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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琉璃厂外,落魄青年(1 / 2)

琉璃厂,自古便是京城文人墨客、古玩商贩的聚集之地。

虽经风雨,不复往日繁华,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如今的琉璃厂,依旧是京城里“老物件”最集中的地方。街道两旁,国营的文物商店门面冷清,反倒是一些犄角旮旯,或是路边支起的小地摊,还保留着一丝江湖气。

接下来的几天,阎兆辰脱下了那身象征身份的干部服,换上了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布褂子,蹬上一双布鞋,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普普通通的胡同青年,一头扎进了琉璃厂。

他也不着急出手,只是看,只是逛,熟悉着这个时代的“江湖规矩”和行情。他的眼睛,就是一台最精密的扫描仪。所到之处,无数“破烂”的真实信息在他眼前流淌而过。

他观察着形形色色的人。那个在信托商店门口跟人唾沫横飞砍价的瘦猴,眼神太油滑,一看就是个见利忘义的主儿,不能用。那个在地摊上抱着个假宣德炉当宝贝的半大老头,眼力太差,是个棒槌,也不能用。

一连转悠了两天,淘汰了好几个候选人,阎兆辰的目光,终于锁定在了一个人身上。

那是在一个偏僻的墙角,一个孤零零的小地摊。

摊主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一身破旧的工装,满脸的尘土和掩不住的沮丧。他面前的破布上,零零散散地摆着几件东西,一个缺了口的瓷碗,两枚锈迹斑斑的铜钱,还有几本封面都烂了的线装书。

年轻人垂头丧气地蹲在地上,眼神空洞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手里捏着个冷硬的窝窝头,半天也啃不下一口。那模样,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倒霉”两个字。

阎兆辰注意到,虽然他神情落魄,但偶尔拿起地摊上一件破瓷片时,眼神里会闪过一丝光亮,用袖子擦拭的动作也格外仔细,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惜,而不是纯粹的投机。

阎兆辰的嘴角,微微勾起。

找到了。

他走上前,蹲下身子,装作很感兴趣地拿起那本破书翻了翻。

“小兄弟,你这摊儿上的东西,怎么卖啊?”

那年轻人抬起头,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声音沙哑:“您随便给,能换个窝头钱就行。这些玩意儿,都是打眼收来的假货,不值钱。”

他就是韩春明。

一个未来的收藏大家,此刻,却正处在人生的最低谷。他把辛辛苦苦攒下的全部家当,都投到了一批所谓的“宋代瓷片”上,结果被人设局坑了个底儿掉,那批瓷片全是新仿的。血本无归,连回乡下的路费都快凑不齐了。

阎兆辰的目光,却没有看那些瓷片,而是落在了地摊角落里,一个用来压着破布一角的青花小碗上。

那小碗黑乎乎的,碗底还凝固着一层厚厚的、像是陈年咸菜汁一样的油垢,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儿,任谁看了都会嫌弃地绕着走。

但在阎兆辰的眼中,这只碗却散发着与众不同的光芒。

【物品:清康熙官窑青花龙纹小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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