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吃点哈,思笛,今天我请客。”林杰爽朗地冲余思笛笑着。
“嗯嗯…”余思笛也笑着点了点头。
在餐厅里,林杰就这样聚精会神地大口吃着碗里的面,脸上不停淌着汗,余思笛早就吃饱放下了碗筷,安安静静地在一旁看着林杰。
“还要吗?思笛。”
林杰注意到余思笛放下了碗筷,便询问道。
“不要啦。”
余思笛微笑着摇了摇头。
第一次和女生约会,林杰也不好意思吃太多,随便吃了三四碗之后也只好意犹未尽地离开面馆。
下午,林杰要陪着余思笛去逛镇上的书店。
林杰从小到大来书店的日子屈指可数,除了买老师要求的参考书以外,这个地方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和逛的必要。
余思笛则恰恰相反,来到书店的她显得异常开心和自在,这看看那里看看,好像一个永远不会满足的小朋友在逛着糖果店。
林杰只好在余思笛身后跟着,有一些无聊的他随便拿起几本书翻了翻。
“《时间简史》,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
于是他开始饶有兴趣地在原地阅读起霍金的《时间简史》。
“嘿!”
正看的津津有味的林杰被吓了一跳。
“嘿嘿嘿…”
看着林杰滑稽的样子,余思笛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
“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啊…”
“没有,随便瞎看看。”
“让我看看你在看什么!”余思笛俏皮的翻了翻林杰手中的书,看到书的封面。
“《时间简史》诶,不简单呀林杰。”余思笛有些佩服地说道。
“没有,没有,瞎看看而已。”林杰依依不舍地将手里的书放回了原位。
“怎么样,找到喜欢的书了吗?”
“找到啦,嘿嘿。”
“我要回家了哦,你是再看会儿书还是?”余思笛问道。
林杰看了看书店的挂钟,还不是很晚。
“要我送你吗?”
“不用啦,我猜你还想继续看会儿吧,嘿嘿。”余思笛笑着说道。
林杰有些不知所措。
“哎呀,好啦~”
余思笛把林杰放回书架的《时间简史》又放到了林杰的手中。
“我自己可以回去啦。”
“还有…”
余思笛又将一个很可爱精致的小笔记本放到了林杰的面前。
“送你啦!”
林杰完全懵在了原地,心里洒过一道暖阳。
“我走咯。”
林杰呆呆地看着余思笛缓缓走出书店,一道夕阳正好洒在她的身上,好美。
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是余思笛的手迹——
“蓦地一相逢”
“心事眼波难定”
“谁省,谁省”
“从此簟(ia)纹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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