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残骸(2 / 2)

“哦,那个没关系,住在这儿没有费用可言,这房子还抵押着,你的伙食也花不了我们几个钱。”

“那样的话至少还喝了酒吧,你的烟草也被我消耗了不少。”

“我们这儿一年到头来不了一个外人,而且一般也是地方上的长官之类的——再说,要破产到我这地步,什么都无所谓了。”

“那这样,你愿意接受我的露营装备吗?我反正没用了。或者如果你喜欢,我很愿意让你挑一支我的枪。”

格兰奇犹豫了一下,那双狡黠的小眼睛闪过一丝贪心。

“要是真拿你一支枪,那可是你食宿费用的好多好多倍啊。”

“那就这样说定了。”

在东方,大家是要庆祝落日的,他们就聊起了到时要喝的威士忌和起泡葡萄酒。聊天中还发现两人都会下象棋,于是就对弈了一盘。格兰奇夫人一直到晚餐时才加入到他们之间。饭菜引不起多少胃口,汤就很寡淡,河鱼做得没什么味道,牛排太老,最后是一份焦糖布丁。诺曼·格兰奇和斯凯尔顿喝啤酒;格兰奇夫人喝水。她从来没有主动说过一个字。斯凯尔顿又有了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就是格兰奇夫人怕她丈夫简直怕得要死。斯凯尔顿为了不至于失礼,也曾偶尔试图把她拉入对话之中,对着她说话,把某则趣闻讲给她听,或者干脆问她问题,但这又很显然让她极为紧张,头部剧烈地抽搐,那只手又抖动得像是痉挛,斯凯尔顿心想再这样同她说话,反而像是害她了。大家吃完,格兰奇夫人起身,说道:

“我就留你们两位男士独自享用波尔图红酒吧。”

她走出餐厅的时候他们都站了起来。在婆罗洲河边贫穷的场景中,还要假意维持这种社交仪式,不仅荒唐,甚至有些邪恶。

“我得说一句,这儿没有波尔图红酒。或许还有点本尼迪克特甜酒没喝完。”

“啊,不用麻烦了。”

他们又聊了一会儿天,格兰奇开始打哈欠。他每天早上天没亮就起来,一般晚上到了九点就睁不开眼了。

“行,我得去睡了。”他说。

他朝斯凯尔顿点了点头,没有其余的礼节就回了卧室。斯凯尔顿也上了床,但睡不着。虽然暑气逼人,但让他醒着的不是因为热,而是这个房子里,以及这房子里住着的两个人身上,藏着一些可怕的东西。他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的心神不宁,但他知道一点,就是如果此刻能让他远离这幢房子和这对夫妻,他会觉得满心感激。格兰奇也谈了不少自己的事,但斯凯尔顿对他的了解比第一面时形成的印象并没有丰富多少。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这就是一个时运不济的庄园主。战争一结束他就买下了这块地,种了树,等树长到有橡胶可收,大萧条来了,自此之后仅仅维持庄园不让它倒闭就十分艰难。庄园和他们住的房子都基本抵押了,现在橡胶又能卖钱了,收益却全部交给了受押人。在马来亚时常听到这样的事;但格兰奇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个没有祖国的人。出生在婆罗洲,一直跟父母住在那里,岁数一到就回英国上学,十七岁回到出生地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除了打仗的时候去过美索不达米亚。英格兰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里既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这里绝大多数庄园主,和政府职员一样,都从英国来,放假就会回去,期待着有朝一日退休了就回国定居。但英格兰又能给诺曼·格兰奇提供什么呢?

“我是在这儿出生的,”他说,“我也准备老死在这里。在英国我就是个陌生人;我不喜欢他们做事情的方式,也听不懂他们聊的东西。只不过在这里我也是个陌生人,对于那些马来人和中国人来说,虽然我说马来语不比他们差,可我还是一个白人,这点是永远也不会改变了。”然后他提到了要紧的部分。“当然要是我那时没有糊涂透顶,就应该娶一个马来姑娘,生个半打混血儿。对于我们这种生在这儿、长在这儿的人来说,没别的出路。”

格兰奇的愤恨不是单单用他窘迫的经济状况就能解释的。殖民地的白人没有一个能让他说出半句好话。他似乎觉得,这些人看不起他,就因为他是在这里出生的。这是一个对生活失望、郁郁寡欢的人,而且还自负。他给斯凯尔顿展示自己的藏书;虽然书不多,但大致也算囊括了英国文学最精妙的作品了。这些书他都反复读过,但看起来其中的慷慨和仁爱他一点也没有学到,其中的美也没有真正打动它;反而对这些文字的熟稔只让他变得自满自得。乍一看他是如此诚挚,像个地道的英国人,但这样的外表和他的内心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甚至你还禁不住怀疑,他的内心藏着一个很邪恶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为了享受那时的清凉,斯凯尔顿拿着烟斗和书坐到了自己屋外的门廊上。他身体依然虚弱,但比之前已经好多了。没过多久格兰奇夫人来了,手里拿着一本巨大的粘贴簿。

“我想着要给你看看我过去的照片,还有那时的报道。不能让你觉得我一直就长着现在这副模样。他去巡视了,要过两三个小时才回得来。”

格兰奇夫人还是穿着昨天那条蓝色的裙子,头发依然蓬乱,但不知为何兴致很高。

“我就只有这东西帮我回忆过去了。有时候日子过不下去,我就看我的粘贴簿。”

她坐在斯凯尔顿旁边一页页翻过去。新闻都是从地方报纸上剪下来的,提到格兰奇夫人的文字下方都仔细划了横线;看起来那时候她的艺名叫做维斯塔·布莱斯。看了照片就知道,当年她还是很好看的,只不过也算不上惊艳绝伦。什么都演过:音乐喜剧、世俗讽刺剧、闹剧、喜剧;把照片和新闻放在一起,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没有什么天赋的姑娘,但凭借漂亮的脸蛋和好身材,争取来了一段普通、艰难,甚至有些粗俗的演艺生涯。格兰奇夫人一路翻看着照片,读着新闻,投入得就像这是她第一次打开这粘贴簿一样;她的头依然抽搐着,手也依然在晃。

“演员一定得靠关系,可我谁都不认识,”她说,“要是给我机会,我知道一定可以成的。我只是运气不好,这是不用说的。”

这一切都太凄凉了,或多或少也有些可悲。

“我敢说你现在日子应该更舒心了吧。”斯凯尔顿说。

她把粘贴簿从斯凯尔顿手中一把夺走,砰地合上了。她又是一阵发作,剧烈到真的叫人不敢看她。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在这儿过的日子你知道多少?我很多年前就想自杀了,只不过我知道我死了他正是求之不得。所以我报复他只有这一个办法,那就是活着,我得活下去,我得活得比他长。啊,我好恨他。我时常想到要毒死他,可我又怕,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毒,要是他死了,那些中国人就要把抵押的东西收走了,会把我赶出去。到时我还能去哪呢?这世界上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斯凯尔顿惊得目瞪口呆。他一时间想过这女人是疯子。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格兰奇夫人用锐利的目光扫了他一眼。

“是不是听我说这些你很吃惊啊?我没瞎说,你要知道,每个字都是我心里想的。他也想把我杀了,只是也没那胆子罢了。而且他很清楚要怎么杀我。马来人杀人的伎俩他都知道。他是在这儿出生的。这个国家没有一样事情他不懂。”

斯凯尔顿强迫自己开口说话。

“你知道吗,格兰奇夫人,我在你家完全是个外人。把这些我其实没必要知道的事情全告诉我,你会不会觉得其实并不明智呢?说到底,你们很少与外界往来,难免总会惹对方生气的。不过现在庄园也好起来了,说不定你们哪天就能去一趟英格兰吧。”

“我不想去英格兰。让他们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我觉得太丢人了。你知道我什么岁数吗?四十六。看上去有六十,我自己知道。这也是为什么要给你看那些照片,好让你知道我也有过另外一副样子。唉,老天啊,我的这条命真是叫我给糟蹋了!他们总说东方如何浪漫。让他们自己来浪漫好了。我宁可在英国乡下的剧场里管服装,我宁可在那里扫地,搞卫生,也比现在要好。来这里之前,我一辈子没落单过,生活里总是吵吵嚷嚷的;你是不知道一年到头找不到个人说话是什么滋味。什么话都憋在心里。一天连着一天,一周接着一周,十六年,除了那个世界上你最恨的人谁也见不到,你说说这是什么滋味?十六年,跟一个恨你恨到不肯正眼看你的男人一起生活十六年,换了你会是什么心情?”

“唉,也不至于吧。”

“我跟你说的都是事实。我干吗要骗你?我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了,管你会怎么想我呢?要是你到了海岸,把我说的这些告诉了那儿的人,我猜都猜得到,他们会说:‘天呐,你不会真的住在那户人家里吧?真同情你。那男的是个孤僻的怪人,那女的精神不正常,还会抽搐,老跟手上有血要抹在裙子上似的。当时还卷到一桩蹊跷到家的麻烦事里去了,只不过没人知道真的发生了什么。已经过了太久了,这个国家那时候可野得很。’蹊跷到家的麻烦事,这还真说到点子上了。我可巴不得跟你讲一讲。到了俱乐部这种八卦他们想听得不得了,你可以一两礼拜不用自己付酒钱了。让他们去死吧。耶稣啊,我恨死这国家了。我恨那条河。恨这房子。恨他妈的橡胶。当地人叫我恶心。而这一切,就是我余下的人生——直到我死,都没有医生会来照顾我,没有一个朋友会握着我的手。”

她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斯凯尔顿之前绝对想象不到,格兰奇夫人居然还能表现这样的戏剧张力。那种粗暴的讥诮其实听着和她的悲痛本身一样让人难受。斯凯尔顿还很年轻,不到三十岁,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个艰难的局面。但一言不发恐怕是不行了。

“我很替你难过,格兰奇夫人。希望有什么事情是我能帮你的。”

“我并没有求助。没有人能帮我。”

斯凯尔顿发愁了。听格兰奇夫人刚刚的话,他不禁怀疑之前这位女士牵扯进了一桩神秘甚或是可怕的事情,可能把这桩事情说出来,又不用惧怕后果,正是她所需要的那种解脱。

“我不想多管闲事,可是格兰奇夫人,如果你觉得把你刚刚提过的那件事情说出来会好受一些——就是你说的那桩‘蹊跷到家的麻烦事’,那我以我的名誉发誓,绝不会往外传一个字的。”

她突然就停止了哭泣,仔细地打量着他,看了很久。她还是在犹豫。斯凯尔顿感觉她想要一吐真相的欲望几乎不可抵御,不过最终她摇摇头,叹了口气。

“说了也没用。无论怎样都帮不到我了。”

她就这样站起来,唐突地把斯凯尔顿留在了那里。

那天早中饭只有两个男人坐下来吃。

“我妻子让我转达,她今天又头疼得厉害,就不下床了,请你不要见怪。”格兰奇说。

“哦,我很抱歉。”

格兰奇看他的眼神像在质问,斯凯尔顿隐约感觉到其中的怀疑和憎恶。他脑中闪过的念头是格兰奇不知怎么就发现了妻子找过他,还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斯凯尔顿努力想引起对话,但他的主人三缄其口,饭吃完的时候,桌上一片沉寂,只有格兰奇起身才有了声音。

“你看上去好得差不多了,也肯定想尽早离开这鬼地方。我已经传话给河对面,安排两条马来帆船把你送到海岸去。他们明天一早六点就到。”

斯凯尔顿确信自己方才的揣测是对的,格兰奇知道或者猜出了妻子没有管住嘴巴,所以想第一时间遣走这个危险的客人。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斯凯尔顿微笑着答道,“我已经全好利索了。”

格兰奇的目光中没有回应他的笑容,反而都是冷冷的敌意。

“我们等会儿可以再下盘棋。”他说。

“也好。你什么时候从办公室回来?”

“今天没有什么事情,我就不出门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臆想,但斯凯尔顿觉得格兰奇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很像是在威胁自己,似乎他今天一心要确保妻子和斯凯尔顿不会再有独处的机会。格兰奇夫人晚饭也没有出来。喝过咖啡,抽了方头雪茄,格兰奇把凳子往后一推,说道:

“你明天还得早起,恐怕也该睡觉了。你走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去园子里了,所以就现在跟你道别吧。”

“先等我把枪拿过来吧,你就挑一支你最喜欢的。”

“我让仆人去拿。”

枪拿来之后,格兰奇挑了一支,但看不出来对这份厚礼是否满意。

“你应该清楚,这支枪的价值,比你花费我的食物、烟酒加起来也多得多了。”

“照我的理解,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回赠一把破枪算不得什么慷慨吧。”

“啊,这样,要是你想这么去看,那我倒是真管不着。不管怎样,很谢谢你。”

他们握了握手,分开了。

第二天早上,行李都已经在马来帆船中装好,斯凯尔顿问主人家的男仆,能否临行前跟夫人道个别。男仆说他去问问看。斯凯尔顿等了一会儿,格兰奇夫人就从屋里出来,到了门廊上。她穿了条日本丝的粉红旧睡袍,缀满了廉价的蕾丝,皱巴巴的,也不干净。脸上的粉依然很厚,抹了腮红,嘴唇上是猩红的唇膏。脑袋抽搐得比往常更厉害了,也还是不停做着那个奇怪的手势。一开始,斯凯尔顿觉得她像是要让别人看自己身后的东西,可听了昨天她的那番话,现在这手势又的确像是想把什么东西从裙子上抹掉了。她自己说的是“血”。

“我不想还没谢谢你这两天的好意就走。”他说。

“哦,没事的。”

“那好吧,再见了。”

“我送你到码头吧。”

没走几步路,码头已经到了。船夫还在整理行李。斯凯尔顿朝河对面看,那里有几幢当地人的房子。

“这些人应该就是从对岸来的吧,似乎村子还不小。”

“挺小的,就那几幢房子。之前还有过一个橡胶园,公司破产,那个园子也荒废了。”

“那儿你去过吗?”

“我?”格兰奇夫人喊道。她声音提得很尖利,头和手又是不由自主地一阵猛烈抽搐。“没去过。我干吗要去?”

斯凯尔顿只是为了找句话说,实在难以想象为何如此简单的一个问题却让她如此激动。不过这时船上都准备好了,他和格兰奇夫人握了手,踏上了船,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船离岸时,他向格兰奇夫人挥手道别。正当船只滑入河道中流,后者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代我向莱斯特广场问好!”

船夫划桨有力,离那个可怕的人家和那两个不幸却又让人厌恶的夫妇渐行渐远,斯凯尔顿大大地舒了一口气。他庆幸格兰奇夫人到了嘴边的那个故事没有说出来,一旦听了那个关于罪孽或蠢举的惨剧,恐怕在回忆里他就永远和那个家庭联系在了一起,再也逃不脱了。他想要忘记他们,就像忘记一个噩梦。

但格兰奇夫人还一直看着他们的船,直到行至河道拐弯的地方,离开了她的视线。她缓缓上坡回到了家,进了卧室。为了阻挡热力,窗帘都放下来了,光线有些暗,但她还是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他们一结婚,诺曼就给她订做了这个梳妆台。当然,是一个当地的木匠,而且镜子要从新加坡运过来,但设计、尺寸、形状都完全依照她的意思,梳妆打扮的东西全都放得下。她渴望这么一个梳妆台不知多少年了,一直都没有。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这梳妆台时自己是多么高兴。她双臂搂住丈夫的脖子,亲吻他。

“哦,诺曼,你对我真好,”她说,“能逮到你这样的男人真是我命好,你说是不是?”

那时候,她见什么都高兴。河流上、森林里的生命都那么有意思,林中万物蓬勃生长,鸟儿有明快的羽毛,蝴蝶都如此的艳丽。她忙着让家里有一点女性操持的样子,把自己的照片都摆了出来,弄了些瓶子放花;她东翻西找,摆出了各种小玩意儿,说是“会让屋子很有家的感觉”。她对诺曼谈不上爱,但还是很喜欢这个男人,而且婚姻生活也很愉快,从早到晚不用做事,只要放一放留声机,玩一玩接龙,读几本小说,一定是愉快的。而且不用再担心未来如何也是愉快的。当然有时候是寂寞了一些,但诺曼说她会习惯的,而且保证一年之内——最多两年——他就带妻子回英国住上三个月。能向朋友们炫耀一下自己的这位丈夫会多么好玩啊。她觉得让丈夫动心的是演艺界的光彩夺目,但她其实完全没自己说的那么成功。她本想要丈夫意识到,自己是放弃了演艺生涯做了一个庄园主的妻子。她还声称认识很多明星,但其实这些人她甚至都没搭上过话。到时回国的确得想些糊弄的手段,但她没问题的;说到底,可怜的诺曼对舞台的了解,不比一个娘胎里的宝宝更多;她只能说:要是糊弄不了这么一个老粗,那她十二年的演员生涯也算是白费了。第一年一切都还好。有一回她还以为自己怀孕了,后来证明是误会,两个人都有些失望。但她也开始觉得无聊了。似乎每天都该死地在重复做同样的事,想到日复一日这样下去,她就有些害怕。诺曼说那一年他不能离开种植园,两人吵了一架。这时候诺曼说了一句话吓坏了她。

“我讨厌英格兰,”他说,“要是照我的意思,以后再也不会踏上那个国家一步。”

生活如此孤寂,格兰奇夫人慢慢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可以连着说上几个小时。现在,她拿粉扑沾了些粉,在脸上涂抹,一边对镜子聊着天,完全就像那里面是另外一个人。

“那个就是警告啊;我应该坚持自己回去,谁知道呢,说不定到了伦敦就能找到工作了。单说舞台经验我就不少了吧,不说别的。到时我再写信跟他说,我不回来了。”她想到了斯凯尔顿。“没告诉他可惜了,”她继续道,“我是犹豫着想说来着,或许他是对的,或许说出来我会觉得轻松。倒不知道他听完了会说些什么。”她模仿起了斯凯尔顿的牛津口音:“我真是万分抱歉,格兰奇夫人。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帮到你。”她笑了一声,听起来几乎像抽泣。“我好想跟他说说杰克。哦,杰克啊。”

他们结婚两年的时候,来了个邻居。那时橡胶的价格奇高,一个个庄园被开垦出来,其中一个大企业在河对岸买了一大片土地,因为有钱,做什么事都很奢侈。他们安排过来的管理者自己有艘汽艇,所以想喝一杯的时候,随时就可以开船过来。那人的名字叫杰克·卡尔。这是个同诺曼大不一样的男人;首先他是位绅士,读的是私立学校,上过大学;大概三十五岁,个子挺高,不像诺曼那么壮实,算是那种穿了晚礼服会很好看的瘦削身材;波纹鬈发,眼睛里总带着笑意。她最迷的就是这种男人,自然一眼就喜欢上了。能有人陪着聊伦敦、聊戏剧,本身就是享受。杰克为人活泼,不拘束,说的那种笑话都是你能听得懂的。没过一两个礼拜,她在杰克身边感到的自在,和丈夫相处了两年都从来没有过。诺曼身上总有种什么东西她摸不透。当然丈夫疯狂地爱着她,这是自然的,他也聊了不少自己的事情,但她总有种异样的感觉,那就是诺曼有意藏着什么不让她知道。这也不是他故意要藏,只是——怎么说呢,解释不清楚,或许可以说是诺曼有一部分太怪了,他没法用语言表达。后来,跟杰克熟了,她也提起这种感觉,杰克说那是因为诺曼出生在乡下,虽然血管里没有一滴当地人的血,但这个地方已经塑造了他,所以其实他已经不算真正的白人了;他已经有了东方人的成色。不管怎么努力,他已经不可能做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了。

因为两个下人(厨师和家仆)都在屋外有自己住的地方,空空的房子里,她自顾自放声聊着,窸窸窣窣的话语划过木地板,穿透木墙,怪异得不像人间的声音,倒像新酿的酒在酒桶里发酵。她讲故事的样子就像斯凯尔顿坐在面前一样,可又前言不搭后语,即使后者听了,也很难跟上故事的发展。她很快就意识到杰克·卡尔对她有所图。她有些激动。她从来不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但在舞台上那么些年,自然也是有过一些经历的。一连几个月奔波演出,有时总得让自己高兴高兴,否则怕是熬不下去。当然,她不会这么轻易地就交出自己,不想跌了身价;至于诺曼,好吧,反正眼不见,心不痛。他们俩心意相通——自然说的是杰克和她——知道这件事或早或晚总会发生,只是等待一个时机罢了。而时机一定是有的。但之后发生的事让两个人始料未及:他们疯狂地相爱了。要是斯凯尔顿真的听到了故事的这一步,他的意外并不会比两位当事人要大。他们是两个很平凡的人,他是个普普通通的庄园主,本性开朗、善良,她是个无名的小演员,人远远谈不上聪明,岁数也不小了,除了身材匀称、面孔俏丽之外没什么能让人欣赏的地方。一开始只是漫不经心的暧昧,突然毫无征兆地就成了摧枯拉朽的激情,两人的材质都无法长久地支撑那种一天天愈发不讲道理的渴求。他们只想待在一起,只要分开就焦躁、痛苦。她觉得诺曼无趣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既然是夫妻,她一直容忍着;但现在丈夫常让她厌恶到发狂,因为是他隔在了她和杰克之间。私奔是不可能的,杰克·卡尔除了那些工资什么都没有,这份工作就来之不易,他不能随便放弃。两人相会很不容易,要冒极大的风险。或许他们的那些冒险,他们克服的阻碍,都成了爱的燃料。一年过去了,但爱意还和开始时那样难以抵御。这是一年的煎熬和极乐,一年的惧怕和狂喜。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的父亲她知道一定是杰克·卡尔,于是欣喜若狂。生活很难,这没有错,有时候难到她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应对,但之后她的生活里会有一个孩子,一个他的孩子,这样一切都不算什么了。分娩的时候她要回古晋[11],正好那个时候杰克·卡尔要去新加坡出差,会离开几周,但他保证在她去古晋之前一定赶回来,而且一到就会差当地人送信给她。那封信最终送来的时候,她幸福到身心俱痛,简直要呕吐。她从来没有这么想他。

“听说杰克回来了,”吃饭的时候她跟丈夫说,“我明天早上过河,把他答应给我的东西拿来。”

“我觉得不必要。到下午晚些时候他一定会过来的,你就能拿到了。”

“我等不了。我想那些东西想得快发疯了。”

“行,随便你吧。”

她忍不住就要聊起杰克。他们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话说——她和诺曼,但那一晚,她兴致很高,就像刚结婚那几个月一样谈兴十足。她平时也起得很早。河岸上有个浅浅的水池,池边还有沙滩,她第二天和平时一样,六点就起来了,去池塘里游了个泳。在那样清澈、凉爽的水中随性舒展一下筋骨真是美妙极了。池头枝上有只翠鸟,倒影在水中蓝得亮眼。生活真美好。她喝了杯茶,跨进一条独木舟,一个仆人划桨送她到了对岸。这一程也耗了将近半个小时。快靠岸的时候,她朝岸上看;杰克一定知道她会迫不及待来见他,一定会出来等的。果然,他就在那里。她心里的那阵爱恨美妙得几乎难以承受。他走下来,到码头扶她上岸。他们手牵手沿着小径往上走,走到一个划桨的仆人和上面屋子里那些窥视的眼睛都看不到的地方,两人停下了脚步。他伸出双臂搂她,而她满心狂喜地任由他抱住自己。她贴在他胸口。他吻上了她的嘴唇。那一吻里,全是分离的煎熬和重聚的幸福。他们浸润在爱的奇迹中,浑然忘了时间和地点;他们不再是一男一女,而是圣火中交融的两个灵魂。他们的脑海中什么念想都没有,口中也不再发出一个字。突然她感到一记可怕的撞击,就像谁中了一拳,然后几乎是同时听到震耳欲聋的一个声音。她吓坏了,又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把杰克抱得更紧了,而杰克抱着她的手却在抽搐。她惊呼了一声,觉得杰克正向自己倒过来。

“杰克。”

她努力要扶住他,但是杰克太重了,他倒在地上的时候也把她带倒了。这时她发出巨大的一声哭喊,因为她先是感觉到一股热量,然后便看着自己身上溅满了杰克的血。她开始尖叫。一只粗糙的手揪住她,把她拎了起来。是诺曼。她痛苦极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诺曼,你干了什么?”

“我把他杀了。”

她茫然地瞪着他,把他推开。

“杰克。杰克。”

“闭嘴。我去找些人帮忙。这是一次意外。”

他快步沿着小径走了上去。她跪下来,把杰克的头捧在怀中。

“亲爱的,”她呻吟道,“哦,亲爱的。”

诺曼带了几个苦力回来,把他抬到了屋子里。那一晚,她流产了,一连几天病得就像她也一定挺不过去。最终恢复之后,她就有了那些紧张的抽搐,一直到现在。她以为诺曼会把她送走的,但他没有,他必须把妻子留在身边,才能减轻大家对他的怀疑。当地人之间有些流言蜚语,一段时间之后地方长官来了,问了不少问题;但当地人都怕诺曼,地方长官什么都问不出来。那个送她过河的迪雅克人不见了。诺曼说是他的枪出了什么问题,杰克在检查的时候走了火。那个地方人死了很快就下葬,等他们想检查的时候,即使把尸体挖出来也不会有多少证据来证明诺曼撒谎。地方长官的疑点并没有完全排除。

“在我看来这案子真可疑极了,”他说,“但缺乏证据,我大概也只能接受你的说法了。”

她要是能走的话,付出什么都愿意,但带着她这些神经毛病想挣钱养活自己,真是一丝一毫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留下——否则就会饿死;而诺曼只能留下她——否则就是死刑。自那之后,一切如旧,照目前的情形看,以后也什么都不会发生。无尽岁月会一点点蚕食掉他们余下的疲惫生命。

格兰奇夫人突然不再说话。她耳朵很灵,听到小道上的脚步声,知道诺曼巡视庄园已经回来了。她的头激烈地抽搐着,手也按捺不住那个不受控制的可怕手势。梳妆台太乱了,她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那支珍贵的口红,抹在了嘴唇上,这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起来一股诡异的冲动,让她在鼻子上也涂满口红,成了音乐厅里那些红鼻子的喜剧演员。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放声大笑。

“让生命见鬼去吧!”她吼道。

[1]收录于1947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环境的产物》(CreaturesofCircumstances)。

[2]Borneo,东南亚加里曼丹岛的旧称。

[3]Dyak,婆罗洲的土著居民。

[4]Lavengro,乔治·博罗(GeorgeBorrow,1803—1881)于1851年出版的作品,以描写博罗本人十九世纪初游历英国的成长经历为主,书名是吉普赛语,意为“语言大师”。据说博罗去世时掌握了六十种语言。

[5]NerveStorm,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医书上指某种“偏头疼”,此处应只借来形容抽搐的剧烈程度。

[6]Sarawak,东马来西亚一个州的名称。

[7]Siam,泰国的旧称。

[8]Penang,马来西亚西北部岛屿。

[9]1857年由法国人卡斯特林(J.Casteleyns)创立,多次改建、迁址、易主,在世纪之交是新加坡最好的酒店之一,1932年倒闭。

[10]Longhouse,指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常见的公用农舍。

[11]Kuching,马来西亚沙捞越州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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