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见叶戈出来,当先而行,她不想让她爸妈看见叶戈和她一起上学。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村子,然后才开始并肩骑行。
“我昨天忘了问你,你哪来那么多钱买手机?”
小雨一边蹬着车子一边若有所思地问道。
关于做任火儿伴读保镖的事情,叶戈签过一个保密协议,这个事情必须保密,不能告诉小雨。
其实就算没签保密协议,叶戈也不打算让小雨知道这件事情。
因为小雨现在太多心了,任火儿长得那么漂亮,若是让小雨知道自己给任火儿当保镖,小雨肯定会不高兴。
“前些天我进城打工挣了一些钱,是贾文静给我介绍的活儿!”
叶戈回答道。
严格来说,这话也不算是说谎,而且还没有破绽。
小雨果然没有怀疑什么,手机的事情就算揭过去了。
“你说,那些混混会不会在学校门口堵咱们?”
想起吴攀那几个人,小雨就不由得愁容满面。
“有我在,你不用担心!”
叶戈不想让小雨生活在恐惧之中,所以他这话说得简单有力,就是为了让小雨安心。
小雨闻言,心里果然平静了许多,歪头望向叶戈微笑道:“你这些天变化好大呀,真是应了那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叶戈微微一笑,一句话轻轻带过:“现在能吃饱饭了,当然会看起来有精神一些!”
说话间,两人来到学校门口,同时下了车,推着车子,走入学校的大门。
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叶戈心中很是感慨。
“久违了,校园!”
走进熟悉的教室,班里的同学大部分都到齐了,有的在看书,但大部分人在说笑。
在乡镇中学,像这个年龄的孩子,能意识到读书重要性的人并不多,其中至少有一半人上不了高中,最后只能走职高,有的甚至初中一毕业就进入社会了。
由于叶戈经常旷课,同学们都快把他给忘了,所以当叶戈走进教室的时候,大家还以为来了新生,再一看,原来是经常请假旷课的那个家伙。
叶戈原本在班里也不太合群,一个朋友都没有,他来到自己的座位,只和同桌打了声招呼,然后拿出书本自顾自地温习功课。
就这样一连上了几天学,叶戈的书包里仍然是每天都装着菜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吴攀等人竟然一直都没有出现过。
叶戈可不是天生爱打架,能没事当然是最好了。
星期五那天下午放学到家,小雨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她这几天也一直在提心吊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