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春夜,寒意逼人。
林峰裹紧了身上那床又薄又硬的破被子,意识却早已飞出了四合院。
在他的指令下,侦查型死士影一化作一道肉眼不可见的虚影,飘出了南锣鼓巷,如同一缕轻烟,朝着京郊的山林疾驰而去。
死士不知疲倦,无视地形,崎岖泥泞的山路在它脚下如履平地,速度远超常人。
林峰的目标很明确:搞肉!
在这个年代,肉是比黄金还要珍贵的硬通货。别说吃了,普通人家一年到头都闻不到几次肉味儿。一块肥肉下锅,炼出来的油能让全家吃上半个月的香。
如果能搞到肉,不仅能彻底解决他的温饱问题,还能狠狠地震慑一下院里那帮心怀鬼胎的禽兽,让他们知道,他林峰不是个可以随便拿捏的软柿子。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峰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胃里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但他依旧咬着牙,耐心地等待着。
这是他穿越过来的第一场豪赌,只能赢,不能输。
大约过了两个多钟头,就在林峰快要扛不住,意识都有些模糊的时候,影一终于传回了令人振奋的消息。
在一片茂密的灌木丛深处,它发现了一个猎人布下的铁制兽夹,夹子上,正死死地夹着一只肥硕的野兔!
那野兔还在微微抽搐,显然是刚被夹住不久,后腿鲜血淋漓,但身上膘肥体壮,毛皮油光水滑,看样子至少有四五斤重。
“干得漂亮!”
林峰在心里怒吼一声,差点从炕上蹦起来。
这简直是雪中送炭,天降横财!
他立刻命令影一,用它那“微弱的物理干涉能力”,小心翼翼地将野兔从兽夹上取下来。这个过程很费力,影一毕竟只是个侦查型死士,力气不大,折腾了足足十几分钟,才把兔子弄下来。
随后,林峰指挥着影一,提着这只沉甸甸的野兔,原路返回。
他没有傻到让影一直接把兔子带回屋里,那太惹眼了,没法解释。
他指挥影一将野兔藏在了四合院外墙角的一处极不起眼的草丛里,用干草和落叶仔细盖好,只留下一小撮兔毛露在外面。
做完这一切,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林峰一夜未睡,精神却异常亢奋。他躺在炕上,静静地等待着院里响起第一声鸡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