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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仇人相见(1 / 1)

?在一阵昏迷过程中,荆飞再一次感觉到了刺骨的疼痛。

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倒在一片森林的硬地上,他看的第一眼,便是他的手掌,果然,又恢复了原先的那般瘦小,如果荆飞没有猜测错的话,现在的他,正是十四岁的荆轲。

第二眼,是看自己的身边。这一次,他又想杀人了。果然,穿越器灵是这天下最不靠谱的人,这一次穿越过来的时候,所有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再看见,就只有自己身体保存得好好的,哦,对了,自己拼命从商店里抢的各种东西,以及自己从那名杀手身边捡到的那柄狙击步枪,这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神器的东西,都不见了踪影。全身上下都光溜溜的了。

“死器灵,你走路撞鬼,生儿子没屁眼,你这个狗娘养的——”

不过再怎么咒骂,那个神出鬼没的家伙硬是没有出现,但无论怎么咒骂,生活还得继续,荆飞用树枝做了条大棍,以做防身用,至于光溜溜的身体,就用地下寻找到的一些树叶遮盖了一下,要害地方总算是掩藏了下来。这里应该还是在太阿山吧?

一路之上,遇到了一只梅花鹿,往常遇到这种动物的时候,荆飞却是瞧都不会去瞧的,为什么?因为根本没有它跑得快,再加上梅花鹿天生多疑,一有个风吹草动,立即四蹄乱飞,眨眼跑得无影无踪,花再多的力气也休想刺杀一只。可是这一次,荆飞随手抓起一块石头,挥手击出,就将梅花鹿击倒,鹿头被击碎半边,死得不能再死。

“以后看来不会饿死了,有了这般手艺,只要生活在这大丛林之中,就没有人可以要我的性命。”

荆飞看着自己一双犹如女子的手,微笑起来。

他开始慢慢习惯起现在的生活来。

有了雄厚的真气入身之后,荆飞似是换了个人一般,一张鹿皮很快就让他用手扯破开来,放到雪地里擦去上面的血污之气,披在身上,勉强可以保住长枪不露,屁屁不现,只不过这生食兽肉的本事他还是没有学会,再加上也不算很饿,他就只喝了几口鹿血,扯下一条鹿腿,绑在腰上,拿过鹿角,寻了一截稍直的长角留了下来,当做武器使用,又将一块多余的鹿皮用几条鹿肉筋扎成一个袋子模样,挂在腰间,里面装着做武器使用的鹿角。别的东西全部抛掉,然后大步朝着山林深处跑去。

在森林里,有点本领的人,活的远比外面要容易得多,尤其是这战乱年代,根本没法比较,在外面,人都吃人,在里面,动物饿了才会寻食,最少,它们很少主动猎杀人类。

荆飞还记得秦王留下的一万人马,虽然不知道他们怎么在血池旁边没有看到他,可是他想,自己才离开这么几天,那些人一定离这里不远,若是一头朝着森林外面撞去,肯定会撞到他们的头上去了,虽然他得到了个奇遇,但并不认为这么一点力气能够在万军之中,来去自如。所以,他理智地选择了朝着森林而行。

森林越走越深,离尘世越来越远,好象整个人溶入了天地之间,显得一个人好渺小。

荆飞心里想:“若不是自己冒险钻入血池里面,想摧毁圣鼎来泄愤,只怕当时就饿死了,最不济也是走出森林,不是饿死便是会让众秦军斩杀,而现在,自己却能够好好地活下去,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在路上,荆飞遇到了许多凶兽,除了几头主动攻击自己的凶兽之外,别的凶兽,荆飞一只也没有去杀,而那些寻常一见退避三舍,触之命亡的巨虎黑猩,此时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笑话,一掌便可击杀。

如今,他相信自己可以与武林之中的一些一流高手交手了,还极有可能更为厉害。

只是,这又有什么用?天下还是大乱,乱世之间,任你手段如何,都不能阻挡世俗朝流的推动,再说,身为一名杀手,荆飞并没有忧天下之心,在他心里,只要自己活得好好的,便可以了,别人的生死,也宁不到他去关注。

雪地之中,一个兽头从地面稍稍露出,两只眼睛发射着可怖的银光,犹如收魂的小鬼,钉咬着每个过往的生灵。

这是一种极为稀少的野兽,名为鬼脸蛇,是一种天生异种,脸如鬼神,可是身体却像蛇体,生活在地底世界,传说之中百年难以出来寻食一次,寿命极长,命达数千年之久,更有一些地方传说,有不少的鬼脸蛇在千年之后,脱胎换骨,化为蛟龙,升仙而去。

这种兽极其凶残,嘴里全都巨毒,张嘴一吐,可及一丈之内,人兽沾上一点毒液,便会毒发身亡,死于非命。

只不过,它有一种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它的毒液,在杀人劫货的强盗以及攻城征战的将士手里,是无价之宝,只须要用它一滴毒液,溶入一锅水里,然后以兵器沾上,一剑刺出,如果划破敌手一点皮肉,都可以要人性命,尤其是攻城将士,更是杀敌良药,试想攻城之时,用此毒箭齐射一轮,再多的人也不够死,因此,无数的高官王爷,朝中大将,都在寻找这种毒液,尤其这战乱时代,更是开出了天价。

荆飞在杀手一界行走数年,自然不可能不知道鬼脸蛇这种野兽。若是以前,他能够得到一滴这种鬼脸蛇的毒液,几乎会疯狂得放声大笑起来,可是现在,在他的百丈之外,清楚地看到了一只鬼脸蛇,他却没有动手的意思。

这种东西,太邪恶了,若是落在一名将军手里,一定可以改变无数的格局。若是落在杀手手里,一定会死伤多少无辜性命。他无意称王争雄,又不想祸害天下,所以鬼脸蛇再珍贵,他也不会去打主意。他正想远远离开之时,忽然眼睛一冷,发现一个人影从树林里钻了出来,那是一个光头和尚,脸上露出邪恶的笑容,眼睛死死地盯着在他前面不足一丈之外的鬼脸蛇。

他心里肯定在想,这可是一座宝山啊,一条黄金珠宝所铸成的鬼脸蛇啊。

“恶人和尚?”

荆飞一眼便认出了此人来,当日在赵国的酒店里,自己用迷药将这家伙迷倒,抢了他无数的宝贝,肯定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悲剧吧,只不过,那些东西在荆飞冲入酒池里面之后,无形中消失了,曾经让荆飞一度绝望,看来,混在古代,想存个钱都不容易啊,要是现代多好,有多少钱,全都存到了银行,只要国家不亡,银行不倒,自己还活着,钱全都是你的,价值连城的玉器也可以送到银行去保存,又安全又保险,一想到这,荆飞倒有些怀念那一个世界了。

很快地,恶人和尚拿出了一张铁弓来,对,这是一张铁弓,不再镶金刻玉了,看样子,上一次荆飞搞得他很惨,弓箭不再是奢侈品,而是变了求生工具了,只见他手一挽,箭弦无声音地拉起,嘶的一声,长箭划破长空,当头射下,鬼脸蛇还来不及反应过来,一支长箭已经射破了它的头颅。

“哈哈哈哈,发达了,人运气好,想不发财都不行啊。”

恶人和尚一见一箭见效,得意忘形,哈哈大笑起来。

这可是无价之宝啊,尤其是现在乱世之下,更是万金难换。

可是让他吃惊的是,鬼脸蛇忽然又飞了起来,正巧落在一个少年的手里,这个少年年约十三四岁,大雪天里居然只穿着一件短衣,好象是一块鹿皮,若无其事地抓着鬼脸蛇,得意地在乐。

这个笑容很难看,嗯,还有点熟悉。

“妈的,又是你这个王八蛋?敢抢老子的猎物。”

恶人和尚从来没有吃过别人的亏,向来只有他去抢别人的东西,上次在酒店里被荆飞打劫,还是第一次让别人抢走,令他气急败坏,可是秦国大军攻入赵国,天下动乱,他也不敢在当地大动干戈去找一个小孩,但心里却有无数个想法,只要再让他见到那个臭小子,一定要将他粉身碎骨,千刀万剐,却是没有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守到一个巨财,那个让自己伤心无数天的臭小子,就在他的眼前,将他的宝物给抢走,一时暴跳如雷,杀心大起。

荆飞笑嘻嘻地道:“小爷叫荆飞——”

“妈的,你偷袭——”话还没有说完,一支利箭闪电般朝着自己射来,话才叫出,利箭直朝着头当头射落。连忙一闪,利箭飞射而过,正中肩膀,力透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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