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假喊冤真解围(1 / 1)

武大郎的计划很简单,他不是正要租铺子嘛,而店铺的地段又极其重要。

陶氏父女的铺子在县衙边上,县衙又靠着私塾,在宋代所有想着出人头地的人都会走读书做官这条路,而想要读书,家里没有点经济底蕴是不行的。

所以整个清河县里有点钱的人几乎都会搬到这附近来住,用现代人的话来说,管这片儿得叫富人区。

不得不说,陶节的眼光是极独到的,能够选择这里作为铺子的落脚点。

在县衙上班的公务人员,去私塾就读的孩童,他们哪个吃饭没味儿了不得就着点酱菜?虽说酱菜不是必需品,但十家里面但凡有个两三家需要,那就是他的收入来源。

这就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

而武大郎想做的,不是买下陶氏父女的铺子,想买也不一定够银子,而是想和他们谈合作。

既然想谈合作,就必然得找一个恰当的时机,而眼下就是最恰当不过的时机。

如能授人恩惠,洽谈合作一事岂不是水到渠成?

那些闹事的地痞无赖里,也有好几个武大郎认识的,因为他们平时也没少欺负武大郎,所以武大郎对他们的印象极为深刻。

为首那人叫徐彦文,名字是挺人模狗样,人长得也不赖,属于那种标准的纨绔子弟,他爹是清河县里有名的大地主,貌似在朝廷里也有点关系,连县令老爷都得敬他三分。

所以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唯一的办法便是智取!

只见武大郎蹑手蹑脚地跑到陶氏父女铺子边上,这个时候他矮小的身形倒是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掩护。

他左右张望,在想该用一个什么办法,既无需自己抛头露面,又能赶跑这帮恶棍。

这时,他看到了设在县衙门口的鸣冤鼓。

历史上的“鸣冤鼓”其实叫做“登闻鼓”,登闻鼓不仅可以用来伸冤,还可以向皇帝反应大小事务。

在北宋,最早是由包公包拯上任开封府后整顿吏治使用的,后来才在各级地方衙门推行开来,所以到了北宋末年,每个衙门口几乎都设置有一面喊冤鼓,供老百姓鸣冤报官之用。

而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述,在宋太宗时期,曾发生一件关于登闻鼓的趣事。

某日,京城的登闻鼓被一个名为牟晖的百姓敲响。宋太祖赵光义好久没有听说有人告御状了,以为民间有了莫大的冤情,命人将百姓叫来,准备亲自处理。结果牟晖见到赵光义却说,家里有个下人将一头猪给弄丢了,因此跑来向皇帝抱怨。

赵光义听到如此一个“案件”,却没有动怒,反而赏赐了牟晖一千钱,让他再买一头。处理完百姓的事后,赵光义笑着对宰相说:“连丢猪之事都来告御状,看来民间没什么冤情啊。”

由这件事可以看出,宋朝百姓“击鼓鸣冤”门槛之低,这确实是历朝历代之最。

但武大郎要去敲这鸣冤鼓却不是真要说什么冤情,纯粹就是为了引开那些恶棍的注意力,让他们以为衙役来了,不敢再在县衙门口放肆。

而且在击鼓的时候,武大郎还必须极力掩饰自己的身形,不能让徐彦文为首的那帮地痞无赖看到,不然只怕后面永无宁日。

于是武大郎搬起地上的两块砖头,趁着徐彦文那些人不注意,偷偷溜到鸣冤鼓底下,站在砖头之上,再将自己的裤腰带下移了一尺,这样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身长六尺之人在击鼓鸣冤。

接着武大郎便举起裹着红布的鼓棒对着鸣冤鼓就是狠狠一捶!

“咚”的一声!

沉重的鼓声立马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此时的县衙门口并没有什么人,除了陶氏父女和徐彦文那帮人之外,就只有几个路过的行人。

但因为徐彦文这帮子无法无天的地痞无赖在场,即便心里十分好奇到底是谁有天大的冤情,要深夜鸣冤,他们也不敢驻足观望。

都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清河县的小市民们最懂得何为自扫门前雪了。

而徐彦文这些地痞无赖一听到鸣冤鼓的鼓声,不出武大郎所料,立马就做贼心虚地跑开,连是谁敲的鼓都没敢多看,算是白瞎了武大郎那么精密的筹划。

另一边,武大郎在敲了三声鼓之后也立马放下鼓棒,趁着夜色躲到附近草丛之中,当然他临走前也不忘带走那两块砖头。

片刻之后,府衙大门打开,走出两个值班的衙役,但他们一见并无人在门口喊冤,以为是有人恶作剧,便又骂骂咧咧地回去了。

那几个行人也没有过多在意鸣冤之事,毕竟自从这鸣冤鼓设置在这里之后,总会有些顽皮孩童趁着夜晚没有衙役在门口之时,跑去鸣冤鼓附近玩耍。

清河县令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未有过怪罪,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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