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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直觉,用肉眼也看出来了。我看到小西给她揉太阳穴,在她耳边轻声地说着什么。我终于看见了期盼了一学期的小西宠溺的神情,那是雪山上的一米阳光,很平静很纯粹很祥和很完美,可惜,可惜对象不是我……

我继续转身,跟没事人一样下楼,途中还遇到了几个同学,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并一起诅咒灭绝师太的变态考试方法。我乐呵呵地和他们说再见,出了图书馆。

十二月的广场,没有风,而且阳光明媚,我还是觉得没有暖气的户外有刺骨的东西让我难受。抬头看了看天。太阳无害地在我两点钟的方向挂着。我有点生气,伸出一阳指骂它:“你不要一脸无辜,你为什么要在那个位置?你给我下来,老娘我最讨厌就是两点钟方向。”说完我还不解气,开始往两点钟的方向狂奔。以前一直讨厌跑步,可这次我发现跑步真是件不错的事情。我感到风从耳边刮过,眼角边潮湿的东西会随风而去。我只要大口大口地呼吸,不用去管他曾经或此时在谁的耳边呼吸,我只要在乎我跳动的心脏,不用去管它曾为谁跳动,也不用去管它此刻又为谁受了伤。

我越跑越慢,渐渐体力不支地倒在躺椅上。期末的未名湖没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安静得跟深夜一样。冬天的风景有点萧条,偶尔有几只麻雀飞在我身边。这鸟儿大概习惯了人来人往,竟肆意地停在我的肩膀上。我笑笑,有个伴在旁边也不错,至少不那么孤单。回头有时间在燕南园养只猫吧。养一只眼睛像小西的猫。小西的眼睛一眯起来是弯弯的月牙儿,某些时候配上慵懒的表情,跟猫似的。嘿嘿。我抹了一把脸,把身体蜷曲起来。

我突然很希望有个人能抱紧我,告诉我,别怕林林,别怕。然后我可以把头埋在对方的肩上,可以大哭大喊,不顾形象地控诉小西抛弃了我。还可以大声地宣布,我周林林还没开始恋爱就失恋了!

我觉得凄凉。真不会挑时候,如果不是赶在期末失恋,还能叫上宿舍里的人去喝喝酒,喝糊涂了耍耍酒疯,也许心里就不那么堵得慌了。现在宿舍里的几个都在复习,我就不拿儿女情长的破事去打扰她们了。我感叹一下自己还能如此理智地思考,果然是无敌金刚美少女啊。

我起身收拾收拾,开始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南走。刚才跑得过猛,小腿有点酸疼,嘴巴被风灌得整排牙齿泛酸。真是自作孽。以前看电视,女主角一失恋就来个自虐,要么不吃饭不喝水,要么变成女强人奋发图强去了,可是真轮到自己,才知道自虐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伤害不是守恒的,精神上的伤害不会因为身体上的痛楚而减少。现在我心里堵得慌,头疼得厉害,开始后悔刚才应该找个角落哭完就得了,干吗学棒子剧去?难道还要顶着一对金鱼眼跟小西说“欧巴,回来吧”?

不过今天发生了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我还是打算去物美买几罐啤酒。我想好了,喝完这几罐啤酒,我就当自己死了这条心,踏踏实实看我的书,努力让自己变成女强人。虽然说女强人是大于女人,小于男人基本上等同于人妖的物种,但总比无所事事的游魂般飘荡好。

在柜台边排队结账的时候,茹庭和方予可出现了。

现在的我其实很讨厌情侣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对我来说,此刻任何一对情侣对我说句话都是一种显摆和挑衅。

茹庭显然没有意识到我的敌意,还是笑着跟我打招呼:“林林,好巧哦。”

我讨厌这种打招呼的方式,这让我联想到我傻乎乎地转身跟小西说“好巧”的样子,要是没有这种刻意的巧合,我就不会和小西有每周吃饭之约,就不会有这么多妄想,也就不会有现在的心如刀割。

所以我很尖刻地说:“对啊,老天爷也不管管,学校那么大,碰来碰去还是这么几个人。”

茹庭有些尴尬,大概高傲的她没料到会受到这么不热情的对待。她无辜地眨巴着大眼睛望向方予可。

我懒得理他们。现在自己都不想理了,还理别人干吗?修复关系之类的事情到明天再说。现在我只想今朝有酒今朝醉。

方予可果然跟茹庭是一家人,拉了拉我的胳膊:“吃炸药了?”

我冷笑一声,低着头跟着队伍前进,轻声骂道:“一对神经病。”

实际上我声音并不轻,方予可明显一怔。我老做这种掩耳盗铃的事情,以为只有自己听得见,其实大家都听见了。以前明明知道小西对我没有男女之间的想法,明明知道他偶尔接电话的时候会有爱人专用的温柔表情出现,我却假装看不见听不见,现在翻牌了,露馅儿了,事实这么赤luoluo地放在我面前了,我才逼自己去面对,去放弃。

耳边传来方予可沉闷的声音:“你道歉。”他的声音和小西的声音不一样,小西大概在变声期的时候喉咙受过损害,声音哑哑的,但丝毫不影响他的磁性;而方予可的声音更有男性的宽度,适合做午夜播音员,专门用来抚平遭受老公外遇的更年期女性的伤口。

想到这儿,我不禁失笑。

方予可面红耳赤,但还是跟我说:“你道歉。”

不就是惹你媳妇不高兴了吗?重色轻友的家伙!不过今天我已经够可怜了,不在乎更可怜一点。我转身面对他们两人鞠躬:“对不住了!”

我来不及去观察他们的表情,我迅速地转回身,看到柜台已在我前面了。我把购物框里的东西倒在上面,开始往书包里掏钱包。书包很沉很乱,一堆乱七八糟的零食和参考书,钱包呢我的钱包?我看到我的眼泪正在一滴一滴往包里落。今天的我丧到家了。好好地去图书馆,被宣布我喜欢的人有爱人,平时把白痴当做我名字来唤的人因为我的一句“神经”要我道歉,排了大长队想买点酒精买点醉的时候,居然没有带钱包。

我用手擦擦脸,笑着跟服务员说:“对不起,我没带钱包,东西我不要了。需要我把东西放回去吗?”我想我笑得肯定很难看,不然服务员哪会这么惊恐地摇着头呢。

我嘿嘿地笑:“谢谢啊。”

我出门一路狂奔,跑回宿舍,找到钱包,又迅速地出校门打车。我跟师傅说:“去三里屯酒吧街。”

那时候我不知道海淀这块也是有酒吧的,我脑海里的北京除了后海就只剩三里屯了。我只想找个有酒的地方,去实现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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