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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对于夜蝶来说是一场灾难。
因为她根本无法忍受旁人看过来的眼神。
哪怕多看她一秒她都浑身难受。
所以要上街,她通常需要做点手续。
会换件普通点的尽量不惹人注意的衣服。
比如现在她身上穿的。
一件粉红色的针织连帽衫,搭配一件淡蓝色的休闲长裙,很健康活泼的青春装束,看起来朝气蓬勃。
连帽衫有些宽松肥大,大到完全掩盖了她玲珑多姿的身材,让人根本不会想到这衣服下的娇躯具体有多迷人,袖子也比手臂要长了点,遮住了大半只白嫩的手掌,只露出了几根青葱般的玉指。
裤子也显得有些宽大,蹬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嗯,总而言之,不管手,还是脚,几乎都被盖住了,若是再戴上帽子,低下头,基本就全身都看不到了。
可并不仅仅是这样就完了。
夜蝶最后还戴着了一个硅胶的人皮面具,也不知道是她哪搞来的,几乎是以假乱真,要不是叶凡亲眼看她戴上,让人差点以为这就是她的真实面貌了。
这是张普普通通的女人的脸,算不上难看,但也绝对算不上好看,因为有点白,所以属于中等以上,稍稍好看点的女人,但你绝对不会有多看第二眼的意思,因为大街上比这好看的女人太多了。
打分的话,勉强可以给个5。5分。
但是你要是一位这副装扮就稳妥了,那你就错了。
两人才刚在街上走了不到10分钟。
三个路过的的小流氓,搂着几个染着花花绿绿的女生路过,盯着她多看了两眼。
其实与其说是看她,叶凡觉得对方其实是在看自己,只是因为两人走在一起而已。
夜蝶直接瞪出杀人般的视线,“再看一眼,信不信我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
对方当即很有气势的回道,“你说什么。丑八怪,看你怎么了。”
于是一场经典的惨案发生了。
用通俗的话说,这起惨剧的过程就是。
a:“你瞅啥。”
b:“瞅你咋的。”
a:“你再瞅下试试。”
b:“试试就试试。”
对方显然有着东北人的耿直跟冲动,不知道规避风险。
天真单纯的以为夜蝶的话语中有夸大成分。
殊不知对夜蝶来说杀人都再正常不过了。
要不是叶凡拉着,已经有6只眼睛该在马路上翻滚了。
因为聚集过来的人太多,叶凡一把搂过夜蝶的小蛮腰,快步走开了。成功挽救了三条无辜的小生命。
就某方面看夜蝶确实改变了不少,但身上的戾气还是一如既往的重。
漫天星空下。两人漫步在人烟稀少的桥头。
叶凡问道,“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以后”
夜蝶想了想,不解问道,“要怎么办跟以前一样啊。”
“一个人的话很方便吧,多个人的话”
这是只有两人才懂的对话,因为以一个人的话追杀,或者逃跑什么的,是很轻松的,到了他们这种级数。先别说实力全开,能有多少对手。
即使打不过,逃跑,总没有人能追得上的。
所以叶凡当时在世界政府两大元帅的围攻下,也能重伤一人,轻伤一人遁走。
一个人是很方便的。
可多个人,要是出了什么事
夜蝶没说话。视线望着前方,流露出几分喜爱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