子的口头禅都让我给用上了,“你这鬼,你还有理了你?”

“我本来就有理。”

好吧,我承认,秀才遇到兵,那是有理说不清的,这个鬼他压根就没有打算给你讲理。翻了个白眼,我现在还不想做孤魂野鬼,只好先听听到底他要说的是什么,到时候听了不顺耳再痛扁一顿也不迟。

“说吧,既然我这个身体的寿命尽了,那我本人是不是还可以长命百岁?”

“按道理上来说是这样。”

“那不安道理呢?”这个鬼的话,你还是听着不按道理的那句比较实在些。

“不按道理就是你自己本身没有保养好,最后死了,那么我们是概不负责。”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像诺基亚售后服务?说的天花乱坠,但是一出问题,他们就是这个不是他们的问题,那个是人为的后果,概不负责。

“然后呢?”耐着性子,继续听下去。

“现在你可以选择,要再世为人还是要当孤魂野鬼。”

“然后呢?”我感觉跟鬼说话比跟人说话辛苦多了。

“没然后了,你自己想吧,现在我可以让你当孤魂野鬼,也可以让你寄生到另外的一个躯壳里面,当然,你的记忆会全部都丧失,而你是怎么过日子的,我们也不予与负责。”

“没有第三个选择?”要知道失去了记忆的话很多东西就不会了,怎么能够好好的生存,还是看看能不能有商量的余地吧。

“没有,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你好生的想一想,想好了,我就送你上路了。”

“就三秒?”

“三。”

“喂,我还没有开始想,是问你问题而已。”

“二。”

“好好好,我想,你丫的,不要让我逮到你什么把柄,要不然我绝对有你好受的。”

“一。”他笑了笑,“想好了吗?”

没声好气的瞪了他一样,“好了,我决定了寄生到另外一个身体。”

其实这两个选择根本就没得选择的,而且,其实忘记了一切也是好事,毕竟这个地方太多的回忆都不是一种好的回忆,忘掉了,我或许就不会那么辛苦,要不然,迟早被这些事情扰乱的得出一个什么精神分裂出来,那就不划算了。

“很好。”对方满意的声音听得很明显,袖子一挥,我们竟然来到了那天我和玉彬魄一起出逃的痛到里。

他将的手一挥,我缠在衣服里的月牙胸针和梅花簪子就奇迹般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再轻轻的一挥动,月牙胸针梅花簪子自动的飞了起来,飞到了那缺口上,石壁自然的被打开。

而里面并没有玉彬魄那天所说的什么宝藏。

只是在房子的中间摆了一副水晶棺,水晶棺里头躺着一个穿着红色嫁纱的睡美人。白皙的肌肤吹弹可破,就连这样长眠,都可以让人觉得美到了极致。

这样一个对比,我那身体的主人竟然连她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

世间真的有这么美的女人吗?而我,就要寄居到她的身上?不行不行,不都说红颜祸水吗?我在单烟的身体上都整出那么多的麻烦,现在我是肯定不会同意的,对,打死也不能同意这样的待遇。

我正要开口,他就已经读到了我心里的话,笑着说:“没得选择,别人要还没有呢。”

“那我当孤魂野鬼好了。”我并不知道我寄居的主人会是在这里,既然戈陶是弥佤族,那么这个女人在这里,肯定跟着他们有着莫大的关系,我只想寄居到普通的人家,如果什么都忘记了,大不了可以学一学,平平静静的过日子。这样的一个大美人,他们的恩恩怨怨又那么多,我绝对不行指望可以过舒坦提一点的日子的。

“已经太迟了,在你刚刚选择了的时候,就不能够再改变了。”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刚刚不告诉我,就是故意让我下套的对不对?”

他被我这样气愤的逼问,反而觉得很高兴,“是又怎么样,你不是已经下套了吗?”

“我不干,这不是存心不让人活吗。不行不行。”

“这条路要怎么走,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不过你一定要好好的记住我的名字,我叫辰砂。”

“我没事干嘛去记住你的名字,你这个混蛋下套给我跳,我要是记住你的名字,我就不叫单烟。”

“你确实不叫单烟,时候到了,去吧。”

辰砂将手一挥,我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头晕着,犯着恶心和难受。

……

“好痛啊,怎么会感觉到全身都是酸痛的呢?”我躺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面,全身的骨头几乎都要散架了一般。

透明的水晶折射出了外面的景象,我吃力的站了起来,环顾着四周的一切,陌生到了极点。

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所有的问题不断的窜入了我的脑子里,但是没有一道可以得到答案。

走出了水晶棺,才发现自己穿着的是火红火红的嫁纱,虽然我不记得我是谁了,但是我总感觉着火红的颜色是我厌恶的,他就反复是鲜血般的触目惊心。

我推开了这个房子的门,人才刚刚跨出那道门,眼前便是拥挤的市集,而身后的门已经不见踪影。

路人没有看到我是怎么出现的,但是却因为我穿着火红火红的嫁纱而不断的对我行注目礼。

奇怪了,这样的场景我似乎认识,但是我总感觉我以前的生活不是这样子的,好像节奏感很快,每一个步伐都很紧凑。

“姑娘,你是怎么了?看你的样子今天应该是你大喜的日子,你怎么……?”一个好心的大妈走到了我身边询问了一下。

我对着她微微一笑,礼貌的回答道:“不是,只是我今天起来图新鲜就穿了这身衣服,大妈你可以带我去布庄吗?”

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好像都是非常的清楚,可是为什么我脑子里对过去的回忆就是一片空白呢?

“前面就是了,我带你去吧,瞧着姑娘,什么可以图新鲜。”大妈意语深长的说:“我们做女人的,这辈子就只能够穿一次嫁纱,要不然那就不吉利了,这次你是不懂,下次可就不能这样了。”

我乖巧的点了点头,这个大妈虽然有点八卦,但是还是出于好心,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年头好像多管闲事的好人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对她的映像加了分数。

她将我带到了一间布庄那儿,便吩咐老板给我那一套新的衣裳。

是一套渐变的绿色罗裙,外头还裹了一层流苏,紫色的披帛绕着,衬托着我白皙的肌肤,铜镜中的自己,似乎真的很美,可是这种美,让我不自在,似乎感觉这个根本就不是自己。

但是怎么着还是比自己穿着的那套红色的衣裳好。

“老板,多少钱。”买东西要给钱这个规矩我倒是没有忘。

“姑娘,老夫可不可以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吧。”看在他为我挑选的这套衣服这么好看的份上,我对他的态度也自然比较好一点。

“这衣服老夫不收你的钱,我还给你倒贴五十两银子,你把你刚刚换下来的那身衣服给我,可以吗?”

“好啊。可是那衣服好像有点旧了。”这样的好事上哪里找,那衣服我本来看着就不顺眼,而且我现在貌似是身无分文,他多给了我五十两,也免不了让我因为没钱挨饿去当乞丐。本来我是想要当掉我头上的朱钗的,这些首饰最起码有两斤,压在了我的头上很不舒服,还不如简单的用丝绢缠绕起来,更添自然之美。

“不碍事,如此这五十两就给姑娘了哈,如果你下次来,我一定给你算优惠。”布庄老板连忙将一个钱囊交给了我,好像怕是晚了一步,我就不愿意了一样。

笑笑的接过钱袋就和大妈一起离开。

因为大妈带路的份上,咱也不能够忘恩负义,所以决定请她到路边摊吃一碗,看着大妈打扮的样子倒是挺华丽的,一听到我要请她吃路边摊,她立刻就已经不见踪影了。

其实,我觉得路边摊很好吃啊,正宗的原汁原味呢。既然她不吃,我自己去吃,现在我身上就只有这五十两,还有刚刚从头上拔下来的进银首饰。

又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什么。根本就没有什么机会可以找到米主,现在只能够自力更生了,可是悲哀的就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会干什么。

(别给大叔打赏了,谷粒也是要钱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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