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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叛逆时代(1 / 2)

?“啪...”“天辉起床了,要不上学该迟到了!”

老妈的敲门声把我从梦里的神秘国度带回了现实社会.

“我今天不想去了.”

“你已经两天都没去学校了,你还是去看看吧!”

“知道了,真麻烦!”我眯眯糊糊的开始穿衣服.

我叫陈明辉,今年十六岁,身高一米七五.学校就是我最不爱去的地方,我并不是不喜欢读书,而是讨厌学校那种读死书的方式.就象风清扬老大对令狐冲强人说的:“剑招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觉的读书也是如此,从上初中开始基本上我就很少去学校了,而是让老爸请了一个家教每天辅导我两小时,即使这样我的成绩也从来没有下过年级前五名.

虽然我很少去学校,但是只要在我就读的天河一中提起我来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用一句名言笼统的概括一下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我刚高中读了一个学期就在学校成了三冠王.

三冠分别是:最帅气的男生,问题人物和教导主任手里的全校旷课排行.自从“三冠王”的“美誉”在校园流传后,不知那个无聊的家伙竟然为我遍了一首“七言绝句”.

“旷课总比上课多,

迟到早退一样多,

情书要比课本多,

小弟更比老师多.”

曾经有一位学长在知道了我的“光荣历史”后,深情的望着我说:“你在我们学校不一定是‘后无学弟学妹’,但一定是‘前无学长学姐’的!”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好人.记得上初中的时候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题为《长大以后最想做的人》,我提笔写到‘反正不做好人’,气的语文老师在我的作文点评里写着‘朽木不可雕也’.

在我的人生观里好人和白痴是属于同一类型的.试想一下,当一个好人先决条件是什么?那就是要付出,而且大部分都是无条件的付出.我这样的聪明人当然不会干这种事.

也许在学校名气太大,校长一直想把我拎到学校门口飞起一脚踹在我屁股上把我踢出这个神圣的地方,但他知道了我的父母后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我老爸叫陈天南,是一个以不到四十岁就当上天辉上市公司主席的成功商业钜子.在我们天河市每天晚上的新闻里老爸上镜的机会绝对不会比市长少.

老妈叫吕萍原来是我们天河市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之一,但是随着老爸的生意水涨船高最后痛下决心回家当一名全职太太.

我穿好衣服走下楼看到老爸正在仔细的看一份《经济周刊》(这也许是所有成功人士的通病).

“明辉,快来吃早餐!”老妈坐在餐桌旁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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