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清脆悦耳的车铃声,像是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瞬间在南锣鼓巷95号院这潭死水里,激起了千层巨浪。
声音由远及近,穿透了院子里嘈杂的孩童嬉闹声,盖过了妇人们搓洗衣物的哗啦声,清晰地钻进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什么动静?”
“谁家按铃铛呢?”
所有人的动作,都在这一刻出现了短暂的凝滞。
紧接着,一道黑色的、闪烁着金属光泽的影子,从大门口缓缓驶入。
阳光恰好在那一刻穿过云层,毫无保留地倾泻在那道影子的身上。
锃亮的黑色烤漆,瞬间反射出刺眼的光芒,车把上、轮圈上的镀铬件,更是如同点缀的钻石,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
“快看!是林建国!”
人群中,一个眼尖的小孩最先喊了出来,声音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尖锐。
“天哪!他骑的是什么?是自行车!”
这一声,彻底点燃了整个四合院。
轰!
院子,炸了锅!
那些原本在泥地里打滚、追逐的半大孩子们,此刻像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屑,尖叫着,呼喊着,汇成一股洪流,朝着林建国的车屁股后面疯狂追去。他们的小脸上,混杂着兴奋、崇拜,还有一种看到神迹般的狂热。
正在水池边洗衣服、在自家门口择菜的大人们,手里的活计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搓了一半的衣服被扔回盆里,择了一半的韭菜掉在了地上,也无人顾及。
他们纷纷站起身,伸长了脖子,朝着院子中央围拢过来。
一双双眼睛里,此刻只剩下那辆缓缓前行的自行车,眼神中翻涌的情绪,从最初的震惊,迅速演变成了赤裸裸的羡慕,最后,沉淀为一股挥之不去的嫉妒。
“我的乖乖!真是飞鸽牌的!我没看错吧!”一个男人揉了揉眼睛,声音都在发颤。
“你看那车漆,亮的都能当镜子照出人影了!这得是刚出厂的新车吧!”
“建国可真是有出息了,了不得啊!咱们院里,他这可是头一辆!独一份儿!”
议论声,惊叹声,倒吸凉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林建国就在这片声音的漩涡中心,神色却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他长腿一跨,动作行云流水般从车上跳下,右手稳稳地扶住车把。
“咔哒。”
一声清脆的金属声响起,他脚尖一挑,将车梯稳稳地撑在了坚实的土地上。
那辆崭新的飞鸽牌二八大杠,就这么静静地立在院子中央,立在所有人的视线焦点处,如同一位刚刚加冕的国王,在灼热的阳光下,沉默而骄傲地,接受着所有臣民的检阅。
“都让让!让让!”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三大爷阎埠贵几乎是从中院的屋里“弹”了出来。
他脸上还架着一副老花镜,镜片厚得如同瓶底。此刻,他那双总是精打细算的眼睛,正透过镜片,死死地锁定着那辆自行车,里面射出的光芒,比院子里的日头还要灼人。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近前,那副架势,恨不得整个人都趴在车身上。
他先是围着自行车,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地,足足转了三圈。
第一圈,他看的是整体。看那流畅的车身线条,看那坚固的三角结构,看那崭新的轮胎,连胎毛都还清晰可见。
第二圈,他看的是细节。他的视线,几乎是在用尺子一寸一寸地丈量。从“飞鸽”的烫金商标,到车座下那根小小的弹簧,再到脚蹬子上精致的防滑纹路,他一个细节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