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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先抢老金(1 / 2)

?回家的路上,林木心中还是很高兴的,身上揣着夷人的大定单,计算了一下,这一单生意做下来至少有两百两以上的进项。折算成后世的人民币,好几十万了。足够在北、上、天大城市交一套新房的按揭。在小城市,也算是小小的一个富人。

再计算一下明朝的生活标准,就算以后自己什么事情也不做,也足够他和嫂子吃上几十年的了。

前途在瞬间变得光明起来,此次穿越之旅总算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唯一麻烦的是他身上还是一无所有,拒绝了陆炳的酬谢之后,目前的林木还是一无所有,连买药的本钱也没有。可这并不是问题,略一思索,林木已有定计。

因此,当两个明军将林木送到县城告辞而去时,林木并没急着回家,而是大摇大摆地向金郎中医铺走去。这次的原材料就要落实到这三个不仗义的家伙身上了。

上次在土地关,这三人实在可恶,不找找他们的麻烦不能出自己心中那口恶气。

林木首先去的是金郎中的铺子,这糟老头在三人中医术最好,生意也最好。他在县城还经营药铺,即开方子,又卖成药。去他那里定会大有收获。最关键的是,这人生性懦弱,是最佳突破口,只要能从他这里打开局面,杀鸡给猴看,其他两人自然乖乖就范。

进县城之后,天色已经有点晚了,火红的夕阳将天空都染红了。夏天的天黑得迟,估摸了一下,现在大概是下午六点,到天黑还有三个小时,时间还足够。林木想的是今天将所有的原料准备完备,明天再忙上一天,后天就可以交货了。

金郎中的药铺位于东门牌坊边上,这一带原本是个不大的菜市,因为时辰不早,街上的人也不多。但牌坊上还摆着一个卖肉的案子,一个赤膊的屠夫懒洋洋地挥舞着手中的树枝,驱赶着不住向已经有些变色的猪肉俯冲的苍蝇。

在那条已经变黑的五花肉边上摆着几把油腻腻的屠刀,有剔肉的,有砍骨头的,有起边口的,全都磨得雪亮锋利。

这个屠夫林木是认识的,具体叫什么名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姓胡,长得很是粗壮,就住在自己商铺边上的一个小院。这家伙每天去乡下收猪,然后杀得惊天动地。前一段时间还曾经上门来问林木要不要肉。以林木的经济条件,自然不能成为他的用户。不过,林木本就是一个言语来得的人,一来二去,彼此倒也混得熟了。

看老胡还没收摊,林木挨了上去,“老胡还没回去呀?”说着话,眼睛朝金郎中药铺斜视。金郎中本有些近视,正捧着一本医书凑到鼻梁前仔细端详,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不知怎么的,林木一看到他那把雪白的胡子,心中便大起厌恶之感。

老胡见林木,忙道:“原来是小林,有好几天没见到你了,听说你被夷人抓去当了娃子,怎么回来了?你家嫂子眼睛都哭肿了,成天跑金郎中韩郎中他们那里去要人,又去衙门报官。你还是快点回家去吧。”

林木道:“抓娃子,哪里有,我那日遇到夷人后跑山上去躲藏了几日。见夷人退了,这才逃了回来。对了,我嫂子没什么事吧?”

“没事没事。”老胡摇头,指着案板上那条两指宽的五花肉说:“大难不死必有后富,还不买些肉回去庆贺一下?”

“不要的你的肉。”林木一把操起他案板上的那口剔肉刀:“老胡,借你刀用用。”说着就要朝金郎走去。

老胡吓了一跳,一把将林木拉住:“你要做什么?”眼睛里却带着一丝兴奋,他这人是有名的无事忙,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热闹。

“还能怎么样,杀人呗!”林木压低声音对老胡说:“老胡你不要拉我,我先去砍了金郎中,是朋友就不要劝我,否则我连你一起砍。”他知道,若自己是借他刀子去砍菜,这个家伙多半不愿意,若说是杀人老胡一定会大力支持,并尾随围观。

听到林木说出要砍人的话,老胡果然激动起来,他口中忙道:“可使不得,金郎虽然不是好人,可你杀了人却是要吃官司的。”虽说得貌似诚恳,手却松了。

林木冲到金郎中面前,冷笑一声:“老板,来一斤蓝矾。”

金郎中头也没抬,“蓝矾我不多,只有二两,一钱银子。若不够,可去韩郎中和刘郎中药铺里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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