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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 拉玛戴维斯(第三更)(2 / 2)

“哦,你这该死的黄鬼,大早上的不睡觉,打电话吵我干嘛!”

“老子昨天刚睡了……,哦,那身材真是太正了,兄弟你永远也想不到的美妙……”

一上来,拉玛就是一番儒雅随和的标准礼貌用语。

游戏是采用原汁原味的黑人混混设定,所以,拉玛的性格就是如此,张嘴闭嘴就是米利坚国粹,而且有什么好事情就会在朋友面前炫耀,天天把女人和器官挂在嘴边……。

“行了,你闭嘴吧,快过来,我有事问你!”林风听着拉玛一番熟悉的口吻和话术,不由笑了笑直接道。

以前在游戏里倒没觉得什么,毕竟注意力都在游戏操作上,但现在在真实世界里一听这拉玛这熟络的招呼口吻,顿时觉得十分亲切和有趣。

紧接着,林风就挂断了电话。

没过一会,一个戴着绿色棒球帽,套着个浅绿色衬衫,下身棕色牛仔裤,脖子上以及裸露的手臂刻着纹身,看起来跟街头混混差不多的黑人,弯着腰走了过来。

“哦,你这该死的富兰克林,居然还没有换掉你这土老帽的发型!”拉玛一副鄙夷道。

“以后不要叫我富兰克林,叫我林风,我的新名字!”林风道。

“林?风?你这该死的黑鬼,什么时候学会取一个这么炫酷的名字?”拉玛道。

“行了,你别废话,以后就叫我林风好了!”林风道。

“好吧,林风!”拉玛对新名字并不太感兴趣。

他管林风取什么名字,做为多年的死党,哪怕林风就是化成灰他也认识,何况做他们这一行,经常要化妆打扮取代号,这很正常。

PS:为了方便阅读和增加代入感,以后除了叙述故事背景,统一用林风。

随便说点心里话,这个题材,飞卢以前不是没有人写过。

大概二三十本左右,结果无一例外,最后都因为成绩太差全死,也就几本十几万字上架然后就没了。

也许是他们水平太差了,也许是他们写的不好,还是什么……原因。

即便我给他们各种各样找理由,我给自己找理由,我觉得我是一名职业老作者,我写的肯定好,但面对这么差劲的开局,心里还是十分忐忑的。

可最后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开启这个题材。

因为,我是真的热爱这款游戏,我觉得我不写出来这样一类题材的书,我肯定会后悔。

当然,从职业角度来判断,光靠热爱这款游戏的读者来支撑,直接是必死的结局。

因为如果真的有那么多游戏爱好者和受众,不可能这个题材,几年来,一本书没起来。

所以,这个题材的爱好者和受众,是肯定少的。

那我想让这本书活下去,我想把这个题材开荒成功,让它成为像四合院一样,这本书就必须要走大众化。

也就是说,我们要让那些从来没玩过游戏的读者,也能完全的看懂这本书,看懂所有洛圣都的剧情。

这就自然需要我写的详细!

所以,希望大家理解,不要觉得我啰里啰嗦去解释一些游戏常识和背景之类的,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想要这本书活下去,就必须要这么做!

还有,这种题材,尺度实在太大,所以,写的必须要收收尺度,不会表现的那么淋漓精致,把原版给搬过来,那样的话,分分钟就进小黑屋了。

然后就是,这本书,大家感觉有什么看起来不好的地方,可以尽管在评论区留言。

趁现在是刚发书,我可以及时的更改!

如果有月票,有鲜花,有评价的,可以投一下,表示对作者以及这个题材的支持,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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