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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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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然?”泠皓从床边坐了起来,心中一下子想到了什么,扔下药涂到一半的张翼就跑了出去,柔然就是突厥啊!

他在前庭见到了两个使节,他认出了举着牦节的是班察部来人,柔然人应该只是带路的,现在汉与突厥还是敌对的关系,因此他们相互间的平民是不能来往的,官方上的通信也需要使者持牦节方能够相见。那个使者说,突厥汗王知道了王妃在这里,于是叫他交给泠皓一只很大的箱子,那个箱子里是泠皓没有带走的武器和盔甲,以及那间火狐皮毛的斗篷。

“果然是这样!他知道了我在这里,正需要这些。”泠皓连忙问道,“班察那边如何了,他的伤势怎样了?”

“汗王的身体依旧健壮,只是视力还没有恢复,日常有些不便,但不影响骑马射箭。”

“他骑马射箭做什么?”泠皓皱眉问道,他有些担心,自己不在营地里面,如果有人过来找茬,李垣祠会不会亲自带兵呢。

柔然使者说道:“担心汗王的话,王妃您可以写封信,叫班察来的人带回去,以后可以就这样通过我们柔然部落通信。”

“好,我这就写封信回去。”泠皓知道柔然是个十分亲汉的部落,人数很少,与草原相隔较远,但却是突厥与西域之间的一个地理位置重要很的部落,李垣祠回到草原之后,他们的态度一直是十分柔顺的,并且主动补齐了从前落下来的岁贡,这是个在李垣祠与泠皓眼中都信得过的部落。

“打完这场仗你要回去了?”张翼问道,他被侍卫搀着走出来。

“我已经离开太久了,早就该回去了——张翼将军,你说我要不要也找些东西让他们带回去?”泠皓摸着那件斗篷,现在回春了,白天穿这个有些热,但是晚上去城墙上巡视的时候穿这个却正好,高原上也冷得很,但是这种衣服是不能在打仗的时候穿的,那样子太糟蹋这个好皮毛了。

“天山上产有雪莲花,每年去采摘的药农都会献一部分给西宁的巡抚大人,我看到府中就存着很多。泠将军要不就都拿走吧,那种东西对眼睛也很好。”

“多谢。”

“当年若没有你们,嘉峪关还不知道要围到几时,现在虽然身份不同了,但那份恩情我还记得,泠将军此次也帮了大忙,我拿不出什么谢礼来,这就算是我老张的意思。”张翼笑了笑,他想到,他们两次的交集都是因为打仗,战事结束了就要分开,也许这一次泠皓离开,他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而张翼却需要永远驻守于此。

使者走后的第三天深夜,吐蕃四十七王子卷土重来。

泠皓一开始还以为这个“四十七”是一个封号、或者音译,后来他去找了当地人核实后才知道,这个“四十七”,真的是因为那个王子是那个松赞的第四十七个儿子——这还没有算上女儿。在他心里这是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泠家好几辈都是单传,他早习惯了家中人口很少、亲戚关系简单的感觉,王超家里有三个孩子他都觉得是人丁兴旺,而吐蕃王有至少五十个孩子,就算是娶了很多老婆也……太能生了!

膨胀的贵族阶层永远是游牧部落没落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尤其表现在那些开化不完全的边缘人种上。那些人种的贫富贵贱差距大到云泥之别,贵族走上大街的时候,平民人家的人必须要跪倒在路旁,如果敢抬头看一眼贵族,他们便会被处死。这种事情对于一千年前便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兵强马壮者为之尔”的汉民族来讲,是十分愚昧而可笑的,但这就是那些贫瘠土地上的现实。

吐蕃便是这样的,底层阶级的广大耕牧工匠人口,他们的生活是困苦到难以想象的,然而宗教的传开和异化却使平民将其看作是磨练和忍辱,继而更加逆来顺受麻木不仁;而掌控着宗教解释权力的上层贵族与僧侣们却骄奢*逸,他们的统治者有权利获得大量的女人和财富。假如一个国王有五十个孩子,而他的儿子们也有五十个孩子,这样的贵族数量的增长速度是十分可怕的;同时,下层的平民农奴的增长数量和所交税贡却难以支持统治者的享乐,这将使他们遭到更为严酷的盘剥。

这是整个民族的罪恶,每个民族的进化过程中,都难以避免的一件事情就是,随着的人口的不断膨胀,这个民族的发展便会走向死路,若没有强力的武装或者从内部自我改变,那个民族便会难以挽回地一步步走向衰落,但是别的民族,比如中原的汉人,他们是管不着这个的;除非是那个民族的人口膨胀到,开始向外扩张和征服运动,并将这种罪恶转嫁于他国。

见证了无数围绕在国疆界周围的一代代民族走向衰败的汉人,似乎比那些蒙昧的更加觉悟,不过这也不是单个的、一代人所能够挽回的事情,吐蕃注定衰落并走向死路也不是一朝一夕之罪。大量的贵族人口给这个部落所带来的最直接的烦恼,反而是王位继承者的选择问题,那个艰苦的地方,生人大多早夭,四十七王子也许没有他排号里所显示的这么多的竞争者,但他作为排位靠后、年纪较小的孩子,能够从这么多兄弟中脱颖而出,松赞将西北的整个战场都放心交予他,这也说明这个王子有着了不起的天才,至少是在战场上有不错的勇猛与头脑。

在城墙上看下去,泠皓是这样想着的,这段时间他一直是睡在城楼上的,每日下午的时候便会睡下,然后在丑时或寅时便会醒来,然后走上城楼巡视。这段时间是人们睡得最熟的时候,城楼上的守夜兵这个时候总在打瞌睡,这是不可避免的困倦。

而就在这个时候,敌军就来了。

他们来得大摇大摆,无数人的脚杂乱地踩在露出岩石棱角的薄土上,泠皓从一边拿起一支彻夜不灭的火把,看到下面的吐蕃军队。此时没有月光,火把的光照到下面:四十七王子的亲卫穿着装饰着肮脏银色饰品的铠甲,正中簇拥着王子,他头上没有头盔,帽子上是斑点花纹的山猫皮毛,长长的,挡住了耳朵和脖子;骑兵前面是步兵,他们是连铠甲都没有的平民,穿着臃肿的藏袍,手中分别拿着长矛和藏刀,后面还有牦牛拖着的攻城云梯。泠皓很喜欢高原上藏刀的花纹,这种带花纹的钢铁中有大量气泡和裂缝,贵族总是将新得到的刀浸到香料中,这样刀上就满是香味,而平民则会在刀刃上淬毒。

四十七王子也看到了火把光亮下、站在城墙上的泠皓,这很奇怪,泠皓明明穿着斗篷,并且还带着兜帽,并不能够清晰地看出脸和身形,但四十七王子就一眼认出了,他还记得这个人在西宁用软剑伤到了自己的肩膀,伤口现在还在往外渗着血。

四十七王子其实并不是学了多好多好的战法,而是他在作战中总是能想到他人难以想到的盲点。

吐蕃军队一来便开始袭城,人数并不多,但喊出了震天彻地的喊杀声,装腔作势拿着云梯过去比划,然而每次都是在城上刚开始放箭的时候便又撤回去,过了一会儿便又杀回来,如此三番五次,一直战到了午后,进攻才停止了,步兵撤到了城楼看不到的地方去休息。泠皓全程在城上指挥,但并未出手,他看着每一次进攻的士兵,是不同的一些人,这是一个粗糙的车轮战法,但在战争史上却是个屡试不爽的好办法,堪称无耻,而且从别人睡觉的时候便过来进攻,这就更是无耻,简直是无耻之极限。

人有无限的思想,但体力会不断的消耗。从凌晨战到现在,士兵大多又累又饿,而且困倦。等到己方冒出了烧火做饭的炊烟的时候,便是他们真正的大队人马进攻之时。上一次吐蕃来袭,进攻西宁与武威的时候,那个王子便用的是这样的攻城方法,一路势如破竹。

所以只能比他们更加无耻。

其他的士兵都在下面吃饭,泠皓解开斗篷,侧着身坐到城墙上的女墙上,他这个样子一定会让人觉得很奇怪,因为城墙上只有他一个人,而且他的存在本身也很令人奇怪。远处的四十七王子也露出了惊讶的神情,泠皓看到了他这种神情,于是低下头对着他笑笑,他是笑得挑衅,可在别人看来,这种笑容简直就是勾引,那个王子不由得往前走了几步,去努力看清泠皓脸上一闪而过的笑容,可是太过于模糊了,因为他的下半边脸戴着面纱。

他离开李垣祠的时候,连剑都没有带出来,却拿走了那件突厥王妃的女装,当时没有想太多,但是现在却用上了——没错,泠皓就是要去色诱那个王子。

为此他特意穿的很隆重,解散头发却没有梳上发髻,只是把挡住右眼的额发捋到后面,露出了眼角深红花妆一般的疤痕,并且找了城里富户的女人借了能够夹住头发的步摇,李垣祠说泠皓这个样子是最美的,不加雕饰却自出颜色。因为泠皓是男人,所以这件改过的王妃衣服领口极大,前面的胸口是大片裸露出来的,他觉得这样会有些便宜了城下那些看到他的敌人,所以他上到城楼上的时候,又临时在脖子上戴了很大的颈环,上面的大片银质装饰挡住了无限春光。

从四十七王子的表现来看,游牧人的审美都是差不多的。泠皓看着下面有个人在王子耳边低语了好几次,大概是在提醒他不要误了最后进攻的时间,却都被不耐烦地赶走了。

时间差不多了,下面的士兵应该是吃饱饭了吧?

泠皓拿起藏在身后的长剑,在女墙后面的地砖上重重敲了三下。这声音自然是传不到城下的,但是站在地板下面的房间里,听起来自然是清晰无比。

城中顿时想起了鼓角之声,城门大开,城中骑兵顿时一涌而出。

四十七王子反应过来,慌忙准备迎战,但那些骑兵却绕过了吐蕃的队伍,飞快地反抄到他们的后方,从队尾开始猛攻。王子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愤怒的抬起头来,看到泠皓依旧一派悠闲地坐在女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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