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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气死李太白(1 / 2)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这是杜工部《饮中八仙歌》中的一段,写的就是他的好朋友李白,两个人是好朋友,好兄弟,相互欣赏,惺惺相惜,那也自不必说。

当然今天诗仙到场,诗圣不在,因为哥儿俩是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混得不如意。

各种不如意。

当时杜甫也是不大出名,应试不中,困于长安,到处奔走献赋,期待权贵赏识,一直在长安城里等了将近十年,就是为了当官儿。说的就是当官儿,那时候叫入仕,不要提文人,文人是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错!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白了就是为了名,为了利,顺便为了崇高的理想外带为了人生的意义。就这,就这一点,彼时天下文人,无人可以得脱,文人,御用,那才叫作光荣,李白一样杜甫一样,天下文人都是一样——

就在上个月,毛红来之前,等得头发都白了,花儿都谢了的候补官员杜大才子终于等到了朝廷的任命,就是河西尉,一个从九品的小县官儿。

杜甫,不从,原话: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

说白了,就是嫌官儿小。

现下正在发脾气,闹意见,说所学无用,不如就死,天天躺在旅馆的床上绝食,以示抗争。

好在今天,杜甫没来。

杜甫没来,是因为杜甫根本没有参朝听致的资格,李白来了,是因为想要得到参朝议致的资格,只一心不死,就要当官儿,而且小官儿不要当,要当就得当大官儿,这就是诗仙诗圣哥儿俩共同的特色——

官儿迷,一对儿。

而李太白,之所以会当扬发狂,就地一坐当众大闹,自是因其满怀希望而来,然而瞬间破灭,再次化为梦幻泡影,所以:“来!”

士可杀,不可辱,臣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调戏?”

李白大笑:“只不知是,怎生调戏?”

毛红嘻笑:“只不知是,你要拼酒?还是斗诗?”

至此,玄宗方知:“哈哈!”

群臣,无不惊喜,溢于言表,心说又来了又来了,李太白啊李太白,你也不打听打听红姐是谁?敢和她斗?

瞧好儿吧都!

李白并不知道,无论拼酒,还是斗诗,在场没有一个人看好李白:“上酒!”

皇上一挥手,太监呈御酒,一壶。

倒七杯。

外加一囊,十斤左右。

“古有曹子建,七步能成诗,今有李太白,一斗诗百篇。”玄宗笑道:“太白啊,你自饮,待得佳句成时,随口吟来便是。”

李白,大喜:“好极!妙极!”

拼酒,就不说了,居然会有人,和李白斗诗?

还是个,女人?

哎!

木得说了也,笑叹一口气,揽过酒囊,拔开木塞,只待先自痛饮美酒——

便听她徐徐吟道:“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弟开,红尘一骑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李白一滞!

这一口酒便未饮下,转眼望,却见那厢吃着荔枝,已然喝下第一杯酒:“咕嘟——哈!好酒!”

李白眉头微蹙,略加思索,便即一惊!

其后,怔住。

这一首《过华清宫》那是杜牧的,晚唐时期人物,李白不认识。

便怔,小杜完了,还有小李:“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咕嘟!哈——痛快!”

两杯了。

李白略一思量,霍然起身,面色已变:“绝!”

后一字是,生生吞下!

李白不能相信。

第三首:“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滋溜~~”

这一杯,是抿下去的:“咝————哈!”

李白:“……”

群臣:“妙!妙!妙!佳妙!绝妙!太妃娘娘大才,出口成章啊这是!古有曹子建,七步能成诗,今有花太妃,杯酒皆绝句,三杯了啊,三首!”

三首不叫甚,三百首都有,这一下子就直接给扯宋代去了,当时自是毫无破绽:“嗝儿!”

红红打一酒呃儿,也是酒精上头:“再来,再来,再来一首!”

“僵卧孤村为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当然是,陆游的:“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咕嘟!”

大殿之内,一片死寂。

因其悲壮,因其苍凉,以老朽之身,犹铮铮铁骨,不负平生志:“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铁马冰河,铁马冰河……”

李太白是喃喃自语,只疑是梦:“入梦来,入梦来,好一个!入梦来!”

精神的契合,心灵的碰撞,这一次李白是真的服了:“哎――————————————”

当自低头,告负,引为平生第一知己,但是:“咳!”

但她是个女人,无论如何,李白也不会相信一个女人能够作出这样的诗句:“太妃娘娘才思敏捷,博闻广记,太白佩服佩服,佩服之至!”

话里有话,而且带刺,李白的意思很明白,就是,博闻广记。

李白,已经开始怀疑了。

当知古时,尽多隐士,高人,大贤大能,未必作品尽数流于世间,李白怀疑的就是这一点——

诗是现成的,她是背下的。

不愧李白!

只是,苦无证据。

当然第四杯酒喝过,毛大美人也有些不胜酒力了,不胜酒力,面若桃花。

或者说是,借机遮掩,红了的脸。

话说回来,这件事情,还是要感谢李清清。

李清清,就是一个唐诗宋词狂热爱好者,尤其宋代的,因为李清照。

所以,每天早上起床,都要朗诵,大声朗诵。

晚上睡觉之前,也要朗诵,大声朗诵。

梦里也是一样,朗诵,哭着朗诵,笑着朗诵,唱着朗诵,明月几时有~~

大学三年,加上毕业半年多,作为一直以来的室友,毛红的感受那是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毛红没有疯掉就算不错了——

毛红没有疯,就该轮到李白疯了:“你不信?你不信这是我作的诗吗?你不相信这是我作的诗是吗?”

李白,冷笑:“草民,不敢。”

“那你来啊,换你,你来!”毛红一般冷笑,心虚道:“你可不许说床上明月光啦,疑是地上霜啊,大伙儿都听过的可不能说,不能算数儿的!”

李白冷笑,不语。

那诗,也叫诗么?

那是三十年前写的诗,李白自己几乎都忘了,李白心说这又不是糊弄三岁小孩子——

李白作过多少诗,李白自己也忘了,此时李白随随便便挑出一首来都比床前明月光强上一百倍,只是——

纵是诗有万首,绝句只得百十,更在当时已是脍炙人口,广为传诵。

现作一首,并不算难,真正为难之处就在于还得胜过她所吟诵的诗,并且让在场所有人都认可,这也是真正难为了李白!

毛红所吟诵的,无一不是千古绝句,必当流传一万年的,那是精品中的精品。

可说经典,无不经典!

而李白的浪漫才情,任侠不羁,以及壮志雄心种种,已然尽数寄于此前所作无数壮丽诗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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