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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追寻 一(1 / 1)

?昨夜好不容易连哄带劝的送走了柳媛儿,才使得欧华终于能够睡上一个安稳觉。早晨起来,神清气爽的欧华推开房门,却愕然发现门外站着一个艳丽女子,应该是柳媛儿的一个师妹吧。不过欧华昨天却没有见过她,或许是出去办事,今早才回来的。

女孩儿一身紫红色连衣裙,低头看着自己交叉在身前的双手,一声不吭的站在门外,也不知是想做什么。

“你——”欧华刚想问她有什么事情,女孩儿却突然猛地抬起头来。只见她双颊薄红,朱唇似血,头上花钿闪闪发亮,果真美艳不可方物。只是这女子怎的看着这般的眼熟?

“欧,欧公子——”女孩儿的声音娇滴滴的煞是好听,却如同虫鸣一般,让人听不大清楚,但又不好开口让她放开嗓门,仿佛会破坏这份美感似的。不过这细微的声音听在欧华的耳朵里,却根本不是那么一个滋味了。

“蔷、蔷薇?”欧华的声音带着几许震惊、几分讶异,却又因不敢肯定而显得底气不足。

“嗯。”女孩儿轻轻的点点头。

“你怎么这幅装扮。”欧华惊讶的差点跳了起来。清新秀雅的西门蔷薇,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了这桃夭柳媚的模样。

“这扮相果真不好看么?”西门蔷薇盯着欧华的眼睛问道。

“也不是不好看啦。只是——”欧华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原先的西门蔷薇就如同天上仙子误落凡间一般,让人欣赏之余,心底还多几分敬慕。如今的西门蔷薇就像是闯入人世的妩媚妖精一样,虽也令人神醉,但却不想先前那般脱俗了。

“我现在到底是什么样子啊?”西门蔷薇有些急切的问道。

“难道你自己还不知道?”欧华诧异的问道。

“不知道。”西门蔷薇摇了摇头。

“总之——有点——”欧华的脸上漏出了难以启齿的表情。

“我这就去把它洗掉。”说完,西门蔷薇就急忙转身要走。

“那可不行。”一声呼喝从欧华的身后传来。欧华转身一看,只见柳媛儿和她的一帮姐妹们正从屋后走了出来,杜鹃则跟在她们后边,一脸像笑却强忍着不敢笑出声来的样子。

“你们到底把我弄成什么样子了?”西门蔷薇躲着脚问道,“给我弄了一个早上,还不准我照镜子。我现在到底是什么样子啊?”

“很好看啊,我们几个姐妹都比不上你呢。”柳媛儿走到西门蔷薇身旁说道。

“杜鹃,你说说看。要说实话。”西门蔷薇对着藏在众人身后的杜鹃问道。

“小姐您怎么打扮都好看。”小滑头的杜鹃给出了万金油的答案。

“女人打扮,自然是打扮给男人看的。好不好看,当然要男人说了才算啊。”柳媛儿朝欧华看了一眼,道,“你说对不对啊。”

“啊,哦。”被柳媛儿丢了这么一个烫手的山芋,欧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了。

“我们辛苦了一个多小时才妆点出来的蔷薇大小姐到底好不好看,你倒是说个准话啊。”柳媛儿逼问道。

“这个——哈——”欧华苦笑一声说道,“我对这东西没有什么研究,还是去问问你师父的意见吧。”

欧华想把手中的山芋再丢出去,但柳媛儿哪能如他所愿,立马回道:“不行——”

柳媛儿的话没有说完,欧华的救星到了。

“少主,你在这儿啊。”白阎辰急匆匆地走了过来说道,“时候不早,咱们该上路了。”

“对、对。我也该收拾一下了。”欧华急忙转身冲回屋子里,说道:“至于蔷薇,你们还是问白伯伯吧,他见多识广,比我说话有权威。”

※※※※※※※※※

辞别了秦璇凤,欧华一行人踏上了西行的路程。

柳媛儿不知是用什么给西门蔷薇化的妆,竟然用水洗也洗不掉。害得西门蔷薇不敢在人前骑马,只能拉着杜鹃躲到了柳媛儿的马车里。少了两个女孩儿,欧华一行人看起来“前后骑兵威武健壮,中间车驾富丽堂皇”,十足像是一支护送要人出行的车队了。

欧华和白阎辰、公孙盛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边为部队开道,一边商讨这今后的对策。

“昨夜可有什么收获?”欧华骑在马上问道。

“哼哼。果然不出所料。”公孙盛泯了一口酒,大为得意的说道:“那几个小崽子,还能逃得过我们这几只老狐狸的爪子?”

原来昨夜公孙盛和白阎辰等人明着是睡在林外照看车马,暗地里却派出几个人秘密的散步在了竹林四周,细心的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按照公孙盛的推测,他们这么明目张胆、大张旗鼓的出城,一定会引起太史缢等人的注意。而太史缢也一定会派人跟踪他们的行踪。既然有跟踪,那就定然会有回报。只要能够抓到去向太史缢回报他们动向的人,那就不难得知太史缢的位置了。

昨夜三更时分,派出去监视的人终于有了收获。只不过他们并不是逮到了去向太史缢回报的人,而是抓住了他们通信用的信鸽。这鸽子的个头比一般的信鸽要小上许多,而且全身都被涂成了墨黑色。若不是这些戎翔旧将的感觉敏锐,还真就叫它给跑了。

信鸽所带的书信上,画满了奇奇怪怪的符号,想来应该是异教徒们特有的联络方式。不过这信上写什么并不重要,无非也就是汇报一下欧华他们现在的动向而已。公孙盛真正关心的,是这信鸽的去向。

格劳瑞斯大陆的西北有一种蜂,类似蜜蜂,不过比蜜蜂的个头要大一些,而且色泽为血红色,十分醒目。此蜂一巢只有一只雌蜂,为蜂后。蜂后身上一年四季都会散发出一种人畜都难以察觉的奇异香气。凭借这股香气,不论蜂后身处天涯海角,雄蜂们都能找得到它的所在,顾名曰“天涯蜂”。

说是天涯海角或许是有些夸张,但是几百里的距离还是没有问题的。昨夜公孙盛抓到信鸽之后,就把这种蜂雌蜂的体液涂到了信鸽身上,这样只要携带上同巢的雄蜂,那还不是轻轻松松直达太史缢的老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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