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谦 其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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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1398一1457年)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这首诗是明代民族英雄于谦的自我写照。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出生于浙江钱塘县太平里(今杭州庆春门附近),后迁居词堂巷。

明永乐十年(1412年),于谦十五岁,录取为钱塘县学生员(秀才)。永乐十八年(1420年)在杭州参加“乡试”,中第六名举人;次年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宣德二年(1427年),于谦奉命巡按江西,平反了数百件冤狱。以后十余年间,又以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的身份,巡抚山西、河南,深入民间察访,惩治贪官,严惩特殊贪暴分子;兴修水利,改良农事,创“平仓”、“义仓”储粮,以备荒年赈灾;设“惠民药局”,救治百姓疾病,百姓爱戴于谦,称他为“于青天”。

于谦居官清廉朴素,不馈赠权要,不拉拢私交。上京奏事,不带一物。有人对他说你即使不带金银,也该带些土产便中送点人情。于谦笑笑举起两袖说:“带有清风!”明正统十四年七月,瓦刺部酋长也先分兵四路大举进攻。英宗亲率大军迎战,于谦代理兵部事留京辅助监国郕王朱祁钰(英宗之弟)。8月15日英宗兵败于土木堡(今河北怀来县),五十万大军全部覆没,英宗被俘,消息传来,全国震动。皇太后命拥立郕王为景帝,于谦为兵部尚书,统帅全军。于谦针对瓦刺利用英宗作为要挟的阴谋,提出“社稷为重君为轻”的口号,防守京城,抗击外敌。

瓦刺败退后,在景泰元年(1450年)八月将英宗送回。景泰八年,景帝患病不起,英宗乘机复辟,改年号为天顺,正月二十三日,英宗复辟后的第六天,于谦被诬定为“意欲”谋反罪,遭杀害,时年六十岁。抄没家产时,家中除一些书籍外,没有值钱的东西。北京人民听到于谦被害消息,无不恸哭。于谦的遗骸暗中为人收敛,第二年运回杭州,葬于西湖三台山麓。明成化二年(1466年),于谦长子于冕上书讼父冤,平反了冤案,恢复于谦生前原有官爵,并将北京崇文门内西裱背胡同故宅,改为“忠节祠”。弘治二年(1489年),朝廷下诏,在三台山的墓旁建祠纪念,并在故居建立怜忠伺(遗址在今祠堂巷)。清嘉庆十五年(1820年),杭嘉湖道台林则徐重修了墓与祠。建国后,重修的墓碑上刻有“大明少保兼兵部尚书赠太傅溢忠肃于公墓”十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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