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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见闻(1 / 2)

天刚蒙蒙亮,杨霄便起了床,而此时,黄仲和赵钱仍旧沉浸在睡梦之中。

昨天涂抹在身上的耙子藤汁液,也早已干涸,而那股腥臭味道,也已消褪的差不多,按照常理,村子里的蚊子比苏州城里的还要多,但昨晚上,杨霄竟然连蚊子的嗡嗡声都没听见,可见大牛所言非虚,耙子藤的汁水果真有驱蚊的奇效,。

杨霄随意梳洗一番,整理好衣服后,便推门走了出来。外面的空气很清新,竟有一种刚刚下完雨的感觉,只需吸上一口,便会觉得神清气爽,但杨霄知道,这种境况保持不了多久,等太阳出来后,空气会立马燥热起来。

杨霄回头一看,见隔壁的房门紧闭,只当大牛一家还没有起床,但他一个人在院中转悠着实有些无聊,不禁心思一动,练起拳来。

他虽然继承了黑狼的力量,而且黑狼各种格斗和搏杀的技巧都印在他脑中,但他此时所化为己用的,却远不到一半,正好趁着这几日在乡下,消化一下黑狼的格斗技巧。

特种兵的格斗技巧,在于快、准、狠,但又不失灵活和变通,而且讲究招招克敌,杨霄只是随意打了一趟军体拳,便觉得其中奥妙无穷,顿时身陷其中,不能自拔。

岂料正当他研究拳术的时候,大牛拎着斧头,背着一捆干柴,已然出现在了前院门口。

大牛似乎对舞枪弄棒也颇感兴趣,见杨霄在练功,眼中先是生出一丝敬佩来:“原来先生还会武功呐,真是了不起!”

杨霄一阵错愕,敢情大牛起的比他还要早,听见大牛所问,杨霄微微一笑,却是打着哈哈说道:“只是普通把式,没什么大不了的,强身健体而已。”

杨霄昨天的所作所为,让大牛对他好感倍增,当即咧嘴笑道:“杨先生,那您继续练着,我这就去烧火做饭!”说完,便径直朝厨房走去。

望着大牛的背影,杨霄只是摇头笑笑,便自顾练起拳来。

早饭很简单,白米粥、贴饼,另加一碟咸菜!不过杨霄却吃的津津有味,吃完饭后,杨霄便提议让大牛带他在村子里四处转转,大牛也正闲来无事,便欣然答应下来。

湖荫村是一个中等偏大的村落,里面住着两百多户人家,但村中却拥有良田万余亩,平均下来,竟然每户要耕种将近八十亩地,刚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杨霄不禁暗暗咋舌,但一想到在战国时期,就可以一夫携五口,治百亩地,当即略微有些释然,而且宋代的农业比起先前,已然先进了许多,无论是新型耕具,还是肥料的增施,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所以在富饶的江南之地,每户耕种八十亩地,并不稀奇。

依照大牛所言,湖荫村的每亩地,都能出产两到三石白米,若是遇到丰收,产量会更高,杨霄默默算了一笔账,仅湖荫村每半年的白米产量就高达六万石之多,按照当时的兑换比例,也就是整整六万贯钱!

住在湖荫村里的乡民都是沈家的佃户,如此一来,沈家每半年仅此一项,至少能获利五万贯钱,也就是整整五万两白银!而且听大牛透露,沈家的佃户不仅限于湖荫村,苏州各地都有其设下的佃户村。

此外,稻田周边大都种有桑树,乡民耕地之余,也饲养桑蚕,所获蚕丝,织成丝卷后都会一并交与沈家。

“我的乖乖,沈家真是赚翻了!”

此时,杨霄心中的震惊,久久不能平息,沈家树大根深,时至而今,杨霄才体会到沈家的家底何其殷实。

这时候,大牛指了指东边,说道:“杨先生,过了湖荫村,再往东行七八里地,便是水田村!那个村子住着的是苏州首富樊家的佃户,而且那边的田地更加肥沃,每次收成都要比湖荫村高出五成多!”

杨霄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随即远远眺望一眼,平坦的稻田,竟是一望无际!南方的地形,一向以丘陵低山为主,像这样平坦的田地,已是极为难得的了。

杨霄与大牛又往前走了一会儿,便来到湖荫村的山地,高而平缓的山坡之上,尽是层层叠起的梯田,梯田周围,栽桑植果,黄花遍地,与田中半人高的水稻遥相呼应,清风阵阵,卷起层层绿波,波澜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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