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们可不知道我林叔做菜有多好吃!那天送的炸河虾,炸蔬菜甭提有多香!”
王三叔家老儿子看不得林旭被议论,赶紧跑出来吹嘘。
“河虾裹上面粉,放进油锅炸,我是一口一个!”
孩子还是孩子,说起吃的,立马开始陶醉的回忆起来。
每每想起那滋味,家里都要照这样子做一遍。
可每次做出来的不是软趴趴的,就是没味道,一点也不好吃。
一听说林旭要来家里整治席面,还不知生死是何意思的小家伙赶紧就溜到了院子里。
陶醉的表情,夸张的口水,让婶子大娘们都心生疑惑。
难道真的有这么好吃?
一个个顿时转过身,热火朝天的忙活了起来。
好不好吃,一会见真章。
在农村,没有什么比生老病死更重要的。
只要沾亲带故,就算是曾经打架断过腿。
遇到这种事,就得上门帮忙,哪怕事情结束两家再老死不相往来也行。
卦是人的天性,林旭并不理睬村里人说的什么。
一切还是得用实力说话。
今天要来的人数差不多有十五桌左右,包括多做的一桌备用,还有厨房帮忙的一桌。
一共得准备十七桌。
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处理肉菜,特别是买来的两只整猪,和三只羊。
都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分割出来。
林旭带着人将厨房门卸下来,做成简易的操作台。
四扇猪肉平放,先用小刀把内里脊割下。
再是排骨、前段、中段、后端。
三两下就将几扇猪分割好。
加上买的一共十七个蹄髈单独放在桌上,让人用喷枪火烧去毛去除异味
林旭接着继续分解,
猪五花,里脊肉,排骨,大棒骨……
很快!
众人都被林旭的刀工所折服,一个个对他都是赞不绝口。
大学生加会做饭!
家底厚加上长得高大帅气,让林旭的名气更加空前高涨。
妥妥的女婿第一人选!
“我就说迟了一步吧,这么好的男娃子就这么错过了!”
“嘿!刚回来的时候不是说破产了,我记得就你跑的比兔子还快!”
“还不是刘玉兰胡咧咧,要不我俩侄女能不介绍给林旭?”
在场所有人的眼神看林旭都不一样了。
之前看到他,以为是大学生在大城市混不下去,才会回来土里刨食。
谁知道这家伙深藏不漏。
开好车,还有一手好厨艺。
光是专门给人做大席,一年也能挣不少。
就已经比村子里大多人要厉害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