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律师对决,到底是不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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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郑帆这边原告一方提供证据充分,但黄大兴这边,作为基础辩护律师张伟,也是要行动的。
他看了一眼庭下哭得两眼通红,伤心欲绝的黄大兴妻女俩,那么一副黯然无助样,心头也跟着涌上了同情怜悯感。
“法官大人,我觉得被告一方黄大兴行为,并不是涉嫌故意杀人,没有这么严重,而是属一起简单交通肇事逃逸。”
“不错,目前所造成事实看,在这个案件中,被告方黄大兴驱车,算上第一次撞击,后续两次倒车再撞行为,将被害人郑帆撞成重伤,这一个是不争事实。”
“警方给出证据,从黄大兴妻子证词,黄大兴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左右,从家中驱车出发前往立镜市,按正常行驶路途时间,只需两个小时,也就是从下午四点,到晚上六点左右。”
“以警方公布当天,先拍到黄大兴车辆监控时间,就是在他驱车刚来立镜市时间,是晚上九点左右,发生车祸时间是在九点五十分。”
“从黄大兴驱车刚入立镜市,在到去车祸现场时间五十分钟内,摄像头监控拍到的,黄大兴并没有中途停车,而是直接前往事故点,引发车祸发生。”
“然而,我所要陈述的,并不是车祸案发之后,而是案发前。”
“从时间上算,黄大兴从自家四点出发,驱车到立镜市途中需两个小时外,还有剩余三个小时,也就是黄大兴从离开家,到晚上九点才出现在立镜市这个当中时间段,他究竟做了什么?”
“我觉得,在这个期间内,可能被告人黄大兴做了喝酒,或者,吸毒之类,具有影响人神经思维之类的行为。”
“据医院检查,被告人黄大兴身体不存任何精神类,或其他疾病等造成被动因素。”
“但这并不排除当时黄大兴有喝酒,或吸食毒品再驾车,侥幸又并没被警察给查出,且驾驶途中车辆稳定,直至驱车来到被害人郑帆所在地,碰巧正好赶上酒后或毒瘾发作,产生了精神幻觉,幻视模糊等现象,影响到车辆驾驶,这才撞车向郑帆,造就案件发生。”
“因此,法官大人。”
“我的被告人在这起案件之中,他所犯下的只是酒后,或吸毒后危险驾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罪,并非涉嫌故意杀人罪。”
张伟律师陈诉完毕,他这番陈词,就连黄大兴听了似也有几分愕然。
庭下黄婷婷由伤心态转而也变好许多,仿佛从张伟律师身上看到了一股希望!
万事不死,那么就还有机会。
她想着的,不希望父亲被判死刑,那可真阴阳两隔了。
相比下,原告方的钟金凤满脸色阴沉。
很显然,对敢与自己这边作对,做黄大兴辩护律师的张伟不太满意。
庭审法官听完张伟律师辩护词,又转问郑帆这边辩护律师张三:“原告还有什么需补充?”
“当然有,法官大人。”
张三律师冷哼声,回应张伟律师。
“你说,被告人在车祸行凶之前喝酒,或是吸毒了,导致精神错乱才有的这个行为,那么,你们被告一方又有什么证据吗?”
可哪知,张伟居然反过来问张三。
“那么,你们原告方认为,被告人当初没喝酒,做吸毒这些影响导致神经错乱事,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来立镜市这三小时内,真没这么做过呢?”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