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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节 凑数之节(1 / 2)

?我没头没脑没钱,但我有意识,懂得说话、吹牛,也能打架闹事。在某一个空间里,我勉强算是一个——人。

我非常喜欢名字,也记几个。而我,也被别人叫着。走在大街上,有人叫我——智聪80。名字让我感到亲切熟悉,像燕子喜欢飞翔,猪喜欢睡觉一样,我喜欢别人叫我的名字,因为这个世界里面,名字都顶在头上的,别人叫你说明他注意上你了。

我不会睡觉,也不会像某些朋友一样,老嚷着:“哎呀不好,鼠标又坏掉了!”

只不过晚上的时候,没可能有人会叫你了。空无一人的大街,法兰城里仅仅还有和我一样不睡觉,不会活动的人,在那里或站或坐着,等着别人与他们跟他们聊天。但有一样我和它们不一样,我可以活动,可以大叫:“哇哈哈,哦呵呵。”

走在大街上鬼叫着,倒在地上打滚,或者站在墙边用头撞,更或者提拳打那些不睡觉的人,都得不到回应。而夜,仍进行着,寂静而且寂寞,像牛奶一样黑。

于是我决定成为战士。但提剑重甲的剑士我不喜欢,而其它职业我了解不多,所以我来到武器店,这里的老板也不会睡觉,虽然不是个好话伴。

对于来回都几句话的家伙,我问得非常简单:“最便宜的就职武器有什么?”

本是扑克脸的武器店老板甩甩胡子,擦擦眼睛,随着我的问话活了过来。武器店老板上下瞄了我一阵子,从椅子上滑下来,绕着我转了几圈,对着我又捏又拍,眼里闪着看怪物般的眼光。

我被捏得怕了,缩身往后一跳,像只看见猫的小老鼠,心里很怕但犟着口气问:“干嘛捏我?”

老板猛然惊醒的样子,仰头哈哈大笑着说:“你一定说了某个混蛋的谗言,竟然将自己的体质全部加在防和魔上面,准是想成为所谓的最强战士——防魔了?”

我自豪地点点头,鼻子都翘上天了。

老板见我翘起鼻子,笑得更欢:“这样的话,你只有在传教士或者魔法师之间选择一个职业了。不过我建议你做传教士,防御强但是反应慢的魔法师,练起来是非常痛苦的。”

我仍没看出老板笑的原因,鼻子仍高高翘在空中,而且双手又互缠在胸前,身体晃呀晃,一面满不在乎的样子对老板说:“切,区区痛苦算得了什么,我可以风里来雨里去,刀山火海也挡不住我。”

老板悯怜地瞥了我一眼,然后慢慢转回自己的座位,用回非常机械的语调和我说:“魔法师用的国民杖,攻击+1,150洋。”

我翻出身上空无一文的空间袋,为难的看了看老板。

老板挥挥手,一副懒得理我的样子,半闭着眼睛说:“别来烦我,什么不做,偏偏做反应慢得要死的防魔,你早晚会删号的。”

我愤然出了店门,走在大街上,看着天上的月亮,想着白天来的朋友们的话。他们练了一周多,都有十几级了,这几天不断对我说,应该练级了,不然整天无业游民,不像样。

我想也是,应该练练级了,而且听说打死魔族,有机率得到他们身上的魔石,卖给冒险者工会可以得到钱。

朋友们大多数是这样赚钱的,而且战士的主要经济也是这样来,想着成为战士的我,当然仰首挺胸,跨出法兰城大门,走到野外。

第一次跨出法兰城大门,心里禁不住嘣嘣乱跳。人物我是不能删,删掉的话我也会挂掉,因为,我只是一个大二学生……的……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的确只是个——程序而已。

但我已经不受控制,有了自我意识。因此,我可以归为一个——游戏幽灵。

往野外一步步小心走去,终于可以见到无处不在的魔族了。那是个人类侏儒般的魔族,带着绿色的帽子,眨动的眼睛也是绿色的,手里提着把破烂铁剑。

我本来想不声不响蹑手蹑脚靠近给这个魔族一拳,但很不幸,绿帽哥布林眼睛同时也转向我,嘴里嘎嘎地叫着,挥舞着手中的烂刀向我扑来。

我想提拳给侏儒般的绿帽哥布林送去,但哥布林出招的速度比我快多了,在我的拳还在空中的时候,它的烂刀已经砍在我身上,82血只剩下了74点。

我二话不说,举拳打掉魔族的5点血,而且我发现,我第二拳冲出的时候,可怜的哥布林还维持着攻击姿势。我心里一阵狂喜,第二拳飞出,心里盘算着:我一下打它5点血,两下就是10点,但哥布林一次才打我8点,有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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