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靖为何单选调刑部侍郎董不惟?
因为董不惟是他新勾连上的亲信,且董不惟,正觊觎顶替现任刑部尚书韩叔通之位置。
蔡靖又为何干预司法?
因为他根本不相信,儿子蔡柴是与龚蚗抢夺玉佩时互杀的!最终便如此确定了。
同时,他也不信任任专班主官的廖汉儒!
他心里很清楚,廖汉儒虽然不是元佑党一派,然廖汉儒却同情元祐党人,而且,廖汉儒其人也太过执拗,看不惯他蔡靖之大兴土木,更憎恶“花石纲”之放肆。
而且他还知道,廖汉儒尚是雅集之发起人之一,属于鸣诚易安好友一类人。甚至可以说,廖汉儒乃恨己子蔡柴不死一类人,亦不为过!如此之人侦办蔡柴被杀案,焉能有好结果?
而蔡靖又为何不直接拿下廖汉儒?
这先得从大弘政制说起。
京都府府尹无疑是要职,亦称“京兆尹”。自太祖以来,历任京兆尹的皆乃重量级人物,比如:太宗帝继位前,便曾担任京兆尹长达十余年;真宗兆恒在为太子前,也曾任开封府尹。
而此时之京兆尹吴居厚,虽不是皇亲国戚,然却是兆吉最亲近的人物。
而廖汉儒,又是吴居厚之亲信。蔡靖焉能轻易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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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汉儒被明确责任侦办蔡柴被杀案后,私底下又重新审视案情,也疑初步之结论:蔡、龚互杀。
他知晓许多人都有杀蔡柴之动机,唯独龚蚗没有。
动机杀蔡柴者,他首先便想到了箫英竹,且是她动机最烈!嫌疑最大!
于是,他借故到叙旧,来至茶肆找多人闲聊,却了解到,从蔡柴与英竹私唔,至蔡柴被杀三日内,箫英竹及白山梁都未离开过茶肆半步,且专心专意在研制冬季药引茶。她二人不仅未有作案时间,亦未有策划机遇。
他不得不排除了箫英竹夫妇。
当然,这系列,他未告诉任何人。
因此,他便召专班人马,刻意又到案发现场研判案情。
在现场,一班人严格按照大弘刑律要求之,“尸、伤、病、物、踪”五项要素,再重新勘察复核。
“尸”——经尸体辨认,确定二者一为龚蚗、二为蔡柴无误;
“伤”——经尸体检验,发现二人之体伤,各乃对方所持之利刃之所致;
“病”——经尸体检验,确定二人致死病因,皆乃上述所对杀致命无误;
“物”两大项:
一凶器——专班复勘现场,复验凶器物证,与首勘记录吻合:现场获取死亡二者之致命凶器——两利剑;经重新验证得定,两柄利剑所着之手印,皆只有各所持者本人之;剑刃所染血迹,亦皆乃对方之血液。
由此又反证了“尸”“伤”“病”三项。
于是,凶器物证被签押收存。
二“四品贤臣”玉佩——现场确认,此物证被紧紧攥持龚蚗手中。由此形态推断,二人是因此物起纷争,合理推理乃争夺者也。
亦被签押收存。
唯独“踪”一项不充分、不完整:——无足以证明行凶情节之现场证人,更无证言;而且,二人之来历、行踪缺乏见证,且无法推断;案发缘由只能维持“物”之推断、推理。
于是,专案专班,遂调查蔡柴、龚蚗身边人,寻找踪迹原委。
先查蔡柴身边之郎黄。