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群双手抱拳,对着蒙烈一躬身,灰溜溜的骑马走了。
蒙烈的眼光扫射了一眼七个方阵的军队。
军士们东倒西歪,好几个军士甚至在那边打哈欠。
“哼!你们啊!”蒙烈的眼睛看向了七个百将:“身为定阳县的军事长官,除了司马欣,一个个肚子要比我们家下崽的母猪肚子还大!更别说你们手下的军士,一个个萎靡不振,哪里还有军人的样子!万一匈奴来袭,靠你们挺着个大肚子去抵挡?”
听到蒙烈的话,百将们低着头不敢说话。
“我大秦立国五百余年,陛下奋六世之余烈,横扫六合,统一宇内,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前人前仆后继的舍生忘死!”
“而你们呢?军备废弛,军士萎靡,身为长官的你们更是一群酒囊饭袋!我倒是好奇,你们挺着大肚子是如何血战沙场?”
“别说是我,你们这几个连我的亲兵都打不过!”
其他百将低着头根本不敢说话,而司马欣则是双拳紧握,脸色通红。
“大人,话不可以这么说。”司马欣上前一步,双手抱拳,低着头:“首先定阳县远离前线,而我们最重要的职责是便是监视囚徒修城,光是定阳城就有六千囚徒,军士们盯着犯人都来不及,哪有时间操练?况且这是老县尉定下的规矩!还有属下有自信能够打过大人的亲兵!”
“别拿这种当借口!这不是你们不约束自己的理由!既然你有自信,那我就让明白什么是差距!”
蒙烈看向排头的陷阵营军士。
“你,出列!让司马大人知道一下,自己有多废物!”
“遵命!”身穿黑甲,带着恶鬼面具的陷阵营战士走出了队列。
他的眼神中除了杀意,看不出任何的感情,仿佛机器一般。
司马欣回头看了一眼蒙烈,心中有点不服。
自己堂堂百人队的百将,在战场上杀过敌,立过功,还不如一个亲卫了?
如果是卫戍长耿东在此,自己也就认了,可一个普通的亲卫又怎么样?
强忍着心中的不满,司马欣微微一笑,半躬着身子:“谢谢少将军的赏识,枪来!”
很快,司马欣的百人队中就有一人将司马欣的长枪带了过来。
相对于蒙烈的龙胆亮银枪,司马欣的长枪虽然看起来更粗更长,但是长枪完全使用青铜制成,即使开刃了,还是看起来有些暗淡无光。
可司马欣不这么想,他的长枪可是经过浴血奋战铸就的夺命枪。
在这个时代,冶钢和锻造技术没有后世的发达,精钢制武器基本都是贵胄子弟的玩物。
与他那青铜长枪相比,只是材料好,可真要战场厮杀,不见得蒙烈有多厉害。
一想到这,他又联想到耿东与蒙烈的比武,估计是耿东故意输的。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陷阵营的兵卒已经半躬着身子,双眼中有着点点猩红浮现上来。
“呵!哈!”兵卒高高举起长矛,猛地掷出。
破风声临耳,司马欣的身体本能一躲,可是长矛还是划破他的脸颊。
司马欣的怒火瞬间被点燃,还没有开始,就直接搞偷袭。
你主子可以,你不可以!
“杀!”
司马欣双手持枪,向前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