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夜之后,张浩祥就疯狂的修炼,沉浸在了修仙之中。
但这也就持续了一周不到的时候。
他就又重新回到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修仙状态。
短短十九年过了,他的修为也是达到了天仙级别。
据系统所说,天仙上面还有好多级别。
但是,差不多在末法时代的蓝星。
天仙修为已经可以横着走了。
天仙称无敌,谁敢言不败?
就算是大半个蓝星的顶尖国家齐心去攻击一个天仙。
可能也就给天仙挠挠痒罢了。
但是天仙却可以挥挥手灭掉一个行星。
天仙寿命更是达到了万万载。
几乎可言不死!
修炼成天仙后的张浩祥更加的懒了,整天没事就是窝在书店里,哪里都不去,什么也不干。
每天卖卖书。
这就是他最大的爱好了。
“又要变天了吗?”
张浩祥忽然喃喃自语的说道。
张浩祥胳膊上的咬痕。
差不多就相当于天气预报器。
准确且第一时间就能预测天气的‘天气播报员’。
差不多只要要变天的时候,他的胳膊就会疼,虽然现在他已经修炼成天仙,一念之间这种疼痛感就会消除。
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何,保存下来,对他有种奇特的感觉。
所以他就将那道咬痕保存至今。
不,准确的说是,每逢变天那道咬痕都会痒痒发作。
不过,张浩祥并没有在意是否变天。
反正他都是窝在书店里不出去,变不变天跟他没有多大的关系。
怎么滴?
难不成变天还能影响他的书店不成?
顶多也就影响一下他书店的营业罢了。
不过他堂堂一个天仙,会在乎金钱?
开个书店也不过是为了弥补一下父母当时未完成的心愿罢了。
若非如此,张浩祥恐怕就每天窝在被窝里不出来。
回忆结束后,张浩祥便放下手中的报纸,若无目的的望向窗外。
那口还没咽下去的热茶直接喷了出来。
一个十岁的女孩,一双清澈透亮的大眼睛,正忽闪忽闪的在盯着张浩祥。
女孩见张浩祥注意到了自己,朝他微笑着挥了挥手,然后,迈着大长腿,背着小手进了书店。
今天是双休日,张浩祥书店人还是挺多的,大部分都是隔壁大学城的学生。
大多数都是妙龄少女。
一个个秉承着‘汲取知识’来到了张浩祥的书店。
讲实在的,都是馋张老板的身子。
龌龊!
下流!
啊呸!
天仙的身子,岂是你们可以贪恋的?
叮咚!
随着门口提示音的响起,女孩迈入了书店。
这道提示音将张浩祥拉回了现时。
什么鬼?
张浩祥也注意到刚才的那个女孩了。
那个女孩无论颜值样貌都绝对可以打分以上,是校花级别的美女。
看她的样子,貌似对自己很感兴趣?
啊呸!
好多女孩都对自己有意思。
隔壁大学城的大学之中有不少的女孩,都是自称什么校花院花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