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笑轻轻抚摸着她的脸,看着泪水从上面扑簌簌的滑落。
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他绝望了。
他欺身向前,不由分说狠狠的吻住她的唇。就如同以前那些美好的时光,他预感将失去她的时候,那样蛮横和深情的吻。
方婷重重的撞在他胸膛上。胸腔里的空气全被撞空。丁笑的气息扑面而来,将她团团裹住,她猛然间一阵晕眩。她突然就想起第一次约会,油麻地那个晚上,强敌环视,他在千钧一发之时抱起她,这气息一直都没有变过。
欲望一触即发。
他的手伸进了浴袍下,方婷冰凉的肌肤经他这样一碰,嗤嗤的热起来,她的脸热腾腾红起来,被他碰过的地方又酥又麻,痒痒的。
这种本能的反应毫无疑问刺激到了丁笑,
他就势推倒她,压在她身上,死死的看着,眸子炙热发光。什么都晚了。
他在撕掉她的衣服前犹豫了一下,也就只那么一秒,他扯开了他们之间的束缚。
这一夜,是丁笑三十年的人生,睡的最为安稳一晚。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又隔着万水千山的血海深仇。千百次的杀与被杀,走或留之中,也许两人都忘了,他们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方婷错了,错的彻底与离谱。
是她送的圣经,是她说的那些话。
是她不折不扣的跟屁虫一样跟在丁笑身边。
下河捞鱼,上山爬树,夏天买冰激凌,冬天吃烤地瓜。
一句话,青梅竹马。
所有青梅竹马该干的事都干了。
虽然他们之后的惨烈,是所有青梅竹马所未曾有过的。
他们总是与众不同。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这句诗丁笑不知道,但是并不妨碍他在忆起往昔岁月之时,感到惆怅无比。
二十年前第一次看到她。她在她妈妈的怀里。睡得十分安稳。他很想抱抱她。因为她穿很票亮的裙,他知道他妈妈一直向往那么漂亮的衫,他只想感觉一下那美妙的触感。可是妈妈拉开了他,跟他说,下次见到她,要叫她:三小姐。”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他这话叫出去,就注定了他与她此生的遥不可及。
他希望妈妈可以留在自己身边,所以很听妈妈的话。
下次见到她坐在秋千架上与她西装笔挺的哥哥玩闹得时候,看到她轻轻跟他招手。他只是摇摇头。叫她:三小姐。
他注意到他们的衣服与铮亮的皮鞋,而他自己只有邋遢的鞋袜。”
他非常恭敬的与她保持距离。可是她喜欢被秋千荡起来,而她的哥哥,又力气不够。所以她坚持叫他。她不知道他名字,但是她喊:大哥哥,你过来帮帮忙好吗?他几乎下意识的要回答:好。
可是他想到了他妈妈说的话。悄悄的退了出去。
两个月后,她妈妈过世了。她幼小的连妈妈去世是什么都不知道。
而与此同时,他的妈妈,终于受够了他爸爸的折磨,抛下了他们。
那天晚上他无法排遣自己的忧伤,他跑到屋顶去,想让无尽的夜空,洗刷掉他永世的哀伤。可是她穿着雪白的裙,站在下面,问他:你爬的那么高,不怕跌下来吗?
那天她扎菲色头花,皮鞋是苹果绿,眼珠是漆黑发亮的。
他一直在心中爱着她。
他做了这个梦,然后一直在心里装着这个美丽的梦。直到他爸爸打死她爸爸。
人没有希望是活不下去的。可是那么长的时间中,他什么都看不到。他想握住的所有,一件件的离开了他。
他第一次杀人前遇到了她,她从天使成了邋遢的孩子,一如当日的他。你会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