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布里尔公园。
清晨。
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清新的空气令人振奋。
公园里,两个青年正不紧不慢地跑着步,比拼耐力与体力。
“嘿,山姆,我在你左边。”
“你跑的好慢,我已经领先你五圈了。”
山姆左边,一个亚裔青年跑着步,微笑着说道。
“林,我怀疑你是个怪物。”
“一个人怎么能跑这么多圈,你进步也太快了吧。”
山姆威尔逊苦笑,没想到执行完任务在家休息,跑了几天步就遇到一个怪胎。
说对方说怪胎不是辱骂,而是他真心觉得对方变态。
一个月的时间,对方从只能勉勉强强跑三圈,到跑三十圈都不喘气,再到今天跑了五十圈没出汗。
他真心觉得这不是人能做到的事情。
“哈哈,过奖了。”
“我不觉得自己进步很快,反而有点拖后腿了。”
林飞微笑说着,对自己如今的实力不是很满意。
原因无他,因为他说一个穿越者,还是一个携带着金手指的穿越者。
说是金手指,实际上就是一个模板,一种体质。
琦玉体质,琦玉模板。
进步飞快的那种。
不过也幸亏这金手指说琦玉体质,不然的话就凭他一个普通人,想在这地狱开局的漫威世界存活下来,恐怕很难。
嗯,没错。
据他观察,他穿越之后的世界就是漫威世界,漫威电影宇宙。
至于怎么认出来的,单凭他眼前的黑人山姆他就猜个七七。
山姆威尔逊,代号猎鹰。
未来有名的超级英雄,第二任美国队长,如今的米国空军伞降救援兵。
不是前美国空军伞降救援兵,因为当前的时间线还出于一个比较早期的时候,钢铁侠都还未诞生。
这也是林飞比较庆贺的一点,目前漫威世界还算太平。
“我觉得你这话过于谦虚了。”
“你很厉害的,哥们。”
摇摇头,山姆还是不太习惯天朝人的谦虚话语,直言说道。
在他看来,林飞的实力可以比肩特种兵,甚至更甚,没必要如此谦虚。
强就是强。
弱就是弱。
“哈哈,实力勉勉强强。”
“好了,这个话题揭过。我们继续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