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司事(2 / 2)

阿尔伯特·爱德华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这个牧师。打一开始他就说过,那些人把圣彼得交给他是个错误。让这样的人面对一个高层次的教堂会众是不合适的。此时他挺直了自己的身子——他知道自己有什么长处,不会就随便让人欺负。

“很抱歉,先生,那还是算了吧。我太老了,学不了新东西。不会看书写字,我也活了这么多年,而且,虽然不想表扬自己,因为自我表扬是不作数的,但我愿意说,既然天意把我放在这样的人生中,我也算是尽到了我的职责。而且就算我学得会,我大概也不愿意去学了吧。”

“既然这样,福尔曼,那恐怕我只能放你走了。”

“好的,先生,我能理解。只要你找到了替换我的人,我很乐意立马交上辞职信。”

跟往常一样彬彬有礼地送走了牧师和两个委员,阿尔伯特·爱德华关上了教堂大门,之前承受打击时那种不为所动的气度就有些维持不住了,他的嘴唇在颤抖。缓缓走到法衣室,指定的挂钩上是他那件最好的司事袍。想到这身袍子见证了那么多庄严的葬礼、精致的婚礼,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把所有东西都整理妥当,穿上外套,拿着帽子沿过道走了出去,锁上了大门。他穿过广场,但因为满脑子的忧伤,没有走那条回家的路,虽然有一杯可口的浓茶在等着他。福尔曼朝另外一条街拐了过去,往前缓缓走着。他心情很沉重,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回去帮佣的老本行他已经不感兴趣,毕竟没有听人使唤也好多年了;不管牧师和委员会的人怎么说,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大小事情,都是他在料理,再接受一个仆人的职位就太丢脸了。之前他也存了一点钱,但坐吃山空是不够的,何况过日子一年比一年花钱。他从来没想到自己还得为这样的事情犯愁。圣彼得的教堂司事,就该和罗马的教皇一样,是终身制的。他还时常想象,自己死后的第一个周日的晚祷,牧师在讲道时会亲切地提到他,提到他多年来的尽职尽责,提到他们失去了一个品格高尚的司事——阿尔伯特·爱德华·福尔曼。他重重地叹了口气。阿尔伯特·爱德华不抽烟,也戒了所有酒精饮料,但在这两件事上都给自己留了些余地;也就是说,餐桌上,他喜欢来杯啤酒下饭,累了的时候,也不介意点一支香烟。此刻,他就想到抽根烟能好受一些,但身上没有带烟,于是四下找小店想买一包“黄金叶”[2]。一时没有找到,他便继续往前走;这是一条长街,开着各式各样的店铺,但居然没有一家是卖烟的。

“奇了怪了。”阿尔伯特·爱德华说。

为了确认,他又把这条长街从头到尾走了一遍。没有,确确实实没有。他停下来,若有所思地四处打量。

“不可能走在这条街上的人只有我想过要买烟吧,”他说,“要是有谁能在这儿开爿小店生意总不会太差。香烟、糖果,就那些东西。”

他突然打了个激灵。

“这主意可不坏,”他说,“说来也怪,好点子都是你最料想不到的时候出现的。”

他转身走回了家,终于喝上了茶。

“今天下午你话特别少,阿尔伯特。”他妻子说道。

“我在想事情。”他说。

他从各个角度盘算了一番,第二天,回到那条路上,正好有一个合他心意的小门面出租。二十四小时之后,他租下了那个店铺;又过了一个月,他离开了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再没有回去。阿尔伯特·爱德华·福尔曼做起了生意,他的小店既卖烟,也出售报刊。他妻子抱怨,曾经的圣彼得司事现在干这个很没有面子,但他说教堂已经不同往日了,人必须跟上时代,他就要把恺撒的东西交给恺撒了[3]。阿尔伯特·爱德华生意做得很好,以至于大概一年之后,他想到可以开一家分店,找个人帮忙打理。他找了另一条没有香烟铺的长街,找到那条街上一个出租的门面,租下之后往里面备好了货。这家店的生意也很好。于是他又想到,既然两家能开,五六家一定也可以。他便在伦敦四处走动,只要发现没有香烟店的长街,其中还有待租的店铺,他就出手。十年之内,他拥有了不下十家店铺,发了大财。每个周一,他会一家家地去收钱,再送去银行存起来。

一天上午,他又把一大捆钞票和重重的一袋银币拿到了银行,出纳员告诉他,银行的经理想和他见一面。阿尔伯特·爱德华被领到了一间办公室,经理和他握手寒暄。

“福尔曼先生,我想跟你聊一聊你存在我们银行的这笔钱。具体数目你自己知道吗?”

“肯定没法具体到个位数,但大致有多少还是知道的。”

“不算你今天上午存进来的这笔,一共是三万英镑出头。如果只是存着,这个数字着实不小,在我看来你不如把它投资了。”

“我不想冒任何风险,先生。我知道钱在银行里是安全的。”

“这你一点也不用担心。我们会给你一张单子,全是金边证券,绝对可靠。它们给你的收益是我们银行绝对给不出的。”

福尔曼先生那张尊贵的面孔上全是发愁的神情。“我之前碰都没碰过股票、股份之类的东西,只能交给你们全权代理了。”他说。

经理微笑道:“所有事情我们都会处理好的。需要你做的,只是下回来的时候在转款的文书上签字就行了。”

“这我倒是会的,”阿尔伯特带着犹疑说道,“可我怎么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呢?”

“上面的英文你总是认识的吧。”经理听得出来有一点点不高兴了。

福尔曼的微笑能使人消气。

“你听我说,先生,关键就在这里:我不识字。我知道这像是玩笑,但确实如此,我既不能阅读,也不会写字——我能签自己的名字,那也是做了生意之后才学会的。”

经理吃惊到从椅子里蹦了起来。“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奇怪的事情。”

“你看,是这样,先生,之前我一直没有机会学,后来就太迟了,最后我自己也不愿意再去学。大概是脾气太犟吧。”

经理瞪着他,像是看着一头史前巨兽。

“你是说你在不识字的情况下,经营起了这么大一个生意,累积了三万英镑的财富?天呐,要是你还会阅读、写字的话,现在你得成什么样了?”

“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先生,”阿尔伯特说道,那依旧有贵族气度的脸孔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那样的话,我现在就会在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做我的司事。”

[1]首次发表于1929年,收录于193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四海为家之人》。

[2]GoldFlake,英国烟草制造商“威尔斯”(W.D.&H.O.Wills)1912年开始在印度生产的一种香烟品牌。

[3]出自《圣经》,大意为不要让宗教信仰影响公民尽到自己的俗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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