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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刘邦为何会与樊哙成连襟?(1 / 2)

吕雉的魅力实在太大了,以致沛令一见到她就迷上了,不惜乘人之危,在老朋友吕公前来投奔还没有安定下来时,就迫不及待地要得到她。

但是,大胆的泗水亭长刘邦,居然敢利用自己请客的机会,捷足先登!

本来么,沛令或许还可以忍一忍。因为,虽然吕雉是被刘邦夺走了了,但是,吕雉还有个妹妹吕媭,虽然比不上吕雉,却也算得上是美色宜人。

媭,在楚国方言里是姐姐的意思。因此,吕媭也可能是吕雉的姐姐。不管怎么说,两姐妹的长相,有差距,但不会差得太远。

而且,和吕雉一样,吕媭也聪明伶俐,可谓秀外慧中。她和吕雉的关系很好,吕雉非常疼爱她,有时候甚至到了言听计从、可以娇宠的地步。

所以,沛令或许还可以打打吕媭的主意。

然而,他的这个主意还没有冒出来,就又被刘邦给搅黄了。

因为,在刘邦和吕雉订立婚约之后,他很快就发扬“有福同享”的精神,帮助自己的好兄弟樊哙,追求到了自己的姨妹吕媭。

樊哙能够得到吕媭,和刘邦成为连襟,首先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因。毕竟,他和刘邦是好兄弟,自然会经常在一起,为他接近吕家小姐提供了便利。

不过,樊哙能够得到吕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职业是杀狗。

在那样的年代,肉食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比较稀罕的东西,因此,凡是能够和肉食沾边的职业,都不会是太差的职业。获得一份杀狗的营业执照,有一份杀狗的职业,足可以养家糊口,解决温饱。

杀狗不仅是“肥缺”,而且很可能具有官方身份。

在秦朝,对于养狗杀狗,都是非常重视的。譬如说,秦朝的法律规定: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和捕兽的,不准打死;如追兽和捕兽的要打死。在专门设置的警戒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缴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缴狗皮。

秦朝法律还有一条关于国营畜牧产品投放市场的《仓律》:“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买(卖)之,别计其钱。”别计其钱,就是计入国家财政部门帐下,作为国营畜牧场的额外收入。可见,当时狗是官府畜牧养殖的家畜之一,国家仓库会卖狗肉。

所以,尽管缺乏充足的史料记载,我们不能虚构,但樊哙以杀狗为生,确实也很可能具有官府背景,和泗水亭长刘邦一样,算是“体制内的人”。

就算樊哙不具备官方背景,“杀狗”这份职业本身也有其特殊性。

第一,从事这份职业的人,很有机会接触各地的上层人物。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现在民间有种说法是“狗肉不上席”,甚至大的超市都不卖狗肉,可是在那个时候,狗是六畜之一,狗肉是重要的肉食,即使是王宫宴席上也吃狗肉,一些重要的祭祀活动,更往往需要宰杀犬只来表示祭奠。

用杀狗来祛除灾祸的习俗,早在商代就有了。而在沛县所属的楚地,巫风盛行,人们喜欢祭祀鬼神祈求吉祥,因此,杀狗者就会常常参与这一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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