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1 / 1)

?我必须撑出我的船去。时光都在岸边消磨了——不堪的我啊!——泰戈尔。

回忆是件很痛苦的是事,尤其是那些痛苦的回忆。当你麻木的心上那层坚硬的壳一层层碎裂的时候,当你身上的伤疤一个个被揭开的时候,会很疼很疼。

我很早熟,造成早熟的直接原因,是小时候发生的两件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我七岁的时候,那时候父母在部队,把我放在农村的外婆家里。每天除了上课,就是整天的和一大帮子大小差不多的孩子玩,疯了似的玩,捅马蜂窝,掏鸟蛋,下河摸鱼等。只有寒暑假的时候,那些读初、高中的哥哥姐姐才加入进来,做些别的游戏。有一天,隔壁的一位姐姐,应该有十六、七岁了吧,她见我一个人,笑嘻嘻地说,姐姐带你玩一个有趣的游戏,你玩不玩?我说好啊。她把我带到她家里,插上门,然后她要我脱去裤子。我说姐姐你做什么啊!?她笑而不答,她把我带到墙角,这才开口说话,姐姐也脱掉裤子好不好。那时候我懂什么啊,我以为她真要和我做好玩的游戏,我拍着手,对,姐姐也脱掉,随即,我看到她脸红了。她蹲下来,姐姐帮你摸摸。。。。。。就在我将要失去童贞的时候,她妈妈回来了,她慌忙穿上裤子。。。。。。

第二件事发生在九岁那年,我随父母到他们的一个战友家里去。中午午睡,我和父亲战友家的女儿睡在同一张床上。她和她弟弟睡在床的一头,我睡在另外一头。北方的冬天很冷,而我最怕冷,我觉得冷,我把双脚放在她的腰旁,但还是冷。我极力地寻找着更温暖的地方,脚在被子里到处游走,突然我感觉有个地方很暖和,很舒服,我把脚伸了过去,而她似乎不愿意,扭动着身体,越是这样,我越不肯,我非常任性地重复着自己的动作,最后她不动了,我满意地睡去。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她坐在床上,脸上布满了红霞,微笑着看着我。我说姐姐你真好看,她做势要打我,说了一句,你个小鬼头。姐姐那年十五岁。

很久以后,其实也不是很久,只有四、五年的样子,我稍微有点懂事了,我才明白自己当年把脚放在了一个女孩最敏感的地方。

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偷偷喜欢上了我的同桌,我总是有意或无意的要碰碰她的小手,拉拉她的衣角。其实那个时候应该不叫喜欢,连喜欢到底是什么,我都不明白。确切地说,不是喜欢一个人,我只是喜欢和漂亮的女生肌肤相触的那种舒服的感觉。

到初中的时候,琼瑶等人的书在校园里比较流行,差不多每个女孩子,都在如痴如醉的读着她们的作品,她们被书里那些悲伤或甜美的故事所感染,她们的心和书中的主人公在一起跳动,看到动人之处,或喜,或悲。

这个时候,我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在我的心里,我隐隐地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喜欢一个人,什么是最高无尚的爱,那是没有保留的付出。女孩们爱看的书,我也在看,我的感情观就是在那个时候,慢慢的被塑造成形的。

我不止一次地说过,琼瑶等人的言情小说,害了我们那一代人,这种看法,我到现在都没有改变,因为我就是最深的受害人之一。

我和洁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年代背景下开始的,那是整整十年的时间,我耗费了十年的青春走完了这段充满了泪水和辛酸铺就的路。

这一年,是1989年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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