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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这年头,每个人都是有天敌的。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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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比剑斗法,叶扬天拘来了吕洞宾养在西昆仑的火鸦,让吕洞宾吃了大亏;本来吕洞宾还不至于被区区的火鸦弄出窘态,可谁叫他一心想着从火鸦中养出必方来?这就犯了投鼠忌器的毛病。

其实火鸦和必方是一回事,都是竹木之精,还有一说,说的是它们都是生于竹木之火的妖物;但这二者在天庭《普天录》中的记载却大相径庭:火鸦是妖精不错,但必方却是神鸟。

这其中的渊源要追溯到上古黄帝,黄帝曾在西泰山上坐车,前头拉车的是六条蛟龙,而车旁护卫的,就是必方。有了这一层关系,必方的身价自然不同。

火鸦和必方二者的区别很简单:叫声。神鸟必方是以它的叫声而命名的,至于火鸦,则根本不会叫。当然,必方能操控天火,实力之强就连正牌的大罗金仙都要忌惮,整个天庭数过来,也不过只有十几只必方而已,被那些位高权重、法力渊深的神仙驱使;火鸦却完全没这么大的本事,而且,虽然也不好找寻,但数量总比必方要多得多了。

问题在于:谁也不知道哪只火鸦会突然福至心灵,发出“必……方……”的声音来。

这好比人,一万个人里未必会出一个天才,可备不住哪天就有个人变成天才了――就算没有变成天才的,总有变成疯子的。火鸦距离必方,就象凡人距离天才和疯子一样,只有一步之遥。

此外,天才和疯子之间的距离无疑更短。

吕洞宾就不知道该说叶扬天是个疯子还是个天才。

吕洞宾舍不得对自己家养的火鸦下煞手,不光吃了亏,还生吞了一只小火鸦――这要怪吕洞宾的嘴里又黑又潮,结果把小火鸦憋急了喷火;就算吕洞宾是大罗金仙也受不了,疼得他使劲一捂嘴,直接把小火鸦拍到了自己的肚子里。

这把吕洞宾气得不行,召回火鸦后就打算要找叶扬天算帐,却忽然发觉被自己吞了的那只小火鸦居然还有动静!

神仙驯养的各类仙禽神兽自来听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哪怕象小火鸦这样被吕洞宾吞到了肚子里,只要没被消化掉,刚才就应该听从吕洞宾的口诀,回去西昆仑了。所以,当吕洞宾发觉小火鸦在自己的肚子里似乎活得好好的,可就有点儿着慌。

至于叶扬天看见吕洞宾的脸色不对劲,那是因为小火鸦在吕洞宾的肚子里上下乱蹦的缘故――吕洞宾都快疼死了,脸色扭曲?再正常不过了。

腹痛难忍的吕洞宾勉强维持着凌空而立,一边跟叶扬天对眼一边琢磨把肚子里的小火鸦弄出来的办法,办法还没想出来,就听见自己肚里传来“必……方……”的叫声,不由得大喜。

那只小火鸦竟然成了必方!

接着吕洞宾就害怕了――火鸦奈何不了他,可要是肚子里头关着一只必方……

亏了吕洞宾还算脑筋明快的,在小火鸦、呃……小必方自己想办法出来之前,急匆匆逆运“袖里乾坤”,把法术直接施展到胃里,这才让小必方重见了天日。

只是吕洞宾逆运法术时过于情急,没能考虑周全,更没顾上顺便用个障眼法,看在周围人眼里的情景可就颇有些怪异了――先是吕洞宾大了肚子,然后就从他的小腹那儿飞出一团光芒来,转眼之间,光芒变成了小必方。

所以,叶扬天那句“吕洞宾生小鸟”,也的确是情不自禁的惊呼,还真没有故意给吕洞宾难看的意思。

但越是无心之言,越能让人生气。

“叶扬天……你……”

吕洞宾指着叶扬天的鼻子,气得浑身哆嗦,刚要说话,瞥见抬起来的道袍袖口,猛然记起来自己的模样狼狈得很,脸上一红,赶紧施法。

白雾飘过,吕洞宾终于又恢复了“仙风道骨”的模样,连被火鸦烧掉的头发都长出来了。

“嗯。这招不错。”叶扬天点头称赞着,转个身,也在身边飘起一团白雾,居然换了一套跟吕洞宾穿的一模一样的天青色道袍。

“不错。”叶扬天的嘴角泛起微笑,单手在胸口向外一推,面前就多了一面等身高的冰块,冰面平滑,正好是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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