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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下部小说的开头 大家给点意见(1 / 2)

?公元965年,也就是宋主赵匡胤登基第五年。

7月的江陵白天非常的闷热,即使到了晚上,这暑气也没有消失,不少百姓的都从家里走了出来,三五成群的待在一起摇着蒲扇,聊着生活中的一些琐事,什么那家的猪生了几个仔,那家的姑娘嫁了个人都是他们的聊的范围。

但在这闷热的天气里,也有人例外。

在江陵最大一座宅院的书房,现在正门窗紧闭,在书房外暗处的的周围还藏着不少的人。

在书房里面,一个大约有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仔细的看着手中的一张纸,脸上露出了一丝凝重。

等看完后,他把纸伸到了书桌上的蜡烛上,点燃了之后等纸烧的快接近手指的时候他才把手放开,任由他落在了地上,直到纸最后的一角也在火中化为灰烬的后,他才抬起头,向着恭恭敬敬站在前面,头垂得很低的人沉声问道:“这次派去的人可靠吗?”

那人连忙答道:“启禀老爷,这次选的人在道上都是有名的,叫通天四盗,传说他们出手没有一次不成功的!也因为如此,这价格也稍微高些!”

他摆摆手,道:“这价格他们要多少都没有问题!反正我并不打算给他们!”

那个心中一凉,颤声道:“老爷的意思是……。”

他抬起了头,冷冷的看着下人,道:“他们的价值就是偷出那本东西,仅此而已!还有,问得越多,就知道得越多,这命就越短!”

那人顿时面露恐惧,连忙跪了下去,道:“小的知错了!”

他微微一笑,道:“你明白就好!立即着手安排!不得有误!”

那人立即道:“是!”然后急忙的退出了书房,等出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背上已经全湿了。

等下人出去后,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莫名的微笑,:“通天四盗?哼……”

而此时在远在江陵南方的潭州,天工不作美正下着瓢泼大雨,同时在天空中不是有闪电闪过,接着就是响遍天际的轰隆隆的雷声。

在一座小山的山脚有一座破庙,在破庙的门口柳诗风正颇有感触的看着眼前这该死的天气。

二年前,也是这样的天气,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时代,而且运气非常不好的落在了一个池塘里,在全身无力就准备等死的时候却被人救了,而从他们的口中得知自己竟然来到了宋朝,而这个宋朝巧好是宋主赵匡胤登基的第一年。而救自己的三人,则是有名的梁上君子。不过和普通的小偷不一样,他们偷得都是一些贵重物品,有专门的上家负责接生意,由专门的下家负责脱手。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为了自保,毫不犹豫的加入到了三盗之中,于是这通天三盗也成了四盗。在加入后,为了不拖累三人,他努力的练习盗窃技术,但是,也许没有什么天分,相比几个哥哥而言,柳诗风的盗窃水平始终差上一截。所以每次出手,柳诗风大多的时间都在把风。

“在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出神?”在他的背后传来了一个比较豪迈的声音。

柳诗风回过头,对着说话的人微微一笑,道:“是大哥啊!”

他喊的大哥,真名叫江雄,也就是四人的老大,现年30岁,长得也算玉树临风,不过比起柳诗风那种书生气息般的玉树临风,江雄却浑身透出一种豪迈的气质。

江雄走过来,亲热的拍拍柳诗风的肩膀,道:“我看你一进这庙门就看着雨发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该不会又在想你的红红姑娘了吧?”

柳诗风俊脸一红,连忙道:“可不是这样,我看外面下雨,担心对我们的行动有影响,正在愁这个!”江雄口中的红红,是江陵一个名叫飘香院的妓寨的红牌,当初他们路过时,乘着酒意,柳诗风硬是被江雄等人拖了进去,经过一晚上的折腾,这柳诗风也完成了男生向男人的转变。于是后来几人都爱用红红来打趣柳诗风。

而江雄听柳诗风这样一提起,也微微的叹了口气,望着外面的大雨,道:“这的确是个麻烦,好在客人对于这次时间要求并不是很紧,我们也还有时间来计划!”

柳诗风有些迟疑,然后才说道:“大哥,我有些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江雄微微一笑,道:“都是自己的兄弟,还有什么不当讲的,尽管说出来就是了!”

柳诗风点点头,慎重道:“我总感觉这次客人给的价钱太高了,只是叫我们偷本书而已,就给如此价格,太出人意料了!”

江雄沉思了一会,然后才慢慢的说道:“你说的是有些道理,但这次生意是狐狸接的,价格也是他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和他的交情可是好多年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然后他一笑,道:“价格高些也好!等做完这笔买卖我们也差不多收手了,我们积攒的的那些银子也可以够我们好好的过完下半辈子了!”

听到这里柳诗风一喜,忙道:“你说你打算和大嫂成亲!”

江雄点点头,脸上全是幸福,道:“不错!我已经耽误她好多年了,应该实现我的承诺了!”

“太好了!”柳诗风心中刚才的那点疑惑顿时被江雄的喜事取代,然后接着道:“我可是等这杯喜酒等了好酒了!”

“什么喜事那么开心?”

在他们的背后突然有人问道。

柳诗风回头一眼,问话的是自己的二哥杨誉。

杨誉和老三张得履正在火堆上靠着两只野鸡,听到柳诗风开心的声音不由的好奇的问道。

看之自己的二哥问自己,不等江雄回答,柳诗风就说道:“大哥说等这次买卖做完了,就金盆洗手,和大嫂成亲!”

“真的?”杨誉抬头向江雄看去,江雄则点点头。

“太好了!”杨誉不由得重复了一便刚才柳诗风的话,然后又有些可惜道:“可惜没有酒,不然的话我们就可以喝上一杯庆祝一下!”

“谁说没有?”

旁边的老三陈一笑神秘一笑,奇迹般的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瓶酒,扔给了杨誉,道:“看看这酒还合不合你的口味!”

杨誉一把接过了酒瓶,拔开了瓶塞,先把鼻子凑在上面闻了闻,一股醇香顿时扑鼻而来。他脸上一喜,大口的喝了一口,脸上的表情十分的满足,一会,他才深深的呼出了一股气,道:“好酒,不愧是状元楼的藏了二十年的极品女儿红!”

说完,把酒瓶扔向了柳诗风,道:“老四,你也唱一口!”

柳诗风也被杨誉脸上洋溢出的喜气所感染,大口的喝了一口,然后大声道:“果然好酒!”

然后又把酒递给了江雄。

如此转了一圈后,酒又回到陈一笑的手里。

这时火堆上的野鸡已经快烤熟了,发出阵阵的香气,陈一笑接过酒瓶后,拿起酒瓶就往鸡身上浇了一些,在滋滋声中,整个破庙飘荡着酒香混合着鸡肉香的味道。

在边喝酒边吃肉时。江雄说道:“这次我先想顺道回去一下,然后在去做买卖,不知道你们的意见如何?”

几人显然都没有什么意见,都一致同意了!

而一听江雄提到回去,柳诗风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那个宁静小镇,那条静静的不知道流淌了多少年的小河,以及那个让自己差点送了命的小池塘,也是因为那个池塘,他结识现在这三位哥哥。

一想到这些,他低下了头,静静的看着那堆熊熊燃烧的火堆。

隐居?

他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其实平平淡淡也是一种福气!如果能在那个小镇上呆一辈子,那怕就是作一个平平淡淡的农夫,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在第五天,四人就匆匆忙忙的赶回了青云镇,同时为了隐藏身份,他们还牵着几批马匹,马上托着一些货物。

村庄的名字叫着青云镇,是一个山脚低下的小镇,虽然在几年前全国各地都燃起了战火,但是显然对于这个小镇而言,这里的百姓并不知道这所谓战火为何物,每天都做着上年做到同样的事情,该种地的种地,该放牧的放牧,该开铺的还是开铺,到了晚上,天黑了镇上也就安静了,有老婆的都回去搂着老婆睡觉,没有老婆的,就搂着枕头睡觉。

如果陶渊明在的话,这里就应该是他梦中的桃源。

四人一走过那个可有青云镇三个大字的牌坊后,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外面飘荡了三个月之后,他们终于回到了这里。这一刻,四人感觉浑身都轻松了很多!

最有感触就是柳诗风,踩着那已经被当地百姓的鞋底磨得异常光滑的青石板路,看着街道两旁充满了古老而又沧桑的房子,再看着街上百姓挂着和善的笑容,柳诗风心里只有两个词:祥和与宁静!

“阿雄!你们回来了,这次生意如何啊?”说话的是街头卖烧饼吴大叔,据说他从小就跟着他的父亲在这里摆摊,现在他已经快六十了,依旧在这里摆摊,而且卖得东西永远只有两样,烧饼和早上现磨的豆浆。

“吴叔!老规矩,四个烧饼,四碗豆浆!”

江雄笑着说道,每次他们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吴大爷这里吃上一个烧饼,喝上一晚豆浆。烧饼里淡淡的咸味加上豆浆的香气,还有那浓浓的豆汁,似乎能化除一切疲劳!

“好嘞!烧饼四个,豆浆四碗!”

吴大叔用他一直没有变的声调喝道,然后从炉子里面掏出了四个热乎乎的烧饼放在了青花大盘子里面,先放在了一个小桌子上,然后在摆上同样四个大大的青花大碗后,才提起一直凡在炉子上的铜壶,在四个碗里满满的倒上了一碗。

小桌虽然做的比较简陋,但是却被擦得一尘不染,而四碗豆浆也是分量十足。

小镇的人就是这样朴实,即使是卖一个铜钱一碗的豆浆,也不会让你感觉吃亏。

江雄把马栓好后,从马上的背兜里面掏出了两大包东西,然后走到了吴大叔的面前,把两个包塞到了他的手里,道:“吴叔,这是一些盐和糖,您老留着!”

吴大叔大惊,连忙推迟道:“这怎么可以!每次都要你花钱!”

江雄哈哈一笑,道:“您老还跟我客气?在说,您这烧饼和豆浆我们四个可没有少吃!”

吴大叔也知道江雄的性格,也不再推迟,而是笑道:“今天还是老规矩,这烧饼尽管吃,这豆浆尽管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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