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狼岭。
闻名落袋草原的恐怖之地,由深黑色的火山岩组成,光秃秃沉寂默立,就像一条隐身黑暗中的恶兽,不生树木,不长花草,就连云雀和狸猫都不会在这片荒山游走。
因为,它们畏惧这里的气息。
血腥的气息。
望着那座黑色的大山,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感叹待遇连小男人那匹马都不如。那匹马跑累了至少还能奖励一口草料,而我只能换来一记枪扎。
“回去吧。”
美羊子橘红色的眸子里多了一层薄雾,慢慢解开缰绳,任坐骑扬蹄而回。良久,转向我道:“你也可以走了。这一趟算是惩戒,你须吸取教训,勿再卑鄙做人。”
小男人还算有点良心,他决心赴死,并未打算带我一起垫背。
所以,我也应表现出一点真诚,安慰道:“啊哈,你反正都要玩完,身上的值钱物件可别便宜狼人,干脆留给俺吧。还有你的靴子也蛮新的,俺也将就穿上,犒劳一下磨损的双脚。”
“世间怎有你这样的卑鄙徒!”
美羊子拎枪当棒,在我脑袋重重敲了一记,方气呼呼地向山上爬去,半途掷下一句话。
“告诉我的族人,美羊子绝不会给羊族骑士丢脸。”
“那么陡的山,你爬到天亮也爬不上去……呃?”
我本来还想继续打击那个小男人,却发现他已攀到极高之处。美羊子爬山的姿势很奇异,他一手拎住长枪,身体向前倾斜,完全依靠脚尖的力量往前飞掠,整个人就像在山壁上游飞,不仅姿势优美,而且速度迅敏,很快便变成一个黑点。
我不服气地也试着爬了两步,四肢并用,好半响也没攀上去几步。
我当然不承认自己会比不上一个小男人。我个子比他高,力气比他大,之所以攀岩不如他,差距在于技巧吧。
说到技巧,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我双腿被制,像木偶一般给那个小男人摆布一道,双腿不受控制地狂奔不歇,一个多时辰竟跑出来四百多里路,比他骑的那匹战马都快上不少。虽说痛苦不堪,但见识他生疏粗陋的推骨找穴手段,意外深受启发,原来人体骨头却隐藏着不小的秘密。我曾数过,人身上有三百多块骨头,这些骨头因关节相连,构成人体。每块骨头的形状大小都有不同,用处也各有差异,有的负责运动,有的负责保护,有的纯是摆设,有的不为人知。最直接的体验,我负责走路的大腿与小腿、小腿与双足之间的关节被美羊子平行直捅,双腿才向前奔驰不停。继续扩散思维,若改换为向上捅触,或许便会跳跃而起,轻松攀上这座大山也不说不定。
我边想边做,翻遍周身未带尖锐利器,索性伸出手来,在石头上将骨指打磨得又尖又利,然后认准腿足之间的关节,狠狠便抓了进去。
干,我一屁股跌坐地上,疼得滚了两圈。
唉,人家美羊子练功夫找人练手,而我只能自己当靶子用,真他娘的不公平。或许连老天爷也看不过去,终于给了我一点垂青,在我第六十六回插入双腿关节之时,身体终于向上弹了一点,在我第三百八十八回测试时,终于弹起半米高,在我第一千零一回插入时,终于弹出十多米,然后便像弹球一样顺着山崖蹦来蹦去。
“耶!”
我就像发现了一个新奇的玩具,激动得照着肩胛骨咬了两下,我牙尖齿利,更重要的是手臂给足面子,第一回便找准窍穴,立时呈半圆形摇摆挥舞,顿如蜘蛛的前爪,不停抓挠石壁的缝隙之处。我连抓带蹦,一溜烟似的顺着山壁爬了上去。
我爬得越来越快、越来越高、越来越爽,没多久便追上早前出发的美羊子,正翘着屁股蹲在一处岩石上呼哧喘气,随即得意地“唿哨”一声,掠身而过,给他留下一个骄傲而潇洒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