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丹尼斯真不是个玩意,但她确实对富兰克林有养育之恩。
自己现在穿越成了富兰克林!
难道自己一枪把这丹尼斯给毙了?
还是对这丹尼斯拳打脚踢,将其赶走?
杀自己的姨妈,虽然这个姨妈确实不是玩意,但这也不合适啊!
算了,不管她了。
反正自己穿越过来,要搞钱,到时候买大别墅去了,谁还在乎这破房子。
当即,林风也就跟富兰克林的表现一样,直接懒得搭理这个姨妈,回到了自己房间。
一张铺着红色被毯的白色大床上,林风直接往上面一趟,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个烟,吞云吐雾了起来。
而那边姨妈丹尼斯,正开始打着电话,吊汉子。
“唔,甜心,你终于来电话了!”
“还要你说吗?”
“我都已经迫不及待了!”
“当然了,我们随时都腻在一起,这样不对!”
……。
丹尼斯对着电话肉麻的声音不由的传到了林风的耳边。
这个姨妈丹尼斯就是这样,无比放荡。
每天的生活,不是在吊汉子,就是在去吊汉子的路上。
换句话说,她就喜欢被汉子睡的感觉,尤其是壮硕的汉子,她超爱。
甚至到最后,她连富兰克林的好兄弟拉玛都没放过,把拉玛睡了。
当然,这也怪拉玛,这货完全就是来者不拒,饥不择食。
一个二十多岁的壮小伙,一个五十多岁长的还丑的要死的大妈,他拉玛也能下的去口!
当然,这拉玛平时都这样,见到女人就跟着了魔一样,就算给他块钢板,他都得表演一下金刚钻。
丹尼斯和拉玛,可谓都是一丘之貉,一路货色,都是泰迪,两人到最后搞在一起,完全是天合之作。
此刻躺在床上的林风,听着听着,整个人都有些尴尬捂住了脸。
这言语可真是无比的粗暴豪放啊,尤其是刚穿越过来的林风,哪里听过这种下流的话语,听的都让他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真实,太真实了,跟游戏里的人物性格和对话完全一模一样。
这就是原汁原味的淳朴的洛圣都啊!
……。
第二天,一大早,林风起床了,姨妈丹尼斯也不见了身影,不知道去哪了。
林风从冰箱里,随便找了个三明治和一杯牛奶,将就的应付了早饭。
吃完饭,林风就打算好好探索这个世界。
虽然林风对洛圣都的剧情世界了如指掌,但关键是他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线。
所以,得找他的那个难兄难弟,拉玛戴维斯,问个清楚。
于是,林风直接打了个电话给拉玛,叫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